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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保監局劍指農業保險監管 違法違規行為將對一把手追責

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陳勇敢)5月12日, 記者從貴州保監局獲悉, 貴州保監局近日下發《貴州保監局關於加強農業保險經營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 要求加強農業保險經營管理, 嚴厲查處不嚴格執行已報備條款費率、虛假承保、虛假理賠、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

貴州保監局要求, 保險公司在農業保險經營活動中, 必須嚴格落實嚴禁欺騙投保農戶或以不正當手段強迫農戶投保、嚴禁擅自更改或變相更改經保險監管部門備案的條款費率、嚴禁以虛構保險合同、虛報承保數量騙取國家財政補貼資金或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騙取國家財政補貼資金等“八個嚴禁”工作職責,

同時保險公司也應當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加強工作費用管理、嚴格審核保險標的權屬等“八個應當”工作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 《通知》還對保險公司針對農業保險事故損失核定明確時間表。 《通知》要求, 種植業保險發生保險事故造成絕收的, 應在接到報案後20日內完成損失核定;發生保險事故造成部分損失的, 應在農作物收穫後20日內完成損失核定;養殖業保險應在接到報案後3日內完成損失核定, 屬於保險責任的, 保險公司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定後10日內支付賠款, 賠款原則上應通過轉帳方式支付到被保險人銀行帳戶, 不得拖延賠付。

貴州保監局表示, 對違反“八個嚴禁”、“八個應當”規定的保險機構, 貴州保監局將視情節嚴重程度, 依法對機構及相關人員採取罰款、暫停新業務、取消經營農業保險業務資格、沒收非法所得、撤銷負有直接責任的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禁止進入保險業等行政處罰措施。

另外, 貴州保監局還要求, 對涉及農業保險違法違規問題的, 在追究分管領導與經辦人責任基礎上, 要追究機構一把手責任, 嚴禁問責不嚴。 多彩貴州網記者注意到, 《通知》下發的主體不僅包含各財產保險分公司, 還包括貴州各保險行業協會。 記者就此致電貴州省保險行業協會, 截至發稿前未獲回復。

2017年一季度, 貴州保監局接收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投訴247件。

其中, 涉及財產險公司保險合同糾紛201件, 平安財險、人保財險、太保財險位居投訴前三甲。 據貴州保監局資料顯示, 目前貴州共有19家財產保險分公司正常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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