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 結合學校實際情況,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繼續為部分基礎學科(含部分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畫實施學科)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一、報名條件
符合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 理想信念堅定、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相關科目成績優秀, 在文學、歷史、哲學、國學、思想政治、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電腦等10個領域的某一領域具有鮮明學科特長和一定創新潛質的學生均可報名申請。
申請下列專業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優先:
專業優先報名條件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或人文科學試驗班; 歷史學類(含歷史學基地班、世界歷史試驗班、考古學); 哲學類(含哲學基地班、現代哲學國際班、宗教學); 弘毅學堂國學班;1.高中階段獲得新概念作文大賽、創新作文大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我校將在必要時對考生取得的學術成果(論文、出版物、文學作品、發明專利等)的原創性進行考查核實。
二、報名及推薦
符合報名條件的意願學生須在2017年3月17日10:00至3月27日16:00前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自行網上報名(稍後開通)。
報名時, 文史類學生可以且只能在中國語言文學類、人文科學試驗班、歷史學類、哲學類、弘毅學堂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等6個專業中選報1個, 理工類學生可以且只能在數學類、物理學類、化學類、生物科學類、電腦類等5個專業中選報1個;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根據其高考選考科目與我校的科目要求在上述專業中選報1個。
學生須在報名截止前將以下報名申請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1.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符合優先條件的各種證書、中學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作品或學術成果(含封面、目錄及全部成果頁等)以及其他能夠展示學生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材料;申請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學生黨員須提供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並須加蓋就讀中學公章。
除出版書籍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報名申請材料。出版書籍原件(注明學生姓名及報名號)請於2017年3月30日前(以收件日郵戳為准)寄(送)達我校招生辦公室(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編430072)。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三、資格審核
學校分學院成立以專家教授為主的資格審核專家組並制定審核方案,根據報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對學生的考核資格進行集體審核,依據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和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綜合表現,擇優確定資格合格學生名單。如有必要我校還將對考生取得的學術成果(論文、出版物、文學作品、發明專利等)的原創性進行考查核實。
我校將於2017年4月底前完成資格審核並於4月底或5月上旬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通過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者獲得參加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資格。
四、考核
自主招生考核時間為2017年6月11日全天,考核地點在武漢大學。考核分學院進行,以面試為主要形式,部分專業有筆試,但不超過1門、2小時。考核重點為學生在報考專業領域展現出的學科能力和創新思維潛質,包括學科基礎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發散思維能力、想像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具體分學院考核方案及相關要求將在考核前另行發佈。
獲得考核資格的學生須按考核資格公示中的要求,通過網上銀行繳納考試費用(依據湖北省物價局鄂價費[2009]331號文收取)並列印准考證。
學生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准考證(繳費後自行列印)、相關證書或作品原件,按准考證上的要求來校參加考核。
五、錄取辦法
1. 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2017年學校本科招生總計畫的5%(分專業計畫見附件一)。
2.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招生計畫(見附件一)和學生參加考核的成績,分專業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名單(其中弘毅學堂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入選資格人數按招生計畫數的1.5倍確定;其他專業入選資格人數按照招生計畫數的1:1確定),名單將於2017年6月22日前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3.獲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學生,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自主招生志願,且投檔分數達到生源所在省批次控制線(簡稱批次線或一本線)上一定分值(理工類分值等於2016年我校在學生生源省份同科類錄取最低分與該省一本線分差的80%,文史類分值等於2016年我校在學生生源省份同科類錄取最低分與該省一本線分差的70%,按四捨五入取整;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分值統一確定為60分。各省分值詳見附件二),同時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錄取條件(如相關專業對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對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科目選考要求等),我校將予以錄取到其參加自主招生考核的專業學習。對於符合《武漢大學自主招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突出學生選拔辦法》(點擊查看)規定條件並按其程式選拔確定的個別優秀學生,其高考分數要求最多可降低至生源所在省一本線(上海、浙江為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下20分,具體分數按公示執行。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錄取批次控制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 錄取至數學、物理、化學、生物、電腦等學科的個別優秀學生,若本人申請、所在學院推薦,經選拔可進入學校弘毅學堂學習(但不得更換學習學科)。
六、有關說明
1.報名申請資格審核時,來自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2.通過自主招生錄取進校的學生,不得轉出錄取專業所屬學院。
3.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作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即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並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七、管理和監督機制
學校建立、完善自主招生管理和監督機制,建立考生隨機入場、考官隨機產生、考題隨機抽取的“三隨機”機制,考核過程全程錄影,初審合格名單和錄取資格學生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會議研究確定並公示無異議後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行資訊三級公開,學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權力尋租等不良行為。考生申訴及舉報聯繫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招生辦),jwo@whu.edu.cn(監察部)。
八、諮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武漢大學本科生院樓南樓205、206室
諮詢電話:027-6875 4231
網 址:http://www.aoff.whu.edu.cn
1.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網報成功後通過系統列印並由本人親筆簽名、中學審核蓋章)。
2.高中階段各類課程修習情況及成績、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3.符合優先條件的各種證書、中學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作品或學術成果(含封面、目錄及全部成果頁等)以及其他能夠展示學生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的材料;申請思想政治教育專業的學生黨員須提供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並須加蓋就讀中學公章。
除出版書籍原件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紙質報名申請材料。出版書籍原件(注明學生姓名及報名號)請於2017年3月30日前(以收件日郵戳為准)寄(送)達我校招生辦公室(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八一路299號,郵編430072)。所有報名材料恕不退還。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三、資格審核
學校分學院成立以專家教授為主的資格審核專家組並制定審核方案,根據報名考生提供的申請材料對學生的考核資格進行集體審核,依據學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和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綜合表現,擇優確定資格合格學生名單。如有必要我校還將對考生取得的學術成果(論文、出版物、文學作品、發明專利等)的原創性進行考查核實。
我校將於2017年4月底前完成資格審核並於4月底或5月上旬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通過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者獲得參加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資格。
四、考核
自主招生考核時間為2017年6月11日全天,考核地點在武漢大學。考核分學院進行,以面試為主要形式,部分專業有筆試,但不超過1門、2小時。考核重點為學生在報考專業領域展現出的學科能力和創新思維潛質,包括學科基礎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發散思維能力、想像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具體分學院考核方案及相關要求將在考核前另行發佈。
獲得考核資格的學生須按考核資格公示中的要求,通過網上銀行繳納考試費用(依據湖北省物價局鄂價費[2009]331號文收取)並列印准考證。
學生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准考證(繳費後自行列印)、相關證書或作品原件,按准考證上的要求來校參加考核。
五、錄取辦法
1. 自主招生錄取人數不超過2017年學校本科招生總計畫的5%(分專業計畫見附件一)。
2.學校本著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招生計畫(見附件一)和學生參加考核的成績,分專業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名單(其中弘毅學堂國學班、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入選資格人數按招生計畫數的1.5倍確定;其他專業入選資格人數按照招生計畫數的1:1確定),名單將於2017年6月22日前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3.獲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學生,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自主招生志願,且投檔分數達到生源所在省批次控制線(簡稱批次線或一本線)上一定分值(理工類分值等於2016年我校在學生生源省份同科類錄取最低分與該省一本線分差的80%,文史類分值等於2016年我校在學生生源省份同科類錄取最低分與該省一本線分差的70%,按四捨五入取整;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分值統一確定為60分。各省分值詳見附件二),同時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錄取條件(如相關專業對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對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科目選考要求等),我校將予以錄取到其參加自主招生考核的專業學習。對於符合《武漢大學自主招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突出學生選拔辦法》(點擊查看)規定條件並按其程式選拔確定的個別優秀學生,其高考分數要求最多可降低至生源所在省一本線(上海、浙江為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下20分,具體分數按公示執行。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錄取批次控制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 錄取至數學、物理、化學、生物、電腦等學科的個別優秀學生,若本人申請、所在學院推薦,經選拔可進入學校弘毅學堂學習(但不得更換學習學科)。
六、有關說明
1.報名申請資格審核時,來自中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學生同等條件下優先。
2.通過自主招生錄取進校的學生,不得轉出錄取專業所屬學院。
3.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作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即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並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七、管理和監督機制
學校建立、完善自主招生管理和監督機制,建立考生隨機入場、考官隨機產生、考題隨機抽取的“三隨機”機制,考核過程全程錄影,初審合格名單和錄取資格學生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會議研究確定並公示無異議後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行資訊三級公開,學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全程監督自主招生,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權力尋租等不良行為。考生申訴及舉報聯繫方式:027-68754231,wdzsb@whu.edu.cn(招生辦),jwo@whu.edu.cn(監察部)。
八、諮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武漢大學本科生院樓南樓205、206室
諮詢電話:027-6875 4231
網 址:http://www.aoff.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