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在商務部官網正式發佈。 新《辦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同時, 《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簡稱“舊《辦法》”)將廢止。
新《辦法》的出臺引發乘用車行業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但在商用車領域, 市場各方參與者反響平平, 似乎對此並不感冒。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兒?
關注度低 未引發熱烈討論
《中國汽車報》記者在採訪中發現, 與乘用車行業對新《辦法》的熱烈討論相比, 重卡行業的反應相當平淡, 甚至有整車企業的管理人員表示, 根本不知道新《辦法》出臺。
“商用車領域對新《辦法》關注度不高。 ”商用車行業專家楊再舜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 新《辦法》最大的亮點是鼓勵打破4S店的壟斷經營模式, 允許銷售和售後服務等各項業務分離, 推動汽車流通模式創新。 “而在商用車領域, 4S店的數量一直以來就很少。 ”他說。
“在重卡行業, 原本‘銷服一體’的程度就不高,
全國商用車配件產銷聯合會常務副會長顏立興參與了舊《辦法》的制定。 他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舊《辦法》強調品牌授權的經營模式, 主要是參考歐美汽車市場的發展情況。 當時, 在乘用車市場, 合資及外資品牌比較多, 而在商用車行業, 一直以自主品牌為主, 所以舊《辦法》對商用車的執行力度較弱。 新《辦法》出臺後, 商用車行業的反應也就沒有那麼大。 ”在顏立興看來, 相比于乘用車市場, 商用車企業對經銷商的管控力度比較寬鬆, 所以新《辦法》的影響不太大。
一位元重卡企業人士也向記者表達了類似的看法:“舊《辦法》主要針對乘用車, 並沒有延伸到商用車領域。 在商用車後市場服務方面,
促進作用將體現在三方面
新《辦法》對商用車行業的影響雖然比較小, 但仍會促進多種流通方式的產生和發展。 據瞭解, 現在重卡行業在產品三包期內有“銷服一體”的趨勢, 三包期外的維修服務都是單獨的。 “有很多隻做服務的協力廠商維修廠, 什麼品牌的重卡都可以修, 但是這種店一般規模都不大。 未來, 這樣的協力廠商維修服務商可能整合為規模更大的服務中心, 更好地為多品牌卡車提供售後服務。 ”陝汽銷售公司服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以後, 協力廠商維修服務公司會有新的定位, 這應該是一種趨勢。 ”
楊再舜表示, 新《辦法》的出臺為汽車超市、零配件超市的經營模式創造了條件,
新《辦法》鼓勵發展共用型、節約型、社會化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 加快城鄉一體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推動汽車流通模式創新,這為汽車電商銷售指明了發展方向。一位元專家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現在已有協力廠商零配件銷售商,在電商平臺銷售重卡零配件,以後這種模式應該會進一步發展。
此外,新《辦法》提出,經銷商可以銷售未經整車企業授權的汽車產品。從理論上來說,這可以深化重卡行業的市場化競爭,從而使重卡售價降低。上汽紅岩長沙銷售公司總經理鄧承偉說:“比如,一款重卡,授權經銷商只能以50萬元的價格銷售,而未授權經銷商不受合同限制,可以自主定價。這樣很可能引發價格戰,使卡車的整體售價降低。”
引導為主 尚無實施細則
新《辦法》允許未經整車企業授權的經銷商進行銷售,意在打破單一品牌授權模式,讓授權與非授權模式共同發展。雖然指明了方向,但新《辦法》並沒有附帶實施細則。就像上文所述,非授權經銷商可以自主定價,以更低的價格出售卡車,但有一個很重要的現實問題沒有解決,即非授權經銷商從哪裡提貨?
段恒永向《中國汽車報》記者表示,新《辦法》中提出沒有授權也可以銷售車輛和配件,真正實施起來是很困難的。他說:“整車企業經過對經銷商資質、銷售能力等多方面的審核,才會對其進行授權、發貨。”如果誰想賣就能賣,那汽車企業如何保證行銷服務網路的品質?非授權經銷商銷售的車輛,出現了問題誰來負責?售後服務怎麼保障? 對此,一位元業內專家告訴記者:“重卡企業對經銷商和服務商的授權,也是一種對產品和服務品質的保障。新的行銷模式出現後,對此應有系統的規範。”
“新《辦法》鼓勵多種經營模式發展,但並沒有強制必須怎麼做,它主要是一種方向引導。”段恒永表示。另有一位重卡企業人士坦言:“首先,新《辦法》只是一個大方向上的引導,沒有具體的實施方法,對銷售的實際影響甚微;其次,它不是國家強制標準或法規,對整車企業的約束力較弱。”
誠信體系建設必不可少
如今,卡車行業‘銷服一體’的趨勢愈加明顯,4S店的數量正逐漸增加,經銷商對此並不抵觸。一方面,這是市場發展和用戶習慣決定的。段恒永就表示:“現在重卡行業競爭激烈,如果只做銷售整車一項業務,利潤比較低,而且售後服務是維繫客戶的重要方式,如果銷售和服務分開的話,也會影響賣車。用戶的習慣也是在哪裡買車,出了問題就在哪裡修。”另一方面,整車企業往往會利用利益杠杆鼓勵經銷商做4S店。比如,經銷商只做一項業務,整車廠給予100萬元補貼;如果做4S店,則給予200萬元補貼,而且返點也會更高。
一位重卡行業專家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新《辦法》鼓勵建立協力廠商銷售和售後服務體系,但現在主要的障礙是誠信體系沒有建立起來。比如,一位重卡用戶沒有跑固定線路,路過某地時車輛出了問題,需要更換零配件。他必然會擔心,如果購買路邊店、也就是非授權店的零配件,萬一出現品質問題怎麼辦。因此,用戶還是傾向于向授權經銷商求助。零配件銷售的線上管道也存在誠信考驗,客戶往往擔心產品維修和退換的問題。
可以看出,新《辦法》的最終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讓他們的購買、使用、維修有更多選擇,防止整車企業壟斷。商用車市場有其發展的特殊性,雖然目前來看,新《辦法》對這個領域影響不大,但可以肯定的是,商用車的銷售及售後環節也將迎來變革。
文:劉曉燁 編輯:龐國霞
版權聲明
加快城鄉一體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建設,推動汽車流通模式創新,這為汽車電商銷售指明了發展方向。一位元專家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現在已有協力廠商零配件銷售商,在電商平臺銷售重卡零配件,以後這種模式應該會進一步發展。此外,新《辦法》提出,經銷商可以銷售未經整車企業授權的汽車產品。從理論上來說,這可以深化重卡行業的市場化競爭,從而使重卡售價降低。上汽紅岩長沙銷售公司總經理鄧承偉說:“比如,一款重卡,授權經銷商只能以50萬元的價格銷售,而未授權經銷商不受合同限制,可以自主定價。這樣很可能引發價格戰,使卡車的整體售價降低。”
引導為主 尚無實施細則
新《辦法》允許未經整車企業授權的經銷商進行銷售,意在打破單一品牌授權模式,讓授權與非授權模式共同發展。雖然指明了方向,但新《辦法》並沒有附帶實施細則。就像上文所述,非授權經銷商可以自主定價,以更低的價格出售卡車,但有一個很重要的現實問題沒有解決,即非授權經銷商從哪裡提貨?
段恒永向《中國汽車報》記者表示,新《辦法》中提出沒有授權也可以銷售車輛和配件,真正實施起來是很困難的。他說:“整車企業經過對經銷商資質、銷售能力等多方面的審核,才會對其進行授權、發貨。”如果誰想賣就能賣,那汽車企業如何保證行銷服務網路的品質?非授權經銷商銷售的車輛,出現了問題誰來負責?售後服務怎麼保障? 對此,一位元業內專家告訴記者:“重卡企業對經銷商和服務商的授權,也是一種對產品和服務品質的保障。新的行銷模式出現後,對此應有系統的規範。”
“新《辦法》鼓勵多種經營模式發展,但並沒有強制必須怎麼做,它主要是一種方向引導。”段恒永表示。另有一位重卡企業人士坦言:“首先,新《辦法》只是一個大方向上的引導,沒有具體的實施方法,對銷售的實際影響甚微;其次,它不是國家強制標準或法規,對整車企業的約束力較弱。”
誠信體系建設必不可少
如今,卡車行業‘銷服一體’的趨勢愈加明顯,4S店的數量正逐漸增加,經銷商對此並不抵觸。一方面,這是市場發展和用戶習慣決定的。段恒永就表示:“現在重卡行業競爭激烈,如果只做銷售整車一項業務,利潤比較低,而且售後服務是維繫客戶的重要方式,如果銷售和服務分開的話,也會影響賣車。用戶的習慣也是在哪裡買車,出了問題就在哪裡修。”另一方面,整車企業往往會利用利益杠杆鼓勵經銷商做4S店。比如,經銷商只做一項業務,整車廠給予100萬元補貼;如果做4S店,則給予200萬元補貼,而且返點也會更高。
一位重卡行業專家告訴《中國汽車報》記者,新《辦法》鼓勵建立協力廠商銷售和售後服務體系,但現在主要的障礙是誠信體系沒有建立起來。比如,一位重卡用戶沒有跑固定線路,路過某地時車輛出了問題,需要更換零配件。他必然會擔心,如果購買路邊店、也就是非授權店的零配件,萬一出現品質問題怎麼辦。因此,用戶還是傾向于向授權經銷商求助。零配件銷售的線上管道也存在誠信考驗,客戶往往擔心產品維修和退換的問題。
可以看出,新《辦法》的最終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讓他們的購買、使用、維修有更多選擇,防止整車企業壟斷。商用車市場有其發展的特殊性,雖然目前來看,新《辦法》對這個領域影響不大,但可以肯定的是,商用車的銷售及售後環節也將迎來變革。
文:劉曉燁 編輯:龐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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