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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幸福的“包辦婚姻”:胡適對這個小腳女人愛到骨子裡,好羡慕

在民國那樣一個新舊思想交替的時代, “自由式愛情”和“包辦式婚姻”有了最原始的分歧。

自由戀愛的一派認為:愛就愛, 不愛就不愛, 想深愛就深愛, 不想愛就離開;包辦婚姻的一派則認為: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於是乎, 思想的分歧就衍生了很多現實的悲劇, 畢竟胳膊太小的話是扭不過大腿的。

然而凡事總有例外, 譬如胡適、江冬秀。

江冬秀是封建社會的被殘害的一類, 她有著最明顯的標誌——裹足。

她來自安徽旌德縣江村, 江家是旌德縣的名門望族。 江冬秀的外祖父曾位至翰林, 母親呂賢英是廟首呂朝瑞(探花)、呂佩芬父子翰林的後裔, 其舅母是胡適的姑婆, 也算是出身於世家, 但由於受到封建禮教的束縛, 江冬秀是滿腦子的舊思想, 滿身的“潑辣”氣息, 儼然一個鄉村婦女。

胡適呢就大為不同了。

他是中國現代著名學者、詩人、歷史家、文學家、哲學家, 領導了新文化運動, 代表著先進的文化與思想, 是現代主義思想的先驅, 所謂翩翩君子有才華。

就是這樣截然不同的兩個人, 卻“硬”是被撮合到一種。 小時候, 15歲的江冬秀看熱鬧順便到了胡適家, 孰料卻因為面目清秀, 被胡適的母親看中。

兩位老太太當機立斷, 給14歲的胡適包辦了一場婚姻。

訂婚之後, 胡適就讀于上海, 留學於美國, 十多年未回家更別提見一面“未婚妻”了。 訂婚十年, 二人還未結婚, 江冬秀不理謠言一直等, 自個去了纏足的布, 想著興許能夠“配得上”胡適一些, 後來胡適知道後大為震驚。

好不容易胡適回來了, 浪蕩才子始終沒“掰”得過母親的大腿, 如此便娶了“小腳女人”江冬秀。

婚後, 胡適想著已是盡孝了, 就和曹誠英打得火熱, 不久, 胡適就回到家中和江冬秀一五一十的攤牌了這場“婚外戀”, 冬秀哪管那麼多, 直接開鬧。 本是想徹底了結這段包辦婚姻的胡適, 被江冬秀的潑辣嚇到了, 為了保存名譽, 這場“婚外戀”只好作罷。

她不懂他的思想, 卻明白他的軟肋;她潑辣, 他性溫, 剛好互補。

漸漸地, 胡適習慣了江冬秀的存在, 還發明了“新三從四德”:太太出門要跟從, 太太命令要服從, 太太說錯了要盲從;太太化妝要等得, 太太生日要記得, 太太打罵要忍得, 太太花錢要捨得。 如此, 可是現代女性求之不得的“待遇”。

胡適所到處, 小腳夫人亦隨之, 無論“從”與“得”, 都是源于內心愛得豐盈, 還好, 他們適應了彼此的不同, 圓滿了這場包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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