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海怎麼死的?咸豐皇帝身邊的御前太監安德海, 聰明伶俐, 安於奉承, 很快就得到了咸豐帝和慈禧的好感。 咸豐皇帝死後,
同治八年, 即1869年, 安德海在皇宮中玩膩了, 突發奇想, 要到宮外去走一圈, 玩耍玩耍。 於是, 他借同治皇帝即將舉辦大婚典禮之機, 請求慈禧太后派他到江南一帶採購龍袍和婚禮所用之物。 這個理由倒也冠冕堂皇。 畢竟, 這本來就是安德海這個總管大太監的分內職責。 慈禧太后批准了他的請求。
他坐著豪華樓船, 擁著女優名伶, 懸著龍鳳旗幟, 沿大運河一路招搖南下, 直奔江南而去。 安德海卻一路上敲詐勒索, 公然向地方上索取賄賂, “所過招納權賄, 無敢發者”。
丁寶楨是一個狠角色。 他得知安德海一路的各種劣跡, 頓時大怒, 當即派人將安德海等人擒獲, 同時擬定密折, 上奏給了同治皇帝。 在奏摺中, 丁寶楨列舉了自己抓獲安德海的五大理由:
一、清朝制度規定不准宦官與外人交接, “亦未有差派太監赴各省之事況”;
二、龍袍系御用之衣, 自有織造謹制, 不用太監遠涉糜費, 且皇太后、皇上崇尚節儉, 斷不須太監出外採辦, 即使確有其事, 亦必有明降諭旨並部文傳知;
三、龍鳳旗幟系御用禁物, 若果系內廷供使的太監, 自知禮法, 何敢違制妄用;
四、出差攜帶女優, 尤屬不成體制;
五、太監往返照例應該有傳牌勘合,
於是同治皇帝讓恭親王奕訢馬上趕到軍機處, 命軍機大臣寶望擬定密旨, 以六百里加急送往山東, 要將安德海就地正法。
說起來, 也是安德海自己找死。 雖然早在順治皇帝之際, 就立下太監“非經差遣, 不許擅出皇城”的禁令, 可他這次出宮畢竟是奉命而為, 情有可原。 但是, 自持有慈禧太后撐腰的他, 在出宮之前竟然沒有攜帶任何公文, 也沒有攜帶證明身份的“傳牌勘合”。 丁寶楨就牢牢抓住這兩點不放。
安德海被殺後, 慈禧太后還是有些心疼, 但考慮到丁寶楨殺他是名正言順, 何必為了一個已死的奴才, 得罪皇帝和恭親王等人。 於是此事就不了了之。
而丁寶楨殺了慈禧太后的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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