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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賑銀,害清官,看嘉慶朝版“漢東大案”如何水落石出

話說清朝嘉慶十三年(1808年), 江蘇淮安府山陽縣出現了一起被稱為“清代四大奇案”之一的驚天貪腐案——淮安奇案。 這場大案中, 有忠有奸有慧有愚, 複雜性和牽扯人員之多, 絕不亞於《人民的名義》中“漢東省”的那些事兒。

那麼, 這個奇案是如何發生和昭雪的呢?

發水災, 貪官泯滅良心借機貪冒

當年, 因黃河決口, 江蘇淮安地區頓成澤國, 死者隨波逐流, 屍積溝壑;生者則饑寒交迫, 缺衣乏食。 嘉慶皇帝獲知災情後, 立即下旨調撥錢糧, 賑濟災民。

而在這樣的嚴峻時刻, 江蘇淮安府山陽縣知縣王伸漢, 竟然不顧百姓死活, 利用放賑救災之機, 將領到的賑災銀九萬兩, 足足貪污了兩萬五千兩。

據《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和《文武職養廉俸薪表》等史料記載, 當時, 一個知縣年薪約是七百兩銀子。 可見, 王伸漢一次就貪污了接近四十年的年薪, 真真是大手筆。

那具體換算成今天的錢數是多少呢?我們且若按米價估算,

在清代, 除個別災荒年外, 一兩白銀的平均購買力約等於現在180元至255元人民幣之間, 也就是說, 王伸漢僅這一次, 就貪污了四百五十萬到六百多萬人民幣。

如此囂張, 看來真得有一個反貪局局長來治治他的罪了。

防貪冒, 清官受命查賑拒受賄賂

(李毓昌)

好在, 下屬會有何小動作, 嘉慶皇帝是有精明預判的。 為防止放賑官吏乘機貪冒賑銀、中飽私囊, 他特下詔兩江總督鐵保, 令其委派得力官員赴災區, 查證放賑情況, 並將調查到的結果俱實以報。

選派出的這員得力大將, 就是時年三十六歲的新科進士, 山東即墨人李毓昌。 來到災區後, 他“親行鄉曲, 鉤稽戶口”, 經過三個多月細心查訪,

終於掌握了王伸漢的貪污罪行, 於是“俱清冊欲上稟”。

可是, 還未等李毓昌上報朝廷, 得知風聲的王伸漢惶恐了起來。 他設宴苦勸李毓昌道:你初入官場, 還不知道做官的訣竅, 你沒有必要每天不畏寒苦地去查賑, 那是“慕虛名而失實惠”, 出力不討好的呀。 你要會當官, 你想想, 是不是這個理兒?

接下來, 王伸漢許諾, 只要李毓昌放他一馬, 他願奉上三千兩白銀。

但義正辭嚴的李毓昌當場就駁斥了他:當官貴在清廉, 而你卻克扣賑銀, 從饑民口中奪食, 這是父母官所為嗎?我不會愧對良心和你同流合污, 我會向上級彙報此事的。

說罷, 李毓昌拂袖而去, 徒留下惱羞成怒的王伸漢。

誘以利, 買通奴僕欲竊查賑清冊

王伸漢想, 既然軟的不行, 那就乾脆殺人滅證據吧。 他探知, 李毓昌對其長隨(奴僕)管束甚嚴, 不准他們收受賄賂或干預公務, 致使他們心生怨恨。 於是, 便心生一計。

王伸漢知道, 李毓昌回督撫衙門覆命的日子馬上到了, 他便讓其心腹長隨包祥, 以厚利去拉攏李毓昌的長隨李祥、馬連升、顧祥等人,

讓他們偷出查賑清冊。 這樣, 即使李毓昌事後發現, 也無時間再重新造冊。 而沒了真憑實據, 李毓昌也奈何不了他, 甚至還有可能因辦事不利而丟官。

然而, 李毓昌卻是個極其細緻的人, 他不僅將查賑清冊保管甚密, 令叛奴無從下手;而且, 為了提防不測, 他還寫了份柬貼:“山陽冒賑, 以利啖毓昌, 毓昌不敢受, 恐上負天子”, 秘藏於自己貼身衣物中, 一旦自己發生了什麼意外, 朝廷可以第一時間拿王伸漢問罪。

下毒手, 殺清官阻揭貪知府掩罪行

眼看李毓昌覆命日子將至,王伸漢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派包祥與李祥等人聯繫,許以重金厚賞,讓他們殺死主人,強取查賑清冊。而三人,竟一口答應。

於是,一場謀殺朝廷命官的大戲就此上演。

首先,王伸漢按照官場慣例,在縣衙設下酒筵,廣邀士紳,為李毓昌“餞行”。李毓昌料想,眾目睽睽之下,其不敢對自己下毒手,且礙於官場情面,自己又不得不赴宴。左右衡量間,他接受了王伸漢的宴請。

席間,王伸漢與當地士紳們曲意奉承,輪番勸酒,不知不覺中,李毓昌喝多了。回到住處,他口渴難耐,呼喚上茶,李祥馬上將放了砒霜的毒茶端了上來。李毓昌一飲而盡,倒頭便睡。不久,他毒性發作,七竅流血,腹痛難忍,倒地掙扎呻吟。

而在屋外窺探的三個叛奴,旋即魚貫而入。他們先是合夥勒死了李毓昌,隨後,李祥用李毓昌的衣袖擦淨其面部血污,並懸屍于梁上,製造出懸樑自盡的假像。最後,在搜出查賑清冊後,叛奴們悄然地離開現場。

次日清晨,李祥等人假裝呼嚎,稱李毓昌不知何故自縊而亡,並以保護現場為藉口,不准他人進入查看。王伸漢聽到信兒後,遂拜見淮安知府王轂,據實以告,並許以兩千兩白銀請其幫忙遮掩。而利慾薰心的王轂,竟也應了下來。

掩惡行,驚天奇案匿蹤跡

於是,兩位貪官裝模作樣地來到案發現場,處置李毓昌“自縊”案。而驗屍的仵作(古時法醫) 見死者頸部雖有勒痕,但面色青紫、七竅有血污,認為其並非“自縊”而亡,而是先中砒霜,後又遭人勒斃。

可是,當仵作剛開口說“屍口有血”時,王轂勃然大怒,斥責仵作不學無術,信口雌黃,將其一頓杖打。仵作無端受刑,為了保命,只好以“自縊”簽報。

於是,兩貪官據此向上級呈文,說查賑官員李毓昌自縊而亡。而這,竟然沒有引起任何一位上級官員的懷疑。很快,總督鐵保的批復到了,僅讓山陽縣處理後事。

王伸漢大喜,他馬上找來棺木,將李毓昌收殮起來,並通知其山東親屬前來迎柩歸葬。隨後,他則“論功行賞”:先是如約給王轂送去兩千兩白銀;接著厚賞李祥等三個惡奴:同時推薦李祥作了長州通判的長隨,馬連升作了寶應知縣的跟差兒,對於自願回鄉的顧祥,他則多賞銀錢,讓其買房置地。

到這裡,這場貪冒賑銀、謀害命官的驚天奇案,似乎已經擺平了。惡人們開始彈冠相慶,不明真相的親者們卻奔走而哭。

柬貼現,族叔迎柩倪端生

但天理昭然,王伸漢等人在入殮李毓昌時,雖然換下了其舊衣,卻並未發現那份秘藏的柬貼。

很快,李毓昌的族叔李泰清趕到山陽縣。但他在收拾侄兒舊衣物時,卻意外地發現了那份柬貼。加之王伸漢異乎尋常的熱情和無故贈其一百五十兩白銀,更讓他心生疑竇。尤其是當他不見侄兒的長隨,且詢問時,王伸漢說已妥善安置。

由此,李泰清斷定——侄兒之死,必有蹊蹺。但他卻不露聲色,帶靈柩返鄉。

回鄉後,李泰清細說自己的經歷和疑惑,而李毓昌的妻子林氏,也在丈夫的遺物中,發現了那件袖口有血跡的外衣。既然說是丈夫自縊而亡,那麼這血跡從何而來?

李氏族人就此決定:自行開棺驗屍。幸運的是,因當時正值寒冬,且砒霜又有一定的防腐作用,所以屍首得以保存較好。只見棺木中,李毓昌面色青黑,七竅有血跡,銀針相探,針黑且屢拭不褪。就此,李氏族人斷定,李毓昌是被人毒害而亡的。

告禦狀,奇案沉冤得雪

真相大白後,李氏族人一片譁然,李泰清帶著訴狀,和族人們湊足盤纏後,便自願赴京城告狀。進京後,他投狀於都察院。很快,憎惡貪腐的嘉慶皇帝見到了其訴狀。

眾多疑點讓皇帝斷定,李毓昌之死“必有冤抑、亟待昭雪”,他下旨兩江總督鐵保,令其徹查此案,以期水落石出。但江蘇方面,卻敷衍拖遝,直到次年盛夏,案情仍無進展。

不得已,李泰清再往都察院擊鼓鳴冤。這一次,皇帝聞奏可是大怒,隨即下旨山東巡撫吉倫接手此案。此時,李毓昌屍身已成枯骨,但仵作勘驗後得出結論:其骨骼青黑,顯是砒霜中毒所致,而胸骨顏色未變,則說明毒藥未浸入其胸部時,人已死亡。而且,服砒霜的人,劇痛難忍,不可能再有氣力登高上吊,且打算上吊的人,又怎會提前服用砒霜?顯然,李毓昌是被謀殺的。

皇帝立即下詔,逮捕該案相關人犯進京,由軍機大臣和刑部會審。到了當年秋天(嘉慶十四年,即1809年),此案終於得以昭然於天下。

倡清廉,天理昭昭善惡終有報

如此轟動全國的大案,歷時良久,終於還死者一個交代。嘉慶皇帝深感李毓昌清正廉明,特賜曠典,昭其忠烈。據《即墨縣誌》記載:李毓昌被追封知府銜,優加賜恤,嘉慶帝還禦制《憫忠詩》三十韻,命山東巡撫刻碑立其墓前,“褒忠殊榮異數,真曠典也”。

同時,因李毓昌遇害時尚無子嗣,嘉慶帝“恩准將其侄李希佐繼承為嗣,並加恩賞為舉人”以續其香火;又以李泰清俠義,賞為武舉人。

至於貪官王伸漢,嘉慶詔令立即斬首,家產抄沒充公,其四子均罰為軍奴,發配新疆。其惡奴包祥,先處“刑挾”酷刑,再行斬首。而知府王轂,詔令“絞立決”。

對於“謀害其主,罪盈惡極”的叛奴李祥、馬連升、顧祥等人,詔令“各重責四十板再行淩遲處死”。尤其是李祥,詔令將其押至墓前,淩遲處死後,再取其心肝致祭亡魂,“以慰遺屬哀痛、以消眾人義憤”。

對於兩江總督鐵保,帝斥其:“昏憒糊塗至極……亦何堪忝列朝紳”,一番痛斥後將其罷官,發配烏魯木齊效力;又斥慢作為的江蘇巡撫汪日章:“如同聾聵,實屬年老無能”而革職回籍;此外,皇帝對江甯布政使楊護、按察使胡克家、淮揚道台葉觀潮等失察官吏,也給予了相應處分。

如此,這起驚天大案最終得以昭雪。雖然牽涉人物眾多,但朝廷仍對一切涉案相關人等做出了應有的處罰,可謂既是還李氏家族一個交代,也是給各官員一個警醒,更是撫百姓一個清明。

天理昭昭,善惡終有所報!

眼看李毓昌覆命日子將至,王伸漢決定一不做二不休,派包祥與李祥等人聯繫,許以重金厚賞,讓他們殺死主人,強取查賑清冊。而三人,竟一口答應。

於是,一場謀殺朝廷命官的大戲就此上演。

首先,王伸漢按照官場慣例,在縣衙設下酒筵,廣邀士紳,為李毓昌“餞行”。李毓昌料想,眾目睽睽之下,其不敢對自己下毒手,且礙於官場情面,自己又不得不赴宴。左右衡量間,他接受了王伸漢的宴請。

席間,王伸漢與當地士紳們曲意奉承,輪番勸酒,不知不覺中,李毓昌喝多了。回到住處,他口渴難耐,呼喚上茶,李祥馬上將放了砒霜的毒茶端了上來。李毓昌一飲而盡,倒頭便睡。不久,他毒性發作,七竅流血,腹痛難忍,倒地掙扎呻吟。

而在屋外窺探的三個叛奴,旋即魚貫而入。他們先是合夥勒死了李毓昌,隨後,李祥用李毓昌的衣袖擦淨其面部血污,並懸屍于梁上,製造出懸樑自盡的假像。最後,在搜出查賑清冊後,叛奴們悄然地離開現場。

次日清晨,李祥等人假裝呼嚎,稱李毓昌不知何故自縊而亡,並以保護現場為藉口,不准他人進入查看。王伸漢聽到信兒後,遂拜見淮安知府王轂,據實以告,並許以兩千兩白銀請其幫忙遮掩。而利慾薰心的王轂,竟也應了下來。

掩惡行,驚天奇案匿蹤跡

於是,兩位貪官裝模作樣地來到案發現場,處置李毓昌“自縊”案。而驗屍的仵作(古時法醫) 見死者頸部雖有勒痕,但面色青紫、七竅有血污,認為其並非“自縊”而亡,而是先中砒霜,後又遭人勒斃。

可是,當仵作剛開口說“屍口有血”時,王轂勃然大怒,斥責仵作不學無術,信口雌黃,將其一頓杖打。仵作無端受刑,為了保命,只好以“自縊”簽報。

於是,兩貪官據此向上級呈文,說查賑官員李毓昌自縊而亡。而這,竟然沒有引起任何一位上級官員的懷疑。很快,總督鐵保的批復到了,僅讓山陽縣處理後事。

王伸漢大喜,他馬上找來棺木,將李毓昌收殮起來,並通知其山東親屬前來迎柩歸葬。隨後,他則“論功行賞”:先是如約給王轂送去兩千兩白銀;接著厚賞李祥等三個惡奴:同時推薦李祥作了長州通判的長隨,馬連升作了寶應知縣的跟差兒,對於自願回鄉的顧祥,他則多賞銀錢,讓其買房置地。

到這裡,這場貪冒賑銀、謀害命官的驚天奇案,似乎已經擺平了。惡人們開始彈冠相慶,不明真相的親者們卻奔走而哭。

柬貼現,族叔迎柩倪端生

但天理昭然,王伸漢等人在入殮李毓昌時,雖然換下了其舊衣,卻並未發現那份秘藏的柬貼。

很快,李毓昌的族叔李泰清趕到山陽縣。但他在收拾侄兒舊衣物時,卻意外地發現了那份柬貼。加之王伸漢異乎尋常的熱情和無故贈其一百五十兩白銀,更讓他心生疑竇。尤其是當他不見侄兒的長隨,且詢問時,王伸漢說已妥善安置。

由此,李泰清斷定——侄兒之死,必有蹊蹺。但他卻不露聲色,帶靈柩返鄉。

回鄉後,李泰清細說自己的經歷和疑惑,而李毓昌的妻子林氏,也在丈夫的遺物中,發現了那件袖口有血跡的外衣。既然說是丈夫自縊而亡,那麼這血跡從何而來?

李氏族人就此決定:自行開棺驗屍。幸運的是,因當時正值寒冬,且砒霜又有一定的防腐作用,所以屍首得以保存較好。只見棺木中,李毓昌面色青黑,七竅有血跡,銀針相探,針黑且屢拭不褪。就此,李氏族人斷定,李毓昌是被人毒害而亡的。

告禦狀,奇案沉冤得雪

真相大白後,李氏族人一片譁然,李泰清帶著訴狀,和族人們湊足盤纏後,便自願赴京城告狀。進京後,他投狀於都察院。很快,憎惡貪腐的嘉慶皇帝見到了其訴狀。

眾多疑點讓皇帝斷定,李毓昌之死“必有冤抑、亟待昭雪”,他下旨兩江總督鐵保,令其徹查此案,以期水落石出。但江蘇方面,卻敷衍拖遝,直到次年盛夏,案情仍無進展。

不得已,李泰清再往都察院擊鼓鳴冤。這一次,皇帝聞奏可是大怒,隨即下旨山東巡撫吉倫接手此案。此時,李毓昌屍身已成枯骨,但仵作勘驗後得出結論:其骨骼青黑,顯是砒霜中毒所致,而胸骨顏色未變,則說明毒藥未浸入其胸部時,人已死亡。而且,服砒霜的人,劇痛難忍,不可能再有氣力登高上吊,且打算上吊的人,又怎會提前服用砒霜?顯然,李毓昌是被謀殺的。

皇帝立即下詔,逮捕該案相關人犯進京,由軍機大臣和刑部會審。到了當年秋天(嘉慶十四年,即1809年),此案終於得以昭然於天下。

倡清廉,天理昭昭善惡終有報

如此轟動全國的大案,歷時良久,終於還死者一個交代。嘉慶皇帝深感李毓昌清正廉明,特賜曠典,昭其忠烈。據《即墨縣誌》記載:李毓昌被追封知府銜,優加賜恤,嘉慶帝還禦制《憫忠詩》三十韻,命山東巡撫刻碑立其墓前,“褒忠殊榮異數,真曠典也”。

同時,因李毓昌遇害時尚無子嗣,嘉慶帝“恩准將其侄李希佐繼承為嗣,並加恩賞為舉人”以續其香火;又以李泰清俠義,賞為武舉人。

至於貪官王伸漢,嘉慶詔令立即斬首,家產抄沒充公,其四子均罰為軍奴,發配新疆。其惡奴包祥,先處“刑挾”酷刑,再行斬首。而知府王轂,詔令“絞立決”。

對於“謀害其主,罪盈惡極”的叛奴李祥、馬連升、顧祥等人,詔令“各重責四十板再行淩遲處死”。尤其是李祥,詔令將其押至墓前,淩遲處死後,再取其心肝致祭亡魂,“以慰遺屬哀痛、以消眾人義憤”。

對於兩江總督鐵保,帝斥其:“昏憒糊塗至極……亦何堪忝列朝紳”,一番痛斥後將其罷官,發配烏魯木齊效力;又斥慢作為的江蘇巡撫汪日章:“如同聾聵,實屬年老無能”而革職回籍;此外,皇帝對江甯布政使楊護、按察使胡克家、淮揚道台葉觀潮等失察官吏,也給予了相應處分。

如此,這起驚天大案最終得以昭雪。雖然牽涉人物眾多,但朝廷仍對一切涉案相關人等做出了應有的處罰,可謂既是還李氏家族一個交代,也是給各官員一個警醒,更是撫百姓一個清明。

天理昭昭,善惡終有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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