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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中階段招生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專案

日前, 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要求清理和規範加分專案, 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專案, 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專案。

《通知》還有哪些要求?隨西西來看一下吧。

2017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堅持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

落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交通、住宿、課本材料、服裝等方面費用補助。

科學確定普通高中規模, 防止建設大規模普通高中, 逐步消除大班額現象。

要清理和規範加分專案, 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專案, 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專案。

及時向社會公佈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畫、錄取結果等資訊。

按照普職大體相當安排高中階段招生計畫

各地要完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畫編制辦法, 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要求, 堅持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 科學核定辦學規模和年度招生人數並嚴格執行。

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發展不協調的地方, 要調整計畫安排, 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

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 細化招生名額適當向農村初中傾斜的辦法和比例。

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 積極支持和鼓勵高中階段學校招收殘疾學生,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保障弱勢群體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機會。

繼續做好新疆、西藏內職班招生工作。

2017年中職學校秋季招生補錄時間,原則上截止到11月10日。

扎實推進職業教育東西協作行動計畫

東西部各省份要根據《教育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印發〈職業教育東西協作行動計畫(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加強協同,共同組織實施好東西中職招生兜底行動。

西部地區省份教育部門要會同扶貧部門確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兩後生”(應、往屆初、高中畢業)底數,主動對接東部對口省份,商定2017年東西協作招生人數,做好招生錄取等環節的管理和服務,確保按計劃完成招生。

東部地區省份教育部門要按照行動計畫要求,遴選符合條件的中職學校,安排專項招生計畫,做好接收對口幫扶省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兩後生”優質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扶貧辦、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雨露計畫支持農村貧困家庭新成長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的意見》,落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交通、住宿、課本材料、服裝等方面費用補助。

與此同時,各省級教育部門也要會同扶貧部門,遴選優質學校、單列計畫,做好招收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初中畢業生在本省份內接受優質中等職業教育的工作。

合理規劃學校結構佈局

各地要堅持分類指導、普職並重、提高品質和促進公平的原則,統籌規劃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不斷優化高中階段學校結構佈局。

要把中等職業教育擺在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突出位置,優化中等職業學校結構佈局,在人口集中和產業發展需要的貧困地區建好一批中等職業學校。

統籌現代職業教育品質提升計畫等中央資金和地方相關資金,重點支援貧困地區每個地級市(州、盟)建設好至少一所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中等職業學校。

各地要科學確定普通高中規模,防止建設大規模普通高中,逐步消除大班額現象,為有序推進選課走班教學和新課程改革創造良好環境。

嚴格規範招生管理工作

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生辦學的規定和政策,進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把計畫制訂、資訊發佈、組織宣傳、報名錄取等工作統一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平臺。

要公示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質的中職學校名單,未經公示的不得招生。要清理和規範加分專案,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專案,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專案。

在中職學校招生中,嚴禁搞區域間、學校間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初中學校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願;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中職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

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嚴禁公辦普通高中超計畫、違反規定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依法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

各地要健全監督舉報電話制度,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並對違反五個“嚴禁”的學校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公開通報。

積極支持和鼓勵高中階段學校招收殘疾學生,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保障弱勢群體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機會。

繼續做好新疆、西藏內職班招生工作。

2017年中職學校秋季招生補錄時間,原則上截止到11月10日。

扎實推進職業教育東西協作行動計畫

東西部各省份要根據《教育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印發〈職業教育東西協作行動計畫(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加強協同,共同組織實施好東西中職招生兜底行動。

西部地區省份教育部門要會同扶貧部門確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兩後生”(應、往屆初、高中畢業)底數,主動對接東部對口省份,商定2017年東西協作招生人數,做好招生錄取等環節的管理和服務,確保按計劃完成招生。

東部地區省份教育部門要按照行動計畫要求,遴選符合條件的中職學校,安排專項招生計畫,做好接收對口幫扶省份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兩後生”優質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扶貧辦、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雨露計畫支持農村貧困家庭新成長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的意見》,落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交通、住宿、課本材料、服裝等方面費用補助。

與此同時,各省級教育部門也要會同扶貧部門,遴選優質學校、單列計畫,做好招收建檔立卡等貧困家庭初中畢業生在本省份內接受優質中等職業教育的工作。

合理規劃學校結構佈局

各地要堅持分類指導、普職並重、提高品質和促進公平的原則,統籌規劃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不斷優化高中階段學校結構佈局。

要把中等職業教育擺在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突出位置,優化中等職業學校結構佈局,在人口集中和產業發展需要的貧困地區建好一批中等職業學校。

統籌現代職業教育品質提升計畫等中央資金和地方相關資金,重點支援貧困地區每個地級市(州、盟)建設好至少一所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中等職業學校。

各地要科學確定普通高中規模,防止建設大規模普通高中,逐步消除大班額現象,為有序推進選課走班教學和新課程改革創造良好環境。

嚴格規範招生管理工作

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生辦學的規定和政策,進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把計畫制訂、資訊發佈、組織宣傳、報名錄取等工作統一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平臺。

要公示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質的中職學校名單,未經公示的不得招生。要清理和規範加分專案,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專案,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專案。

在中職學校招生中,嚴禁搞區域間、學校間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初中學校教師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願;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中職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

在普通高中招生中,嚴禁公辦普通高中超計畫、違反規定跨區域、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依法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

各地要健全監督舉報電話制度,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並對違反五個“嚴禁”的學校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公開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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