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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斤短兩原來是這樣!遙控電子秤20米外可增重:最多能增一倍

“缺斤短兩”自古就被視為經商者最可恥的行為之一, 電子秤逐步取代容易造假的桿秤, 走入大街小巷。

近日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 網上出售的遙控電子秤也變成了一些不法商家缺斤短兩牟取暴利的工具。 電子秤的賣家告訴北青報記者, 讓貨物“增重”的比例可以自主調節。

北青報實驗發現, 在20米之外的地方, 可以用遙控器為電子秤上的貨物增重一倍。 而根據國家對於“缺斤短兩”的相關規定, 在最“寬鬆”的條件下, 1公斤商品的誤差也不能超過20克。

表面宣傳防作弊

實際售賣遙控秤

北青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

在網路商城中出現了一種“遙控電子秤”, 賣家聲稱可以通過藏在兜裡的遙控器, 按比例為商品“增重”, 牟取暴利。

在網路商城上, 一家售賣衡器的商家在出售一款名為“無線防作弊電子遙控密碼可調臺秤”的產品。 在商家的展示圖片中, 一個電子秤上擺著很多橘子, 下方有一個形似汽車電子鑰匙的遙控設備, 圖片中寫有“核心技術, 掌握財富”的文字介紹。 網路商城的銷售資料顯示, 這款電子秤的月銷量為31筆。

北青報記者以售賣炒貨商家的身份諮詢了該網路商城的賣家, 他告訴北青報記者, 商品名稱中“防遙控”、“防作弊”的描述實際上就是“能遙控”、“能作弊”的秤。 他給北青報記者展示的遙控器與圖片中的一樣,

外形如同一個汽車電子鑰匙, 上面有A、B、C、D四個按鍵。 “這四個鍵可以按照百分比調整顯示的重量, 賣東西的話, 就可以往多了調整。 比如一斤的東西可以設置多1兩、多2兩、多3兩……”

增重量可以調節

小額增重難覺察

商家說, 到貨之後, 才能告訴北青報記者如何在秤上修改“增重”的比例。 當北青報記者表示, 賣的是炒貨, 分量一般不大時, 商家推薦將“增重”的份額設置成一斤通過遙控分別增重0.5兩、0.8兩和1.2兩。

“還可以把資料調得更小, 一斤瓜子少半兩一般看不出來。 ”商家介紹, 除了遙控, 他們還售賣一種可以在秤的鍵盤上通過輸入密碼, 修改重量的秤。 “那種秤雖然便宜一些, 但是容易被發現。 我有個客戶為了便宜, 一次買了三台密碼的, 被發現了,

現在又想改成遙控的。 當時有人買東西的時候就問他:‘你在秤上按什麼鬼?’”最終, 北青報記者以288元的價格, 購買了一台“遙控電子秤”, 並要求商家按他推薦的比例設置好電子秤。

用一公斤水稱重

可遙控四種結果

昨天下午, 北青報記者收到了這台“遙控電子秤”。 該電子秤外觀和一般電子秤沒有什麼不同, 產品說明書上也沒有任何有關“遙控增重”的內容。 但是電子秤的盒子裡, 還裝有兩個遙控器, 遙控器外觀與商家此前展示照片上的遙控器一致。

北青報記者將一個裝有1升水的量筒放在電子秤上, 利用電子秤的“去皮”功能去掉量筒的重量後, 電子秤顯示的重量為1公斤, 這與一升純水的理論重量相符。 隨後, 北青報記者按下遙控的B按鈕,

電子秤顯示的重量瞬間變為1.05公斤。 按下C按鈕後, 電子秤上的數字變為1.08公斤。 按下D按鈕電子秤的讀數變為1.15公斤。 按A按鈕, 電子秤重新顯示為1公斤。

北青報記者實驗發現, 利用遙控器, 即使在距離電子秤20米遠的地方, 仍然可以控制電子秤的讀數。 操縱遙控器時, 遙控器和電子秤不會發出任何聲音。

電子秤可調比例

最多能增重一倍

隨後, 北青報記者致電電子秤的商家, 詢問如何修改“增重”的比例, 按照商家的指點, 北青報記者在電子秤上輸入了一個帶有小數點的數字, 之後點擊“去皮”按鈕, 電子秤單價一欄便出現了“PP——1”的字樣。 商家介紹, 如果希望用B按鈕讓商品在標準重量的基礎上增重5%, 便在此時輸入105, 以此類推,

最高可以輸入200, 實現重量“翻番”的效果。 “不過比例太大的話, 很可能會被顧客發現, 所以我不推薦你設太高的比例。 ”

確認比例後, 可以通過點擊“去皮”鍵進入C按鈕的設置, 輸入數位後再次點擊“去皮”鍵, 就可以進行D按鈕的設置。 最終, 北青報記者為B、C、D三個按鈕分別設置了“增重”15%、50%、100%。 設置完成後, 按下D按鈕, 同樣是1公斤重的水, 電子秤上的數字已經變成了2公斤。

新聞記憶體

商家用遙控電子秤 嚴重者將擔負刑責

2004年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佈了《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對重量量具的誤差標準做了嚴格的規定, 超過這個標準的, 都可以被認為是“缺斤短兩”, 應接受法律的處罰。

根據《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糧食、蔬菜、水果或不高於每公斤6元的食品,電子秤被允許的誤差範圍最大,這類食品重量不足1公斤的情況下,誤差不能超過20克。乾菜、山(海)珍品或價格高於每公斤30元,但不高於每公斤100元的食品,重量不足1公斤時,誤差不得超過2克。售價超過每公斤100元的食品,不超過500克的情況下,其誤差不能超過1克。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商家使用可以“遙控”的電子秤違反了法律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從民事責任方面看,使用電子秤的行為對消費者構成了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秤使用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從刑事責任來看,“遙控”電子秤使用者的行為欺詐金額到達數額較大的標準,足以構成詐騙罪。使用者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韓驍表示,目前來看,電子秤生產者和銷售者的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但若生產者、銷售者明知購買者購買電子秤是為了欺騙消費者,而仍生產、售賣的,那麼生產者、銷售者與使用者構成共同侵權。

而電子秤生產者、銷售者作為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應與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能確定責任大小,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承擔,難以確定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

糧食、蔬菜、水果或不高於每公斤6元的食品,電子秤被允許的誤差範圍最大,這類食品重量不足1公斤的情況下,誤差不能超過20克。乾菜、山(海)珍品或價格高於每公斤30元,但不高於每公斤100元的食品,重量不足1公斤時,誤差不得超過2克。售價超過每公斤100元的食品,不超過500克的情況下,其誤差不能超過1克。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商家使用可以“遙控”的電子秤違反了法律規定,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從民事責任方面看,使用電子秤的行為對消費者構成了欺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秤使用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從刑事責任來看,“遙控”電子秤使用者的行為欺詐金額到達數額較大的標準,足以構成詐騙罪。使用者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韓驍表示,目前來看,電子秤生產者和銷售者的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但若生產者、銷售者明知購買者購買電子秤是為了欺騙消費者,而仍生產、售賣的,那麼生產者、銷售者與使用者構成共同侵權。

而電子秤生產者、銷售者作為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應與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能確定責任大小,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承擔,難以確定的,平均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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