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權威發佈|內蒙古重大旅遊交通事故警示:自駕車和旅遊包車要依法安全出行

點擊藍字

關注我們

4月29日17時20分許,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阿榮旗轄區111國道1544公里加185米十字路口, 一輛由那古鎮去往那吉屯農場的無牌豐田私家小轎車(核載5人,

實載4人)由西向東行至路口向北左轉彎時, 與由南向北沿111國道駛來的、由訥河市海外國際旅遊社包租的黑BN5595宇通牌大客車(核載45人, 實載44人)發生碰撞, 大客車沖下路基並翻車, 造成車內12人死亡, 10人受傷。

經初步調查, 小轎車在無信號燈控制的交叉口左轉彎, 未依法讓直行的大客車先行, 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同時, 該起事故還暴露出以下問題:

一是客車涉嫌非法從事旅遊包車運營。 經查, 發生事故的大客車登記車主為黑龍江訥河市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實際為個人所有, 屬違規掛靠經營。 該車使用性質為公路客運, 當日停駛維修, 不允許上路, 卻私自招攬業務發車運營, 從事旅遊客運。

二是客運企業安全監管制度不落實。

發生事故的大客車在停駛期間違規出站上路, 駕駛人擅自關閉車載動態監控裝置行駛, 訥河市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 該車在運行期間, 駕駛人未提示車內乘客佩戴使用座椅安全帶, 暴露出訥河市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日常對駕駛人安全教育缺失, 安全監管制度落實不到位。

三是旅遊企業對旅遊包車資質審核把關不嚴。 涉事的訥河市海外國際旅行社忽視旅遊安全要求, 未依法嚴格履行審核把關規定, 罔顧肇事大客車報停期間私自營運、不具備旅遊運營資質的事實, 違規包租肇事大客車非法從事旅遊活動, 安全主體責任嚴重不落實。

四是節日期間群眾交通出行守法和安全意識亟待加強。

肇事小轎車違法無牌上路、在路口爭道搶行, 肇事大客車多數乘客未按規定佩戴使用座椅安全帶, 存在嚴重安全風險和隱患。

事故發生後, 國務院和各有關部門領導高度重視, 先後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公安部迅速派出了由交通管理局局領導率領的工作組和事故深度調查專家趕赴現場指導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並協調黑龍江交警總隊派員會同內蒙古一併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立即調集有關醫療專家對事故受傷人員進行全力救治, 並成立了事故調查組, 對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管理問題開展調查, 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5月1日是“五一”假期的最後一天,

將迎來節日返程交通高峰。 為切實吸取事故教訓, 確保群眾節日旅遊出行平安回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

一是自駕車出行的朋友請提前規劃好返程時間和路線, 並保持充足的休息時間, 避免疲勞駕駛。 行經交叉路口時, 要注意瞭望, 減速慢行, 確認安全後方能通過。 返程途中遇車流量大、行駛緩慢時, 請保持平和心態, 不要急躁, 切忌超速行駛、爭道搶行, 嚴禁違法佔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

二是乘坐客運車輛返程的群眾, 上車後請按規定自覺佩戴使用座椅安全帶, 不要在客車內站立, 不要妨礙客車駕駛人安全駕駛。 客運車輛駕駛人在發車前和行車途中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帶, 並要依法安全文明駕駛, 注意觀察路況,

嚴禁超速行駛、超員載客、疲勞駕駛, 遇情況提前減速制動, 嚴禁急打方向。

三是客運企業要切實加強內部安全管理, 嚴格落實客運車輛動態監控主體責任, 及時發現和查糾客運車輛駕駛人違規違法運營行為。 旅行社要依法依規包租具備資質的旅遊客車從事旅遊活動, 並嚴把安全資質審核關。 旅行社導遊人員要依法履行安全職責, 加強對駕乘人員的安全提示和監督, 確保旅遊出行平安。

張掖公安交警

長按下圖識別二維碼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