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2日晚7時許, 南泉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 “在自家門市外放了一個水桶, 水桶裡面有一個錢夾和一瓶茶水, 有一個自稱是失主的親戚來認領, 你們來看一看拿不拿給他。 ”
接到報警後, 民警趕到現場, 現場也圍了很多看熱鬧的人, 就看到現場有兩個人在理論, 一名四十歲左右的男子說這個水桶是自己親戚的, 他叫我幫他拿回去, 報警人就回問, “你親戚叫什麼名字, 住在哪裡?”連問幾個問題, 對方都不清楚, 但始終自稱是親戚。 後民警也追問了男子幾個問題, 也沒有答上來, 面對民警的詢問, 該男子承認自己不是失主的親戚,
隨後, 民警對親戚的行為表示批評, 也對拾東西的人表示肯定, 有自己理性的判斷。 隨後民警將物品帶回派出所。 民警查看物品, 發現桶內有一錢包, 錢包裡面內有500元現金, 還有一張寫著兩個電話號碼的紙條和一張收據發票, 民警給其打電話, 一張卡是空號, 後一張隔了很久才通, 民警問其是否丟失一個水桶, 他稱在之前水桶丟了, 但因為喝酒了, 記不清楚放倒哪裡了,
民警提醒大家, 平時飲酒不要過度, 注意保管好隨身財物, 不要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