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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派人物遭遇舊式婚姻,胡適逃婚十年,最終還是娶個小腳太太

作者:金滿樓

民國時期, 胡適是名聞天下的著名學者、文化人, 但其早年生活並不愉快。

或許因為小時候身體頗弱的緣故, 抑或是母親的諄諄教導和殷切希望, 胡適從小便愛讀書, 而且頗有可造之相。

1904年春, 胡適告別母親與家鄉, 跟隨三哥前往上海求學, 後於1910年考取了第二屆“庚款留美官費生”, 並與趙元任、竺可楨等人同期赴美留學, 一去便是七年。

在這七年中, 胡適先入康奈爾大學選讀農科, 兩年後轉入文學院學習哲學與文學。

1915年從康奈爾大學畢業後, 胡適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 受業于杜威門下。

1917年7月, 胡適回到國內, 隨即被北大聘請為教授。 這一年, 胡适才27歲。

當年年底, 胡適奉母親之命回家鄉與早已訂婚的江冬秀完婚。

為此, 胡適還寫了一首新詩歌作為紀念:

“記得那年, 你家辦了嫁妝, 我家備了新房, 只不曾捉到我這個新郎。

這十年來, 找了幾朝帝王,

看了多少世態炎涼。

鏽了你嫁妝剪刀, 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樣, 更老了你和我人兒一雙。

只有那十年的陳爆竹, 越陳便越響。 ”

胡適14歲外出讀書那年, 其母便為他定下了這門婚姻。 詩中說的“那年”, 指的是他18歲(1908年)的時候, 家中命他完婚。

那年, 胡適以“家貧、求學”為藉口逃了一次。 但十年後, 無可再逃, 而江冬秀也已成為閨中的老姑娘了。

胡博士是新派人物, 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他的婚姻卻是不折不扣的舊婚姻, 這與其說是滑稽, 倒不如說是諷刺。

江冬秀文化程度很低, 又是小腳太太, 兩人幾乎不會有什麼共同語言, 因而很多朋友為胡適抱不平, 認為他是“新時代中、舊禮教下的犧牲品”。

結婚半年後, 胡適也曾在給密友胡近仁的信中說:

“我之就此婚事, 全為吾母起見, 故從不曾挑剔為難……今既婚矣, 吾力求遷就, 以博吾母歡心。 ”

胡適的母親對胡適的影響至深至大, 而胡適對母親又特別孝順, 他曾多次提到:

自己多年遊學在外, 家境又十分困難, 母親甚至“以首飾抵借過年”, 這樁婚姻是母親定下,

如今對方已經成了老姑娘, 他如何能在這個問題上違抗寡母之命而令其傷心呢?

這于情於理, 都是說不過去的。

誠然, 當時很多接受過新文化的新派人物都在“婚姻自由”、“反抗包辦婚姻”的旗號下(或者僅僅是因為自己富貴顯達的緣故)拋棄或者冷落了他們的“舊時代之妻”。

而其中, 並不乏郭沫若、郁達夫、徐志摩乃至魯迅等名流。

而名望更高的胡適, 這位真正的洋博士、新文化運動的旗手, 卻娶了一個纏足的鄉下女子江冬秀, 很大程度上只是因為胡適在婚姻上、在對人上的“不忍之心”。

胡適曾在日記中寫道:

“冬秀長於餘數月, 與餘訂婚九年矣, 人事卒卒, 軒車之期, 終未能踐。 冬秀時往來吾家, 為吾母分任家事, 吾母倚閭之思, 因以少慰。

古詩十九首雲:‘千里遠結婚, 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 軒車來何遲?傷彼蘭蕙花, 含英揚光輝;過時而不采, 終隨秋草萎’。 吾每誦此詩, 未嘗不自責也。 ”

胡適的“不忍”, 說白了就是一種責任感和同情心, 而在這“不忍”的背後, 又有多少關愛、容忍與體貼!

當年與胡適同去美國留學的多為世家子弟,那時十七八歲的人,沒有訂過婚的少之又少。

但是,那些被訂婚的“小腳女人”們,又有幾個能像江冬秀那樣幸運呢?

(節選自金滿樓:《民國原來是這樣》,現代出版社2010年)

當年與胡適同去美國留學的多為世家子弟,那時十七八歲的人,沒有訂過婚的少之又少。

但是,那些被訂婚的“小腳女人”們,又有幾個能像江冬秀那樣幸運呢?

(節選自金滿樓:《民國原來是這樣》,現代出版社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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