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歸責原則

歸責原則, 請簡要介紹。

答:過錯推定:建築物等物件致害、一些醫療損害責任。

無過錯責任:產品責任侵權、高度危險作業侵權、污染環境侵權、動物侵權、監護侵權、雇主侵權等。

醫療事故有一些適用過錯責任, 一些適用過錯推定責任, 還有一些適用無過錯責任。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 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過錯責任)

因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缺陷, 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 患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 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 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 醫療機構賠償後, 有權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追償。 (無過錯責任)

患者有損害, 因下列情形之一的, 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

(過錯推定責任)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