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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放權清單”出爐 26項監管事項被取消

國資監管“放權清單”10日晚間出爐, 26項監管事項被取消 。

國務院辦公廳10日轉發《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下稱《方案》), 要求調整優化國資監管職能, 改進監管方式手段, 著力提高國有資本效率, 增強國有企業活力。

《方案》對下一步國資監管改革提出具體要求, 包括完善規劃投資監管, 加強國有資產監督, 堅持出資人管理和監督的有機統一, 取消、下放、授權工作事項43項等內容。 層層建立權力和責任清單, 確保企業接住管好精簡的監管事項。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

國資監管體制改革是國企改革的重要內容, 國資委放權和從管人、管事、管資產轉變為管資本是改革的核心議題, 這個檔明確了國資委作為出資人的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

李錦認為, 改革意味著經營權將更多地下放到企業, 讓企業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 增強企業活力。 國資委如何真正“放得下”, 企業如何“接得住”, 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

精簡43項國資監管事項

李錦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這份方案以放權為核心內容, 是國企監管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檔。

李錦表示, 過去國資監管存在越位、缺位、錯位等問題。 國資委長期把所有權、經營權、分配權一把抓, 在本應屬於企業的經營權領域干預太多, 影響了企業發展, 明確國資委的定位問題, 是實現向管資本轉變的前提。

關於國資監管的定位, 《方案》指出, 按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要求, 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 國務院國資委作為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 根據授權代表國務院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

專司國有資產監管, 不行使社會公共管理職能, 不干預企業依法行使自主經營權。

“不行使社會公共管理職能, 不干預企業依法行使自主經營權。 兩個不, 一不是政府, 二不是企業, 而是國有資產出資人的代表。 ”李錦說。

《方案》直接列出了43項精簡的國資監管事項, 其中取消26項, 下放9項, 授權8項, 是個放權清單。 包括減少對企業內部改制重組的直接管理, 不再直接規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 推動中央企業嚴格遵守證券監管規定。 減少薪酬管理事項, 取消中央企業年金方案、中央企業子企業分紅權激勵方案審批等。

此外, 國資委不再指導中央企業內部資源整合與合作, 不再指導地方國有企業重組改制上市管理,

不再指導中央企業所屬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改制。

李錦分析, 取消、下放的諸多事項大多涉及企業經營權, 目的就是讓企業在經營活動中, 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 如取消直接規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 把規範的權力讓渡給企業, 可以讓企業更加獨立等。

“授權的事項中包括五年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投資計畫、經理層成員選聘、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 表明了國資委將經營權下放的決心和信心。 ”李錦說。

管企業向管資本的轉變

新一輪國有企業改革的主導方面已經不是“國有企業”的自身, 而是在國家層面推進國有資產實現形式的資本化。

2015年9月《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 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要準確把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定位,

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 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的轉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陳清泰今年2月在“首屆中國企業改革發展論壇”上表示, 管資本為主是指在競爭性領域國有資產應該盡數資本化、證券化, 而在某些特殊領域不排除政府直接管企業, 但應限定在市場失靈的較小範圍, 基本不對市場配置資源產生影響。

陳清泰認為, 頂層國有企業整體公司制改制需要一個過程, 在這期間, 監管部門仍需“管企業”。 但是主要精力應逐漸轉向做好兩件事:一件是推進頂層國有企業的整體改制, 另一個是深入研究管資本的體制框架、實施方案以及政策措施。

《方案》提出,牽頭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實施資本運作,採取市場化方式推動設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中央企業創新發展投資引導基金等相關投資基金。

李錦認為,實現管資本相關的職能調整,需要充分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作用。改組組建的投資、運營公司,可以作為平臺之一,接住國資委管資本的職能要求。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胡遲研究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作為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臺,在2017年改組組建的步伐勢必加快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運營模式也會在國企國資改革發展中進一步得到明確。

李錦表示,優化國資監管職能,機構改革會動作不斷。國資委新設三大監督局,與監事會形成“一前一後”互相配合的關係,形成監督工作完整閉環。

《方案》提出,牽頭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實施資本運作,採取市場化方式推動設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中央企業創新發展投資引導基金等相關投資基金。

李錦認為,實現管資本相關的職能調整,需要充分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作用。改組組建的投資、運營公司,可以作為平臺之一,接住國資委管資本的職能要求。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胡遲研究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作為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臺,在2017年改組組建的步伐勢必加快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運營模式也會在國企國資改革發展中進一步得到明確。

李錦表示,優化國資監管職能,機構改革會動作不斷。國資委新設三大監督局,與監事會形成“一前一後”互相配合的關係,形成監督工作完整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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