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六君子
“有心殺賊, 無力回天, 死得其所, 快哉快哉!”, 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9月28日, 北京宣武門外菜市口, 年僅33歲的譚嗣同從容就義,
譚嗣同
譚嗣同在歷史教科書中被定義為”改良派”或“維新派”, 是為變法流血犧牲的, 這種說法最初來自於在變法中逃生倖存的康有為及其同黨, 然而這絕不是譚嗣同的立場。
1、 望門投止憐張儉, 直諫陳書愧杜根。 手擲歐刀仰天笑, 留將公罪後人論。
2、 望門投止憐張儉, 直諫陳書愧杜根。 我自橫刀向天笑, 去留肝膽兩昆侖。
這兩個版本的區別在於後兩句。 “歐刀”的意思是刑人之刀或良劍, 出自《後漢書·虞詡傳》:“獄吏勸詡自引, 詡曰:甯伏歐刀, 以示遠近”。 “公罪”, 譚嗣同著作《仁學》其中說道:“謀反, 公罪也……公罪則必有不得已之故, 不得任國君以其私而重刑之也, 且民而謀反, 其政法之不善可知, 為之君者, 尤當自反”。 這樣, 尾句“留將公罪後人論”就很好理解了:譚嗣同自認謀反,
康有為
此外, 康黨還偽造了所謂的譚嗣同血書,
譚應詔赴京時, 唐才常為之餞行, 譚說:“三戶亡秦緣敵愾, 勳成犁掃兩昆侖”。 隨後過湖北見張之洞, 張之洞諷刺他說:“君非倡自立民權乎, 今何赴征?”, 好友章太炎也表示:“(譚)嗣同(唐)才常, 與(沈藎)談天下前局,
1、二千年來, 君臣一倫, 尤為黑暗否塞, 無複人理。 沿及今茲, 方愈劇。
2、君主之禍, 無可複加, 非生人所能忍受。
3、方孔之初立教也, 黜古學, 改今制, 廢君統, 唱民主, 變不平等為平等, 亦汲汲然勤矣。 豈謂為荀學者, 乃盡忘其精意而泥其粗跡, 反授君主以莫大無限之權, 使得挾持一孔教以制天下。
由此可見, 譚不是維新派, 改良派, 不是為變法流血, 而是一個堅定的革命派。
而是一個堅定的革命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