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車管所補辦機動車號牌, 結果他補辦號牌後, 卻被交警罰款200塊, 而且3年內不得再到車管所辦理牌證業務。 這樣的故事, 車管所經常碰到, 小編覺得有必要說一說。
案例回顧
前段時間, 車主張某駕駛一輛車身殘破不堪、後窗玻璃上擺放著臨時號牌的黑色桑塔納駛過。 交警蜀黍想了想, 不對啊, 車都這麼舊了怎麼沒有鐵牌掛上去呢?於是立即駕駛摩托車攔停小車。 司機張某無奈地解釋, 自己前幾天開車出差車牌被盜, 現在正在補領中, 所以才掛了臨時號牌。 當蜀黍問到車牌被盜的具體時間等細節問題,
這位自作聰明的司機張某最後面臨的處罰是:罰款200元, 同時收繳臨時號牌, 在3年之內不得申領補辦相關的牌證業務!
幾種常見的惡意補領號牌
司機張某的事不是孤立的。 視窗受理業務的交警會發現, 拿別人的駕駛證來辦理交通違法業務的, 謊稱駕駛證或機動車號牌丟失來補辦的, 這些行為都逃不過交警的眼睛。
一般來說, 明明有牌證, 還要謊稱丟失去補辦一個。
第一就是張某這樣試圖領個臨時號牌, 想逃避 “電子員警”抓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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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克隆車。 有的車主更奇葩, 他事先買兩輛一模一樣的車, 然後給其中一輛申請機動車號牌, 然後再謊稱號牌掉了, 再補辦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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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類情況, 想說的是, 任何一輛車的發動機號碼和車架號都是不同的。 世上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八條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行駛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 撤銷機動車登記;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 對涉嫌走私、盜搶的機動車, 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等業務的, 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補領號牌超過一定次數, 將被列入黑名單
不要以為頻繁補領號牌無所謂, 為防止有人惡意補領機動車號牌,
正常辦理車牌補換領業務是怎樣的?
Q1
有哪些情況需要補換領車牌?
補領機動車號牌有如下幾種情況:
(1)丟失:不見了、被盜之類的;
(2)滅失:颱風、洪澇等不可抗力情況下造成的;
(3)損壞:可辨認到號碼,如輕微交通事故導致變形等;
(4)損毀:不可辨認到號碼,如遭遇重大交通事故、火災等;
(5)正常換領:以舊換新等。
Q2
有哪些情況需要補換領車牌?
所需資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原件;
2、車主是個人的:車主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本,如委託別人辦理,需提供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影本;車主是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原件和影本,單位的委託書和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3、丟失或者損壞部分車牌的,還應交回剩餘部分。
(3)損壞:可辨認到號碼,如輕微交通事故導致變形等;
(4)損毀:不可辨認到號碼,如遭遇重大交通事故、火災等;
(5)正常換領:以舊換新等。
Q2
有哪些情況需要補換領車牌?
所需資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原件;
2、車主是個人的:車主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本,如委託別人辦理,需提供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影本;車主是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原件和影本,單位的委託書和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3、丟失或者損壞部分車牌的,還應交回剩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