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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發銀行烏市分行匯票貿易背景不實被新疆銀監局罰款20萬

中國青年網北京5月18日電 5月16日, 中國銀監會新疆監管局發佈對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錢理丹、張麗、楊峻、馬燦、陸甯的行政處罰。 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的主要負責人為吳曉峰, 該行在開展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中存在未對貿易背景真實性進行盡職調查、未嚴格監督票據資金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浦發銀行烏市分行被新疆銀監局罰20萬

錢理丹擔任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行長期間, 應對該行票據業務經營的內部管理不到位、票據業務暴露和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未有效整改等承擔領導責任。

張麗擔任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南湖路支行副行長(主持工作)期間, 應對該行在開展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中未對貿易背景真實性進行盡職調查、未嚴格監督票據資金承擔直接管理責任。

楊峻擔任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消費及小微金融部總經理期間,

應對該行在開展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中未對貿易背景真實性進行盡職調查、未嚴格監督票據資金承擔直接管理責任。

馬燦擔任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南湖路支行行長助理(主持工作)期間, 應對該行在開展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中未對貿易背景真實性進行盡職調查、未嚴格監督票據資金承擔直接管理責任。

陸寧擔任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南湖路支行客戶經理期間, 應對該行在開展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中未對貿易背景真實性進行盡職調查、未嚴格監督票據資金承擔直接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八條, 中國銀監會新疆監管局決定, 對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對錢理丹予以警告處罰,

並罰款人民幣七萬元;對張麗、楊峻、馬燦、陸寧罰款人民幣二萬元。

附公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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