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12時許, 瀋陽市法庫縣發生一起搶劫金店案件, 兩名犯罪嫌疑人持槍械闖入該縣某金店內, 搶走4201克黃金首飾(價值138萬元)後逃離現場。
案件發生後, 引起公安部、省市主要領導的高度關注, 確定該案為2017遼寧省一號公案。
在專案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部署下, 迅速劃定偵查範圍。 經工作, 初步確定兩名經過偽裝 的犯罪嫌疑人為男性, 二人作案後駕駛一輛摩托車逃離現場。 最終確定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藏匿于瀋陽市皇姑區某酒店內。
經過全體參戰民警53小時的晝夜兼程, 廢寢忘食的連續作戰, 5月7日下午6時許,
5月8日上午7時許, 抓捕組民警在大東區聯合路東建街某社區內將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男, 45歲, 遼寧撫順人)抓獲, 並當場從其家中繳獲制式槍支1支, 子彈34發, 以及全部被搶的黃金飾品。
經突審, 路某某、胡某某對5月5日中午在法庫縣某金店結夥搶劫黃金首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 犯罪嫌疑人路某某、胡某某因涉嫌搶劫罪已被瀋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