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汽車>正文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發佈 商用車行業靜觀其變

日前,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在商務部官網正式發佈。 新《辦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同時, 《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簡稱“舊《辦法》”)將廢止。

新《辦法》的出臺引發乘用車行業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但在商用車領域, 市場各方參與者反響平平, 似乎對此並不感冒。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

關注度低 未引發熱烈討論

《中國汽車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 與乘用車行業對新《辦法》的熱烈討論相比, 重卡行業的反應相當平淡, 甚至有整車企業的管理人員表示, 根本不知道新《辦法》出臺。

“商用車領域對新《辦法》關注度不高。 ”商用車行業專家楊再舜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 新《辦法》最大的亮點是鼓勵打破4S店的壟斷經營模式, 允許銷售和售後服務等各項業務分離, 推動汽車流通模式創新。 “而在商用車領域, 4S店的數量一直以來就很少。 ”他說。

“在重卡行業, 原本‘銷服一體’的程度就不高,

大部分銷售店和服務站都是獨立的。 ”陝汽銷售公司服務部相關負責人對《中國汽車報》記者說, “舉例來講, 一家重卡企業可能在全國有1000多家經銷商, 其中最多只有300家4S店。 ”中國重汽銷售部副總經理段恒永也表示, 在重卡行業, 多品牌經營的經銷商和服務站普遍存在。

全國商用車配件產銷聯合會常務副會長顏立興參與了舊《辦法》的制定。 他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舊《辦法》強調品牌授權的經營模式, 主要是參考歐美汽車市場的發展情況。 當時, 在乘用車市場, 合資及外資品牌比較多, 而在商用車行業, 一直以自主品牌為主, 所以舊《辦法》對商用車的執行力度較弱。 新《辦法》出臺後, 商用車行業的反應也就沒有那麼大。 ”在顏立興看來, 相比于乘用車市場, 商用車企業對經銷商的管控力度比較寬鬆, 所以新《辦法》的影響不太大。

一位元重卡企業人士也向記者表達了類似的看法:“舊《辦法》主要針對乘用車, 並沒有延伸到商用車領域。 在商用車後市場服務方面,

社會維修廠占很大的比重。 ”

促進作用將體現在三方面

新《辦法》對商用車行業的影響雖然比較小, 但仍會促進多種流通方式的產生和發展。 據瞭解, 現在重卡行業在產品三包期內有“銷服一體”的趨勢, 三包期外的維修服務都是單獨的。 “有很多隻做服務的協力廠商維修廠, 什麼品牌的重卡都可以修, 但是這種店一般規模都不大。 未來, 這樣的協力廠商維修服務商可能整合為規模更大的服務中心, 更好地為多品牌卡車提供售後服務。 ”陝汽銷售公司服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以後, 協力廠商維修服務公司會有新的定位, 這應該是一種趨勢。 ”

楊再舜表示, 新《辦法》的出臺為汽車超市、零配件超市的經營模式創造了條件,

但在重卡領域若想實現變革還需漫長的過程。 “一方面, 重卡及零配件體積都比較大, 另一方面還涉及如何進貨、怎樣辦理保險等一系列問題, 真正實現經營模式的創新比較困難。 ”他說。

新《辦法》鼓勵發展共用型、節約型、社會化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 加快城鄉一體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推動汽車流通模式創新,這為汽車電商銷售指明了發展方向。一位元專家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現在已有協力廠商零配件銷售商,在電商平臺銷售重卡零配件,以後這種模式應該會進一步發展。

此外,新《辦法》提出,經銷商可以銷售未經整車企業授權的汽車產品。從理論上來說,這可以深化重卡行業的市場化競爭,從而使重卡售價降低。上汽紅岩長沙銷售公司總經理鄧承偉說:“比如,一款重卡,授權經銷商只能以50萬元的價格銷售,而未授權經銷商不受合同限制,可以自主定價。這樣很可能引發價格戰,使卡車的整體售價降低。”

引導為主 尚無實施細則

新《辦法》允許未經整車企業授權的經銷商進行銷售,意在打破單一品牌授權模式,讓授權與非授權模式共同發展。雖然指明了方向,但新《辦法》並沒有附帶實施細則。就像上文所述,非授權經銷商可以自主定價,以更低的價格出售卡車,但有一個很重要的現實問題沒有解決,即非授權經銷商從哪裡提貨?

段恒永向《中國汽車報》記者表示,新《辦法》中提出沒有授權也可以銷售車輛和配件,真正實施起來是很困難的。他說:“整車企業經過對經銷商資質、銷售能力等多方面的審核,才會對其進行授權、發貨。”如果誰想賣就能賣,那汽車企業如何保證行銷服務網路的品質?非授權經銷商銷售的車輛,出現了問題誰來負責?售後服務怎麼保障? 對此,一位元業內專家告訴記者:“重卡企業對經銷商和服務商的授權,也是一種對產品和服務品質的保障。新的行銷模式出現後,對此應有系統的規範。”

“新《辦法》鼓勵多種經營模式發展,但並沒有強制必須怎麼做,它主要是一種方向引導。”段恒永表示。另有一位重卡企業人士坦言:“首先,新《辦法》只是一個大方向上的引導,沒有具體的實施方法,對銷售的實際影響甚微;其次,它不是國家強制標準或法規,對整車企業的約束力較弱。”

誠信體系建設必不可少

如今,卡車行業‘銷服一體’的趨勢愈加明顯,4S店的數量正逐漸增加,經銷商對此並不抵觸。一方面,這是市場發展和用戶習慣決定的。段恒永就表示:“現在重卡行業競爭激烈,如果只做銷售整車一項業務,利潤比較低,而且售後服務是維繫客戶的重要方式,如果銷售和服務分開的話,也會影響賣車。用戶的習慣也是在哪裡買車,出了問題就在哪裡修。”另一方面,整車企業往往會利用利益杠杆鼓勵經銷商做4S店。比如,經銷商只做一項業務,整車廠給予100萬元補貼;如果做4S店,則給予200萬元補貼,而且返點也會更高。

一位重卡行業專家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新《辦法》鼓勵建立協力廠商銷售和售後服務體系,但現在主要的障礙是誠信體系沒有建立起來。比如,一位重卡用戶沒有跑固定線路,路過某地時車輛出了問題,需要更換零配件。他必然會擔心,如果購買路邊店、也就是非授權店的零配件,萬一出現品質問題怎麼辦。因此,用戶還是傾向于向授權經銷商求助。零配件銷售的線上管道也存在誠信考驗,客戶往往擔心產品維修和退換的問題。

可以看出,新《辦法》的最終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讓他們的購買、使用、維修有更多選擇,防止整車企業壟斷。商用車市場有其發展的特殊性,雖然目前來看,新《辦法》對這個領域影響不大,但可以肯定的是,商用車的銷售及售後環節也將迎來變革。

文:劉曉燁 編輯:龐國霞

版權聲明

加快城鄉一體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推動汽車流通模式創新,這為汽車電商銷售指明了發展方向。一位元專家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現在已有協力廠商零配件銷售商,在電商平臺銷售重卡零配件,以後這種模式應該會進一步發展。

此外,新《辦法》提出,經銷商可以銷售未經整車企業授權的汽車產品。從理論上來說,這可以深化重卡行業的市場化競爭,從而使重卡售價降低。上汽紅岩長沙銷售公司總經理鄧承偉說:“比如,一款重卡,授權經銷商只能以50萬元的價格銷售,而未授權經銷商不受合同限制,可以自主定價。這樣很可能引發價格戰,使卡車的整體售價降低。”

引導為主 尚無實施細則

新《辦法》允許未經整車企業授權的經銷商進行銷售,意在打破單一品牌授權模式,讓授權與非授權模式共同發展。雖然指明了方向,但新《辦法》並沒有附帶實施細則。就像上文所述,非授權經銷商可以自主定價,以更低的價格出售卡車,但有一個很重要的現實問題沒有解決,即非授權經銷商從哪裡提貨?

段恒永向《中國汽車報》記者表示,新《辦法》中提出沒有授權也可以銷售車輛和配件,真正實施起來是很困難的。他說:“整車企業經過對經銷商資質、銷售能力等多方面的審核,才會對其進行授權、發貨。”如果誰想賣就能賣,那汽車企業如何保證行銷服務網路的品質?非授權經銷商銷售的車輛,出現了問題誰來負責?售後服務怎麼保障? 對此,一位元業內專家告訴記者:“重卡企業對經銷商和服務商的授權,也是一種對產品和服務品質的保障。新的行銷模式出現後,對此應有系統的規範。”

“新《辦法》鼓勵多種經營模式發展,但並沒有強制必須怎麼做,它主要是一種方向引導。”段恒永表示。另有一位重卡企業人士坦言:“首先,新《辦法》只是一個大方向上的引導,沒有具體的實施方法,對銷售的實際影響甚微;其次,它不是國家強制標準或法規,對整車企業的約束力較弱。”

誠信體系建設必不可少

如今,卡車行業‘銷服一體’的趨勢愈加明顯,4S店的數量正逐漸增加,經銷商對此並不抵觸。一方面,這是市場發展和用戶習慣決定的。段恒永就表示:“現在重卡行業競爭激烈,如果只做銷售整車一項業務,利潤比較低,而且售後服務是維繫客戶的重要方式,如果銷售和服務分開的話,也會影響賣車。用戶的習慣也是在哪裡買車,出了問題就在哪裡修。”另一方面,整車企業往往會利用利益杠杆鼓勵經銷商做4S店。比如,經銷商只做一項業務,整車廠給予100萬元補貼;如果做4S店,則給予200萬元補貼,而且返點也會更高。

一位重卡行業專家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新《辦法》鼓勵建立協力廠商銷售和售後服務體系,但現在主要的障礙是誠信體系沒有建立起來。比如,一位重卡用戶沒有跑固定線路,路過某地時車輛出了問題,需要更換零配件。他必然會擔心,如果購買路邊店、也就是非授權店的零配件,萬一出現品質問題怎麼辦。因此,用戶還是傾向于向授權經銷商求助。零配件銷售的線上管道也存在誠信考驗,客戶往往擔心產品維修和退換的問題。

可以看出,新《辦法》的最終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讓他們的購買、使用、維修有更多選擇,防止整車企業壟斷。商用車市場有其發展的特殊性,雖然目前來看,新《辦法》對這個領域影響不大,但可以肯定的是,商用車的銷售及售後環節也將迎來變革。

文:劉曉燁 編輯:龐國霞

版權聲明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