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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舉辦第三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中國網教育頻道3月17日訊據教育部官網消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 進一步激發高校學生創新創業熱情, 展示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成果, 搭建大學生創新創業專案與社會投資對接平臺, 定於2017年3月至10月舉辦第三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 有關大賽事項如下:

一、大賽主題

搏擊“互聯網+”新時代壯大創新創業生力軍

二、大賽目的與任務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綜合改革, 激發大學生的創造力, 培養造就“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力軍;推動賽事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用緊密結合,

促進“互聯網+”新業態形成, 服務經濟提質增效升級;以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 推動高校畢業生更高品質創業就業。

重在把大賽作為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 引導各地各高校主動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積極開展教學改革探索, 把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 切實提高高校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

三、組織機構

本次大賽由教育部、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共青團中央和陝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承辦。

大賽設立組織委員會(簡稱大賽組委會), 由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和陝西省省長胡和平擔任主任, 有關部門負責人作為成員, 負責大賽的組織實施。

大賽設立專家委員會, 由中國工程院原常務副院長潘雲鶴擔任主任、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原局長田力普擔任副主任, 社會投資機構、行業企業、大學科技園、高校和科研院所專家作為成員, 負責參賽專案的評審工作, 指導大學生創新創業。

本次大賽由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高校創新創業教育聯盟、全國高校創新創業投資服務聯盟、中國教育創新校企聯盟、中國高校創新創業孵化器聯盟、中關村百人會天使投資聯盟和全國高校雙創教育協作媒體聯盟(中國教育電視臺、光明校園傳媒、中國教育報等)參與協辦。

各省(區、市)可根據實際成立相應的機構, 或與相關機構加強合作, 開展本地初賽和複賽的組織實施、專案評審和推薦等工作。

四、參賽專案要求

參賽專案要求能夠將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資料、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新一代資訊技術與經濟社會各領域緊密結合, 培育基於互聯網新時代的新產品、新服務、新業態、新模式;發揮互聯網在促進產業升級以及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 促進製造業、農業、能源、環保等產業轉型升級;發揮互聯網在社會服務中的作用, 創新網路化服務模式, 促進互聯網與教育、醫療、交通、金融、消費生活等深度融合。 參賽專案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互聯網+”現代農業, 包括農林牧漁等;

2.“互聯網+”製造業, 包括智慧硬體、先進製造、工業自動化、生物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軍工等;

3.“互聯網+”資訊技術服務, 包括工具軟體、社交網路、媒體門戶、企業服務等;

4.“互聯網+”文化創意服務, 包括廣播影視、設計服務、文化藝術、旅遊休閒、藝術品交易、廣告會展、動漫娛樂、體育競技等;

5.“互聯網+”商務服務, 包括電子商務、消費生活、金融、財經法務、房產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聯網+”公共服務, 包括教育培訓、醫療健康、交通、人力資源服務等;

7.“互聯網+”公益創業, 以社會價值為導向的非盈利性創業。

參賽專案須真實、健康、合法, 無任何不良資訊, 專案立意應弘揚正能量, 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參賽項目不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專利技術、資源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智慧財產權或物權;抄襲、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一經發現即刻喪失參賽相關權利並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參賽項目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的, 報名時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書面授權許可書、專利證書等;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的創業專案, 報名時需提交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股權結構、組織機構代碼影本等相關證明材料。

五、參賽物件

根據參賽專案所處的創業階段、已獲投資情況和專案特點, 大賽分為創意組、初創組、成長組和就業型創業組。 具體參賽條件如下:

1.創意組。 參賽專案具有較好的創意和較為成型的產品原型或服務模式, 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2.初創組。參賽專案工商登記註冊未滿3年(2014年3月1日後註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初創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2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佈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3.成長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註冊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註冊);或工商登記註冊未滿3年(2014年3月1日後註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含2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2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佈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4.就業型創業組。參賽項目有效提升大學生就業數量與就業品質,主要面向高職高專院校的創新創業項目(高職高專院校也可申報其他符合條件的組別),其他高校也可申報本組。若參賽項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若參賽項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2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佈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初創組、成長組和就業型創業組中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專案的股權結構中,參賽成員合計不得少於1/3。對於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項目,允許將擁有科研成果的老師的股權合併計算,合併計算的股權不得少於50%(其中參賽成員合計不得少於15%)。

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於3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已獲往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再報名參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各高等學校負責審核參賽對象資格。

六、比賽賽制

大賽採用校級初賽、省級複賽、全國總決賽三級賽制。校級初賽由各高校負責組織,省級複賽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全國總決賽由各省(區、市)按照大賽組委會確定的配額擇優遴選推薦專案。大賽組委會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報名團隊數、參賽高校數和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情況等因素分配名額。每所高校入選全國總決賽團隊總數不超過4個。

全國共產生600個項目入圍全國總決賽。通過網上評審,產生120個專案進入全國總決賽現場比賽。

七、賽程安排

2.初賽複賽(6-9月)。各省(區、市)各高校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進行報名資訊的查看和管理。省級帳號由大賽組委會統一創建及分配;校級帳號由各省(區、市)進行創建、分配及管理。初賽複賽的比賽環節、評審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區、市)自行決定。各省(區、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級複賽,遴選參加全國總決賽的候選項目(推薦項目應有名次排序,供全國總決賽參考)。

3.全國總決賽(10月中下旬)。大賽評審委員會對入圍全國總決賽項目進行網上評審,擇優選拔120個項目進行現場比賽,決出金、銀獎。

大賽組委會將通過“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為參賽團隊提供項目展示、創業指導、投資對接等服務。各專案團隊可以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查看相關資訊。各省(區、市)可以利用網站提供的資源,為參賽團隊做好服務。各高校還可以通過騰訊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進行賽事宣傳,獲得項目激勵和孵化指導。

八、評審規則

請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查看具體內容。

九、大賽獎勵

大賽設30個金獎、90個銀獎、480個銅獎。設最佳創意獎、最具商業價值獎、最佳帶動就業獎、最具人氣獎各1個。獲獎項目頒發獲獎證書,提供投融資對接、落地孵化等服務。

設高校集體獎20個、省市優秀組織獎10個和優秀創新創業導師若干名,頒發獲獎證書及獎牌。

十、宣傳發動

各地各高校要認真做好大賽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工作。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做好省級比賽和專案推薦工作。各高校要認真組織動員團隊參賽,為在校生和畢業生參與競賽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援,做好學校初賽組織工作。鼓勵教師將科技成果產業化,帶領學生創新創業。同時,堅持以賽促教、以賽促學、以賽促創,積極推進高校學生創新創業訓練和實踐,不斷提高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水準,厚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土壤,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源源不斷的人才智力支撐。

全國高校雙創教育協作媒體聯盟將協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開展大賽宣傳。

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

2.初創組。參賽專案工商登記註冊未滿3年(2014年3月1日後註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不超過1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初創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2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佈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3.成長組。參賽項目工商登記註冊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註冊);或工商登記註冊未滿3年(2014年3月1日後註冊),且獲機構或個人股權投資2輪次以上(含2輪次)。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2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佈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4.就業型創業組。參賽項目有效提升大學生就業數量與就業品質,主要面向高職高專院校的創新創業項目(高職高專院校也可申報其他符合條件的組別),其他高校也可申報本組。若參賽項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申報人須為團隊負責人,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若參賽項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申報人須為企業法人代表,須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為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或畢業5年以內的畢業生(2012年之後畢業的本專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職生)。企業法人在大賽通知發佈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初創組、成長組和就業型創業組中已完成工商登記註冊參賽專案的股權結構中,參賽成員合計不得少於1/3。對於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項目,允許將擁有科研成果的老師的股權合併計算,合併計算的股權不得少於50%(其中參賽成員合計不得少於15%)。

以團隊為單位報名參賽。允許跨校組建團隊。每個團隊的參賽成員不少於3人,須為項目的實際成員。參賽團隊所報參賽創業項目,須為本團隊策劃或經營的項目,不可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已獲往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總決賽金獎和銀獎的項目,不再報名參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各高等學校負責審核參賽對象資格。

六、比賽賽制

大賽採用校級初賽、省級複賽、全國總決賽三級賽制。校級初賽由各高校負責組織,省級複賽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全國總決賽由各省(區、市)按照大賽組委會確定的配額擇優遴選推薦專案。大賽組委會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報名團隊數、參賽高校數和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情況等因素分配名額。每所高校入選全國總決賽團隊總數不超過4個。

全國共產生600個項目入圍全國總決賽。通過網上評審,產生120個專案進入全國總決賽現場比賽。

七、賽程安排

2.初賽複賽(6-9月)。各省(區、市)各高校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進行報名資訊的查看和管理。省級帳號由大賽組委會統一創建及分配;校級帳號由各省(區、市)進行創建、分配及管理。初賽複賽的比賽環節、評審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區、市)自行決定。各省(區、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級複賽,遴選參加全國總決賽的候選項目(推薦項目應有名次排序,供全國總決賽參考)。

3.全國總決賽(10月中下旬)。大賽評審委員會對入圍全國總決賽項目進行網上評審,擇優選拔120個項目進行現場比賽,決出金、銀獎。

大賽組委會將通過“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為參賽團隊提供項目展示、創業指導、投資對接等服務。各專案團隊可以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查看相關資訊。各省(區、市)可以利用網站提供的資源,為參賽團隊做好服務。各高校還可以通過騰訊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進行賽事宣傳,獲得項目激勵和孵化指導。

八、評審規則

請登錄“全國大學生創業服務網”(cy.ncss.org.cn)查看具體內容。

九、大賽獎勵

大賽設30個金獎、90個銀獎、480個銅獎。設最佳創意獎、最具商業價值獎、最佳帶動就業獎、最具人氣獎各1個。獲獎項目頒發獲獎證書,提供投融資對接、落地孵化等服務。

設高校集體獎20個、省市優秀組織獎10個和優秀創新創業導師若干名,頒發獲獎證書及獎牌。

十、宣傳發動

各地各高校要認真做好大賽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工作。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做好省級比賽和專案推薦工作。各高校要認真組織動員團隊參賽,為在校生和畢業生參與競賽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支援,做好學校初賽組織工作。鼓勵教師將科技成果產業化,帶領學生創新創業。同時,堅持以賽促教、以賽促學、以賽促創,積極推進高校學生創新創業訓練和實踐,不斷提高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水準,厚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土壤,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源源不斷的人才智力支撐。

全國高校雙創教育協作媒體聯盟將協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開展大賽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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