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一小長假結束, 外出遊玩的遊客已經回到家中。 您在遊玩期間是否遭遇了“低價遊”“強迫購物”等旅遊亂象?若受到侵權行為該如何維權?
在遊玩之前和旅行社簽訂了旅遊合同, 該合同是遊客出行的根本保障。 合同上注明了旅遊線路、行程、景點、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基本內容。 此外, 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一定妥善保存好。 這是日後處理糾紛的憑證。
旅遊期間發生糾紛後, 旅遊者可以選擇以下途徑維權:
一是與旅行社協商解決;
二是協商不成的, 可在完成行程後,
三是到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
四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 不過, 在理性維權的同時, 相關部門也提示遊客, 如遊客違約也需賠償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