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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2男子為發洩不滿情緒 將共用單車扔入海河

嫌犯落網

#情況續報# 3月8日下午, 因將一輛共用單車扔入海河, 引發廣大線民熱議的嫌疑人王某某、許某被公安和平分局民警從遼寧省葫蘆島市押解回津。

經初步審理, 二人供述了因在津遇事不順, 為發洩不滿情緒, 將一輛“小黃車”扔入海河並將這一視頻上傳互聯網傳播後潛回原籍的事實。 現王某某、許某對自已的違法行為深感後悔, 並寫出悔過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 二人因尋釁滋事被公安和平分局依法分別行政拘留10天和5天。

平安天津再次提示, 廣大群眾要自覺維護公共財產安全, 對於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返回騰訊網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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