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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寶楨為什麼敢殺安德海 不怕得罪慈禧?

安德海怎麼死的?咸豐皇帝身邊的御前太監安德海, 聰明伶俐, 安於奉承, 很快就得到了咸豐帝和慈禧的好感。 咸豐皇帝死後,

安德海成為了慈禧心腹, 干預朝政, 打壓恭親王等。 同治八年, 他奉慈禧之命, 到江南採辦服飾, 走到山東地區, 被巡撫丁寶楨抓獲處決。 安德海的一生註定是短暫的一生。

同治八年, 即1869年, 安德海在皇宮中玩膩了, 突發奇想, 要到宮外去走一圈, 玩耍玩耍。 於是, 他借同治皇帝即將舉辦大婚典禮之機, 請求慈禧太后派他到江南一帶採購龍袍和婚禮所用之物。 這個理由倒也冠冕堂皇。 畢竟, 這本來就是安德海這個總管大太監的分內職責。 慈禧太后批准了他的請求。

他坐著豪華樓船, 擁著女優名伶, 懸著龍鳳旗幟, 沿大運河一路招搖南下, 直奔江南而去。 安德海卻一路上敲詐勒索, 公然向地方上索取賄賂, “所過招納權賄, 無敢發者”。

地方官考慮到他慈禧太后的關係, 也不敢把他怎麼樣。 但他運氣不好, 遇上了丁寶楨。

丁寶楨是一個狠角色。 他得知安德海一路的各種劣跡, 頓時大怒, 當即派人將安德海等人擒獲, 同時擬定密折, 上奏給了同治皇帝。 在奏摺中, 丁寶楨列舉了自己抓獲安德海的五大理由:

一、清朝制度規定不准宦官與外人交接, “亦未有差派太監赴各省之事況”;

二、龍袍系御用之衣, 自有織造謹制, 不用太監遠涉糜費, 且皇太后、皇上崇尚節儉, 斷不須太監出外採辦, 即使確有其事, 亦必有明降諭旨並部文傳知;

三、龍鳳旗幟系御用禁物, 若果系內廷供使的太監, 自知禮法, 何敢違制妄用;

四、出差攜帶女優, 尤屬不成體制;

五、太監往返照例應該有傳牌勘合,

絕不能聽其任意遊興, 漫無稽考。

於是同治皇帝讓恭親王奕訢馬上趕到軍機處, 命軍機大臣寶望擬定密旨, 以六百里加急送往山東, 要將安德海就地正法。

說起來, 也是安德海自己找死。 雖然早在順治皇帝之際, 就立下太監“非經差遣, 不許擅出皇城”的禁令, 可他這次出宮畢竟是奉命而為, 情有可原。 但是, 自持有慈禧太后撐腰的他, 在出宮之前竟然沒有攜帶任何公文, 也沒有攜帶證明身份的“傳牌勘合”。 丁寶楨就牢牢抓住這兩點不放。

安德海被殺後, 慈禧太后還是有些心疼, 但考慮到丁寶楨殺他是名正言順, 何必為了一個已死的奴才, 得罪皇帝和恭親王等人。 於是此事就不了了之。

而丁寶楨殺了慈禧太后的紅人,

不但沒有受到懲罰, 還被慈禧太后提拔為四川總督。 慈禧太后似乎已完全忘了當年自己寵信過的“小安子”, 還興高采烈地給丁寶楨寫了四個字:“國之寶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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