春秋時期的鄭國, 民風自由奔放, 美女產焉。
鄭國人徐吾犯, 平心靜氣按道理講, 這個人在歷史的大舞臺上本來擁有的只是這三個字——即便是這個稍有點兒個性的名字, 其實也就是大千世界無盡塵埃中的一粒, 最終不知飄蕩幾何, 歸宿何處。 誰也不會多留意一眼, 但這個人除了名字如此, 他幸運的是還有一個妹妹, 很美的妹妹, 於是乎, 這個類似于小丑的小人物在聚光燈下又多了幾個動作, 增添了幾句非跑龍套式的臺詞。
美女帳面上的最大資產是因為人長得美, 最早走婚配程式的是子南(公孫楚), 他早已經下聘禮, 表達娶妻之意向, 用今天的話這位美麗女子已經是子南的未婚妻了。
女人貌美, 無論如何都該是正資產, 前提是要運營得好。 以一女子的柔媚嬌美身姿造福當事人以及其左右上下, 歷史上代有其人。 這說明美貌與智慧齊飛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如果運營的不好呢?
鄭國大美女的婚配之路上, 不期而然殺出個截胡者——子皙(公孫黑), 他派人給子南的未婚妻送來彩禮。 擺明瞭, 什麼排好隊形先來後到, 那是說給他人聽的, 我就是要插隊, 就是等不得, 於是強迫徐吾犯也接受了聘禮。
一個大美女, 兩個實力派。
按婚姻制度的約定和要求, 女人只能嫁給一個人。
資產爭奪有風險, 哥哥徐吾犯心裡犯嘀咕, 趕快報告給鄭國的執政者子產。 子產安慰說, 別怕!因為國家之政令還處在混亂不明, 這件事不應是你憂患鬧心之所在, 隨你妹妹的心願, 你當哥哥的想把她嫁給誰就把她嫁給誰。
兄長徐吾犯向兩位鄭國的實力派發出邀約——讓妹妹在兩人中擇取,
一場非誠勿擾的相親節目就這樣開始上演。
倒是後來者子皙先登場。 這位子皙衣著打扮得華麗, 且光纖, 他以昂揚振奮的姿態進入到徐家, 恭恭敬敬地在堂上陳列好——聘禮, 然後就退了出來。
接下來閃亮登場的是子南。 子南身穿戰袍, 來到徐家先是左右開弓射箭, 以顯示體格之孔武有力;一出門, 一躍登上車駕, 然後消失在大路的盡頭, 滾滾紅塵久久不散。
與此同時一雙忽閃忽閃的大眼睛, 正在偏房內默默地審視他們的一舉一動:“子皙確實俊美亮麗, 不過子南更像男子漢大丈夫。 丈夫嘛, 要像個男人;妻子嘛, 要像個女人, 兩相和合, 此即所謂的‘順’。 ”
鄭國美女不一般, 非但有可餐之秀色,
子皙憤怒了。
我心愛的女人出嫁了, 新郎不是我, 這個事必須掰扯一下。 於是乎, 子皙把鎧甲穿在裡面, 打算去見子南——殺死這個男人, 然後強娶他的妻子。
子南提前知曉了子皙的圖謀,
大夫們個個義憤填膺, 皆謀之。
眼看一場殺戮就要在鄭國發生, 說實話這不是美女能預料到的, 也不是愛情婚姻的應有之義——得不到就搶, 搶不到就毀滅之, 沒有祝福, 只有詛咒, 沒有規矩, 只想胡來!
案子最後還是到達子產這裡。 子產評價說:“雙方都有道理, 年輕的低賤的, 有罪。 由此, 罪在子南。 ”於是把子南拘捕起來, 並一一列舉他的罪過:
國家的大節有五項違犯都違犯了。 敬畏國君的威嚴, 聽從國家的政令,尊重尊貴之人,侍奉長輩,恭養親屬,這五條是治理國家的根本。
如今君主處在國都,你卻在此動用兵器,此為不敬畏威嚴。
觸犯國家的法紀,此為不聽從政令;
子皙為上大夫,你是下大夫,卻不謙讓他,此為不尊重尊貴之人。
年紀小卻不恭敬,此為不侍奉長輩;
手執兵器追殺堂兄,此為不恭養親屬。
最後由子產轉達鄭國國君的敕命:不忍心殺死你,那就赦免你讓你到遠方。勉力上路吧,趕快出發趕路吧,不要再加重你的罪過了!
一場選秀的大結局:魯昭西元年(西元前541)的五月初二,鄭國流放子南到吳國。這個時期的吳國,遠離中原,還是很遠很遠的地方。
當然,我們在這裡追憶一場粉紅色的婚戀事件,不是追問情為何物,不是歌詠生死相許,薄帷層層,暗藏殺機。史書記載下來的,肯定有其深意,莫非要傳遞一場春秋時期國君、執政和大宗族之間政治博弈的微妙。
子南在國君律令的強壓之下,即將動身開赴東南方。子產向子南、子皙的宗族首領——太叔徵詢意見。太叔說的很實在,我連自身都不能保護,哪能保護什麼宗族呢?子南的事屬於國政範疇,不是私自一家之禍難。你替鄭國盤算,有好處就施行,不要有什麼疑慮!接下來,太叔提到了一個沉甸甸的字——愛。
周公殺管叔,流放蔡叔,難道他不愛這兩個兄弟?是為了王室的緣故啊!(夫豈不愛?王室故也)我如果犯法,獲罪,您亦當行懲罰之權,放逐我身,又何況其他宗族家室呢?
愛,很美好,亦沉重,並非只是美而豔,香而甜,並非只是溫存纏綿,悱惻難舍,噥噥私語,天老地荒……站在更高的山之巔,更寬的視野上,愛有時竟意味著無情的沉默,一去不回頭的眷戀,心腸暖暖的殺無赦!
聽從國家的政令,尊重尊貴之人,侍奉長輩,恭養親屬,這五條是治理國家的根本。如今君主處在國都,你卻在此動用兵器,此為不敬畏威嚴。
觸犯國家的法紀,此為不聽從政令;
子皙為上大夫,你是下大夫,卻不謙讓他,此為不尊重尊貴之人。
年紀小卻不恭敬,此為不侍奉長輩;
手執兵器追殺堂兄,此為不恭養親屬。
最後由子產轉達鄭國國君的敕命:不忍心殺死你,那就赦免你讓你到遠方。勉力上路吧,趕快出發趕路吧,不要再加重你的罪過了!
一場選秀的大結局:魯昭西元年(西元前541)的五月初二,鄭國流放子南到吳國。這個時期的吳國,遠離中原,還是很遠很遠的地方。
當然,我們在這裡追憶一場粉紅色的婚戀事件,不是追問情為何物,不是歌詠生死相許,薄帷層層,暗藏殺機。史書記載下來的,肯定有其深意,莫非要傳遞一場春秋時期國君、執政和大宗族之間政治博弈的微妙。
子南在國君律令的強壓之下,即將動身開赴東南方。子產向子南、子皙的宗族首領——太叔徵詢意見。太叔說的很實在,我連自身都不能保護,哪能保護什麼宗族呢?子南的事屬於國政範疇,不是私自一家之禍難。你替鄭國盤算,有好處就施行,不要有什麼疑慮!接下來,太叔提到了一個沉甸甸的字——愛。
周公殺管叔,流放蔡叔,難道他不愛這兩個兄弟?是為了王室的緣故啊!(夫豈不愛?王室故也)我如果犯法,獲罪,您亦當行懲罰之權,放逐我身,又何況其他宗族家室呢?
愛,很美好,亦沉重,並非只是美而豔,香而甜,並非只是溫存纏綿,悱惻難舍,噥噥私語,天老地荒……站在更高的山之巔,更寬的視野上,愛有時竟意味著無情的沉默,一去不回頭的眷戀,心腸暖暖的殺無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