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山東法院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2016年山東全省法院共受理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63件475人, 審結257件457人。 其中, 在生效判決中, 被判處監禁刑的有263人。

據悉, 近年來, 山東法院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總體數量較多, 2014至2016年, 全省法院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案件每年均在260件以上。 罪名相對集中, 主要集中在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為徹底剝奪犯罪分子非法獲利和再次犯罪的能力, 在刑罰適用方面, 山東法院不斷加大財產刑懲治力度,

去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罰金刑適用比例高達87.68%。 同時, 為防止“以罰代刑”“以罰折刑”現象發生, 山東法院堅持嚴格、審慎原則, 依法從嚴把握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非監禁刑適用條件, 該類犯罪非監刑適用率低至22.87%, 同比下降5%, 遠低於全省刑事案件非監禁刑平均適用值。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