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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農信聯社存違規發放貸款等問題被喀什銀監分局罰20萬

中國青年網北京5月18日電 5月17日, 中國銀監會喀什監管分局發佈對巴楚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行政處罰。 巴楚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主要負責人為周強, 該單位存在未對貸款用途及流向進行嚴格控制, 且違規發放借名貸款, 員工行為排查不盡職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周強擔任巴楚縣農村信用聯社理事長期間, 應對該聯社未對貸款用途及流向進行嚴格控制, 且違規發放借名貸款, 員工行為排查不盡職承擔主要管理責任和直接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八條,

喀什銀監分局決定, 對巴楚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 對周強予以警告處罰, 並罰款人民幣八萬元。

附公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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