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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交通事故可以走快速處理流程!

開車上路, 碰上一些個小剮小蹭都是在所難免的事, 尤其是上下班的高峰期, 經常會碰到兩輛車發生輕微的刮蹭, 雙方車主都不肯讓步, 非得交警到現場才肯挪車, 搞得原來就很堵的道路直接堵死。

尤其是一些新手司機沒經驗, 第一次碰到交通事故都不知道怎麼處理, 其實現在大多數城市的交通運輸部門和保監局都會與保險公司商量出一個《輕微道路事故快速處理辦法》, 不用報警, 只要符合條件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快速處理。

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之間發生的沒有涉及人員傷亡且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

輕微財產損失是指造成單車車輛損失交強險在2000元以下、商業險在10000元以下且車輛可自行移動的輕微道路交通事故。

只要雙方對事故責任的認定沒有爭議, 比如一方明顯的追尾認全責, 那就可以不用報警, 把車挪一邊, 直接簽一個快速處理協議書, 快處快賠.

什麼時候才需要報價處理?

1、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只要涉及人傷, 就別想著快速處理了, 趕緊報警, 如果當時覺得傷者只是輕微傷, 選擇私了, 那麼以後對方說你肇事逃逸, 那你就是全責了。

2、無證駕駛或者駕駛證過期, 只要有一方是無證駕駛或者駕駛證過期, 都是無法走保險理賠的, 所以你想走快速處理是沒用的, 保險公司是拒賠的。

3、事故車輛未上牌、駕駛員酒駕, 這和無證駕駛是一樣的道理, 都屬於車險免責條款裡規定的, 也不能走快速處理流程。

4、事故車輛未投保交強險, 走快速處理的前提肯定是雙方車輛都有投保本省的交強險, 如果有一方未投保或者保險過期, 也是沒用的。

5、事故對其他非機動車、行人、建築物、公共設施造成損害的, 也是不能走快速處理流程。

發生事故要怎麼做?

1、發生輕微的事故不要慌, 先打開雙閃, 然後放置三角警示牌, 避免發生二次事故。 然後就是查看事故現場, 和對方車主協商走輕微事交通故快速處理流程。

2、拍攝事故照片是為了向保險公司提供事故的證據, 在移動車輛前對車輛拍照也可以避免對方車主"賴帳"。

為了儘量還原事故現場原貌, 應著重拍攝事故現場的整體(收錄兩車以及路面環境)、側前方、側後方、本車全貌、事故車全貌、撞擊部位和兩車受損情況, 還應該特別拍攝到路面指示線。

3、查看對方的駕駛證、行駛證、年檢標誌、交強險標誌、車牌, 並確定對方是否酒駕, 這是走快速處理的前提, 如果不合要求那就不能挪車。

4、把車挪到不影響交通同行的地方, 填寫一個快速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議, 沒有可以用白紙替代, 但要寫清楚雙方駕駛員姓名、駕照號、車牌號、電話, 最重要的是寫好責任劃分情況, 同時承擔主責的車主應撥打保險公司報案。 報案後, 雙方自行協商定損、修車事宜即可。

輕微事故走快處快賠的流程:保險公司在定損時會以車主拍照為准,

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拍照有不同的要求。 但是總體的原則是:照片需要反映出事故的前因後果, 車險現場車輛位置;損毀細節必須注重到;車輛的資訊、車主的資訊必須記錄下。

1、追尾事故, 變道碰擦事故。 這類型的事故需要至少拍三張照片, 一張車頭, 一張車尾, 一張碰撞處局部照片, 車頭的那張需要把兩車全貌, 車輛牌照之類的拍好, 地上的交通線都拍出來(用以界定責任), 車尾一樣。

2、發生在十字路口, 轉盤, 高架之類的需要最少拍五張照片, 車頭、車尾、碰撞處, 加上路口兩車的位置情況四個方向拍上幾張, 如果來得及, 能把紅綠燈情況能涵蓋進去最好。

3、當事人的車牌號、行駛證、駕駛證、保險憑證肯定要拍的,

垂直拍攝, 保證可以清晰識別就可以了。

很多新手其實對交規不是很清楚, 如果碰到"老司機", 在責任劃分上就很容易吃虧, 一般的輕微事故, 都可以按照以下的規定確定事故責任。

一方當事人有以下行為, 另一方當事人無以下行為的, 有以下行為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雙方當事人均有或均無以下行為的, 雙方當事人承擔同等責任。

(一)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追尾碰撞他人車輛的;

(二)逆行碰撞他人車輛的;

(三)倒車未保證安全碰撞他人車輛的;

(四)溜車碰撞他人車輛的;

(五)開關車門影響他人車輛正常行駛的;

(六)違反超車規定碰撞他人車輛的;

(七)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碰撞他人車輛的;

(八)違反讓行規定碰撞他人車輛的。

商家名稱:衡水偉創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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