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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違規停放共用單車或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昨日, 交通運輸局組織起草了《南京市促進網約自行車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服務, 是城市慢行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 因此, 對於目前十分火熱的共用單車投放熱, 南京總體上是持鼓勵發展態度的, 只不過提出要以市場配置資源、政府規範監管為手段, 引導南京市網約自行車規範有序發展。

此前, 面對亂停放等問題, 共用單車一度找不到管理上的婆家。 徵求意見稿明確, 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網約自行車行業的監督管理;規劃部門負責完善慢行交通系統規劃;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停車秩序指導和監督管理,

會同公安部門指導非機動車停放泊位的施劃和停車標識的設置, 會同規劃部門編制城市非機動車停放區域設置導則。 在對共用單車投放商的約束管理方面, 徵求意見稿提出, 需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註冊、租賃網約自行車服務;計費方式和費用公開外, 還需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明確了管理部門、約束了投放商, 那使用者應該遵守什麼樣的規則?徵求意見稿除強調使用者做到文明騎行、規範停放, 愛護網約自行車和停放設施等財物外, 還專門提到了不得將網約自行車停放在封閉的單位和住宅社區內部的現象。 對於使用者故意損壞、盜竊網約自行車或者違反道路交通通行有關規定、違規停放自行車的,

由公安機關、城市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處理, 並將其違法違規資訊納入個人信用記錄;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交匯點南京晨報記者 陳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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