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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新增一批自治區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有你的家鄉嗎?

5月14日, 記者從自治區住建廳瞭解到, 為更好地保護和繼承具有西藏風格的建築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弘揚民族傳統, 依據相關規定, 經申報、評選, 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批准日喀則市定結縣陳塘鎮等6個鄉總長度, 聚落與自然環境完整度, 空間格局及功能特色, 擁有傳統節日、傳統手工藝和特色傳統風俗類型, 以及源於本地, 並廣為流傳的詩詞、傳說、戲曲、歌賦的數量等。

採用逐級評選制度

申報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

此前, 我區已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3座, 即拉薩市、日喀則市、江孜縣;國家歷史文化名鎮2座,

即山南市乃東縣昌珠鎮、日喀則市薩迦縣薩迦鎮;中國歷史文化名村3個, 即拉薩市尼木縣吞達村、日喀則市吉隆縣幫興村、林芝市工布江達縣錯高村。

2016年8月, 住建部、國家文物局聯合下發《關於組織申報第七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通知》行署(人民政府)、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和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認真編制和實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發展規劃, 採取嚴格有效的保護措施, 嚴禁亂拆亂建和盲目開發, 杜絕違反保護規劃的行為, 有效保存和延續文化遺產的真實歷史資訊和獨特價值, 切實保護和利用不可再生的歷史文化資源。

住建廳、文物局要依法對自治區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對歷史文化資源保護與利用實施有效監督。 有關部門要依據自身職責, 共同做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 目前, 我區已有的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正在按照相關要求採取嚴格的措施保護, 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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