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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的那些鬧心事——房東要扣押金該咋辦?

文:蟲子律師

大多離家求學、工作的人, 都曾有過租房的經歷吧。 這段經歷或許溫暖過, 或許辛苦過, 或許鬧心過。

租房的小安就遇到了一件鬧心的事。

去年, 小安從老張那租了一套房屋居住, 二人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 根據合同約定, 租期為一年, 押金3000元, 約定到期後退還押金。

今年, 租賃合同到期了, 老張按照約定來收房。 結果在查看房屋的時候, 老張發現屋裡有一個門和兩個窗戶壞了, 便要扣掉小安的300元押金。 小安不樂意了, 說這門和窗是因為使用時間太長了老化壞掉的, 不是用壞的, 以前小安還要求老張修理過, 但老張一直沒有修理。

老張不同意小安的說法, 二人達不成一致意見。 小安又拿來租賃合同查看, 這才發現上面對屋內設施的修理、賠償等問題沒作出約定。

租的房屋內門、窗壞掉了, 老張可以把押金都扣下嗎?

這個事要分兩種情況看。

根據法律規定, 小安按照約定的方法和房屋的性質使用房屋, 導致房屋設施受到損耗的, 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但若小安未按照約定的方法和房屋的性質使用, 導致房屋設施受到損失的, 老張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小安賠償損失。

也就是說, 如果小安能證明門、窗是由於老化導致的損壞, 就不用賠償。 如果門、窗是因為小安使用不當導致損壞的, 小安才應該賠償老張的損失。 只有第二種情況, 老張才可以扣除小安應當賠償的費用, 若押金還有剩餘應當退還小安。

友情提醒:

租房子的你要留心了, 租房搬進前租房合同仔細閱讀, 檢查屋內設施, 手機拍下照片是非常有必要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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