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獲悉, 為實現我市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簡稱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 市教育局近日就進一步做好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發出通知,
通知進一步明確了資助物件:為本省戶籍、在各級各類學校(含幼稚園)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註冊學籍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或在園兒童。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符合國務院扶貧辦發佈的《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定, 在全國扶貧開發資訊系統中建立電子資訊檔案, 持有《扶貧手冊》的學生或在園兒童。
資助內容包括:
1、學前教育資助。 對在園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予以資助, 資助標準為2000元/年。
2、義務教育資助。 對在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四免一補”政策,
3、普通高中資助。 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國家助學金, 執行最高資助標準3000元/年, 並免除學雜費。 對經教育部門依法批准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並取得正式學籍、符合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 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標準給予補助, 民辦學校學雜費高於補助的部分, 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免除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書本費和住宿費。
4、職業教育資助。 中職學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中職國家助學金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予以資助,
通知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國家規定, 及時提取、足額使用校內資助, 優先用於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鼓勵各地、各級各類學校統籌各類社會救助資金, 設立資助專案, 用於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各縣(區)、各校免學費、助學金等資助政策範圍寬于或標準高於以上要求的, 應繼續執行。
各縣(區)要及時按校分解省教育廳下發建檔立卡的資料, 各學校要核對資料中的建檔立卡學生在校情況及資助情況, 確保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 確保建檔立卡學生享受最高檔資助標準, 確保本學期各類資助資金及時、足額發放。 非省教育廳下發建檔立卡的資料內的學生,
各級各類學校應及時掌握因病、因災以及突發性事件等致貧致困的學生資訊, 對突遭變故致貧、返貧的學生提供應急救助, 兜住學生不失學、不輟學的政策底線。 各校應建立教育扶貧台賬, 實行動態監管。
來源 | 蕪湖新聞網 無為發佈 無為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