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旅遊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旅行社承擔什麼責任?

案例

2007年7月14日, 趙某和父母參加了旅行社組織的海南7日遊。 在去往景點的途中, 因司機違章造成交通事故, 趙某和父母都受了傷。

事後趙某向旅行社索賠, 旅行社卻說他們只負責提供專職導遊接待, 提供車輛服務的是當地某汽車租賃公司, 因此, 事故責任應由該汽車租賃公司承擔。 那麼, 趙某該怎麼辦呢?

律師說法

趙某既可以提起侵權之訴, 也可以提起違約之訴。 從違約的構成來看, 只要合同一方違反了合法有效的合同約定, 並且不具有不可抗力等責任免除的情形, 即構成了違約。 即使該違約是由協力廠商的原因造成的, 旅行社也應當向趙某及其父母承擔違約責任。 需要提醒的是, 選擇侵權之訴的人身損害賠償, 受害人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而選擇違約之訴, 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外, 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

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侵權責任法》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 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