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加裝遮陽傘易引發事故
海口交警:擅自安裝罰款50元
海南特區報訊 據媒體報導, 去年9月28日, 一女子駕駛電動自行車從單位回家, 在行駛的過程中, 由於車輛加裝了遮陽傘, 不慎刮倒了行人吳某, 造成吳某倒地受傷, 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後, 該女子主動投案, 交警部門認定其負事故全部責任。 近日, 法院對該案做出判決, 涉案女子被判刑半年並賠償死者家屬60多萬元。
夏季到來, 炎炎烈日讓騎電動自行車的市民汗流浹背。 為解決這一困擾, 部分市民在電動自行車上加裝遮陽傘。 對此, 海口交警部門表示,
海口交警部門表示, 海口市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九不准”中禁止加裝遮陽傘, 根據《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擅自安裝遮陽傘的, 對當事人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駕駛非機動車時手中持物的, 處以罰款3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