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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有“制度”更要有“力度”

3月底, 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發佈《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 要求在全國46個城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儘管早在2000年, 北京、上海等地就被確定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 但17年過後, 中國垃圾分類的效果仍不盡人意。 (5月4日 中新網)

垃圾分類制度的建立體現了國家對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視, 垃圾分類是對垃圾進行科學處理的前提, 為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奠定基礎。 垃圾分類制度保障不可少, 但更要注重實施效果。 如果落實不到位, 垃圾分類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因而也就起不到垃圾分類應有的效果。

不可否認, 近年來, 政府對垃圾分類的宣導和投入在不斷加大, 部分城市還進行了垃圾分類的相關探索。 但是, 目前, 在早已實施垃圾分類工作的試點地區, 仍存在垃圾分類不盡如人意的現象, 例如, 垃圾分類效果不明顯, 分類垃圾箱裡垃圾呈無序狀態, 分類牌成擺設, 一些社區存在“二次分揀”現象。

這些現象的存在有一定原因:一是某些居民意識不到垃圾分類的重要性, 存在僥倖心理, 認為沒獎懲, 缺乏自覺性;二是垃圾分類指導員、保潔員存在錯誤意識。 他們把垃圾分類完全看成是自己的工作職責, 習慣了“親力親為”, 導致垃圾分類宣傳、指導和監督不力, 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居民的垃圾分類意識;三是部分地方政府宣傳不到位。

對於垃圾分類宣傳存在“雷聲大、雨點小”的現象, 不能讓民眾切實感受到垃圾分類帶來的現實改變。

垃圾分類看似無足輕重, 實則很重要。 垃圾分類不到位不僅會損害民眾的身體健康, 還會增加垃圾填埋、焚燒量, 因而也會增加垃圾處理的社會成本。

因此, 相關部門不僅要完善垃圾分類制度, 還要進一步加強宣傳, 增強居民對垃圾分類重要性的認識, 特別要明確垃圾不分類的危害及代價, 逐漸固化“我的垃圾我負責”的意識。 同時, 也要建立科學的獎懲機制, 給予對廚餘垃圾、可回收物進行資源利用的企業一定補貼, 通過監督, 對不自覺分類投放垃圾的居民進行教育引導或適當罰款。

在垃圾分類制度與基礎設施逐漸完善的情況下, 垃圾分類不再是一件難事, 在垃圾分類這件事上, 每一位公民都應養成“自覺”心態。 在投放垃圾時, 你的“舉手之勞”, 不僅僅體現出個人素質與環保意識, 更體現出對社會的無私奉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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