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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儒”其實是兩件事 你知道他們分別發生在哪裡嗎?

戰國時期, 由於社會關係發生激烈變動, 學術界呈現出一種學派林立, 百家爭鳴的新氣象。 至其末年, 諸國由分裂歸於統一;與之相應,

思想文化也出現了力求兼收並蓄, 冶熔各家學說於一爐的趨勢。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 運用封建國家的權力, 強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統制政策。 焚書坑儒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發生的。

地點

離高陵縣城約二十裡許的一個地方名叫灰地坡,

相傳就是當年秦始皇焚書的地方.

臨潼縣城西二十裡處的洪涇堡, 相傳就是秦始皇坑儒的地方, 過去叫洪坑, 久而久之, 人們叫轉了音, 讀成了“洪涇”。

焚書事件

前221年, 秦國滅亡六國, 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專制帝國。

根據司馬遷《史記》的記載, 秦統一第八年,

博士齊人淳於越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封建制:“無輔拂, 何以相救哉?”秦丞相李斯反對, 認為時代變化, 制度應該隨之變化, 不應該以古非今。 李斯建議:史書只保留秦國的史書, 其他國家的史書都焚毀;《詩》、《書》及諸子百家之書只有博士官可以保留, 民間的都限期交出燒毀;醫藥蔔筮種樹之書民間可以保留;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 秦始皇下旨同意。 此一事件, 史稱“焚書”。

坑儒事件

在焚書開始之後的第二年, 為秦始皇尋找長生不老之藥的術士侯生、盧生尋藥未果而出逃, 秦始皇大怒, 下令拷問。 事後, 將相關四百餘人坑殺。 某些人認為《史記》記載秦始皇坑殺的乃是方士, 並不是儒生。 但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坑殺的人“皆誦法孔子”。

事件性質

焚書坑儒, 本意是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 進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見解, 但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 這一點和秦始皇採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 是秦始皇、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其實許多人把“焚書坑儒”看作是一回事, 但“焚書”和“坑儒”是兩回事, 它們一前一後, 背景各異, 性質有別。

東漢的王充是第一個把這兩件事區別開來的學者, 他在《論衡·語增篇》中指出二者是背景不同的兩件事, “燔《詩》、《書》, 起淳於越之諫;坑儒士, 起自諸生為妖言。 ”“焚書”是書厄, 不見人禍;“坑儒”是人禍,卻無主名,這在中國文禍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全文完)

不見人禍;“坑儒”是人禍,卻無主名,這在中國文禍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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