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小編談了一下公路管理機構對涉路施工的許可以及監管問題, 今天小編談一下涉路施工完成後的驗收問題。 由於涉路施工影響公路及附屬設施的完好性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 在涉路施工完成後, 公路管理機構需進行驗收。
首先要明確公路管理機構對涉路施工的驗收並不等同于涉路公路本身的交竣工驗收,依據《建設工程品質管制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 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品質合格檔;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 方可交付使用。
工程驗收
公路管理機構對涉路施工工程的驗收, 法律法規依據是《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二十九條“涉路施工完畢, 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對公路、公路附屬設施是否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以及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屬設施品質和安全的要求進行驗收"從這一條文就明確指出公路管理機構對涉路施工的驗收內容
驗收公路、公路附屬設施是否達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這種情況出現在涉路施工挖掘、佔用、公路或拆除公路附屬設施的情況。 其來源是《公路法》第四十四條"因修建鐵路、機場電站、通信設施、水利工程和進行其他建設工程需要佔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線的,
公路技術標準
驗收施工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公路附屬設施品質和安全的要求涉及公路、公路附屬設施品質和安全的要求比較多, 首先根據《公路法》第四十五條“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樑、渡槽或者架設、埋設管線等設施的, 以及在公路用地範圍內架設、埋設管線、電纜等設施的, 應當事先經有關交通主管部門同意, 影響交通安全的,
根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14)具體有下列要求
1、鐵路跨越公路時, 其跨線橋下淨空及布孔符合公路建築限界、安全視距的要求, 以及對前方資訊識別的要求。
2、電信線、電力線、電纜、管道等均不得侵入公路建築限界,不得損害公路的構造和設施。
3、架空送電線路與公路相交叉時, 冝為正交,必須斜交應大於45度。
4、原油管道、天燃氣管道與公路相交叉時, 宜為正交。
5、管道與各級公路相交叉且採用下穿方式時, 應設置地下通道(涵)或套管。
當然為保證公路及附屬設施的品質和安全, 部分涉路工程除滿足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外而需需要滿足涉路行業規範要求, 例如架空輸電線路
要求在跨超檔不得接頭,最小垂直距離110kv不少於7米,750kv不少於19.5米
架空輸電線路
對於石油天然氣管道就要求有
1、原油、液化石油氣、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與高速公路、一二級公路平行敷設時,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範圍邊界不宜小於10m,三級及以下公路不宜小於 5m。
2、天然氣穿越公路時,應設置保護套管,輸送管宜採用帶狀犧牲陽極防護。
石油天然氣管道
驗收方式公路管理機構開展對涉路工程的驗收是對涉路施工許可進行監督管理的有效重要組成部分,可以採取如下的方式進行驗收
方式一、核查資料
依據《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監督制度,通過核查反映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情況的有關材料,履行監督責任”,可以對建設單位進行涉路施工驗收情況材料進行核查開展檢查工作。
方式二、開展檢查
《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二條"行政機關可以對被許可人生產經營的產品依法進行抽樣檢查、檢驗、檢測,對其生產經營場所依法進行實地檢查“的要求,對涉路工程進行現場檢查、檢驗、檢測。
開展檢測
例如架空輸電線路要求在跨超檔不得接頭,最小垂直距離110kv不少於7米,750kv不少於19.5米
架空輸電線路
對於石油天然氣管道就要求有
1、原油、液化石油氣、C5、C5以上成品油管道與高速公路、一二級公路平行敷設時,其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範圍邊界不宜小於10m,三級及以下公路不宜小於 5m。
2、天然氣穿越公路時,應設置保護套管,輸送管宜採用帶狀犧牲陽極防護。
石油天然氣管道
驗收方式公路管理機構開展對涉路工程的驗收是對涉路施工許可進行監督管理的有效重要組成部分,可以採取如下的方式進行驗收
方式一、核查資料
依據《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監督制度,通過核查反映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情況的有關材料,履行監督責任”,可以對建設單位進行涉路施工驗收情況材料進行核查開展檢查工作。
方式二、開展檢查
《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二條"行政機關可以對被許可人生產經營的產品依法進行抽樣檢查、檢驗、檢測,對其生產經營場所依法進行實地檢查“的要求,對涉路工程進行現場檢查、檢驗、檢測。
開展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