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歷史>正文

趙四朱五蝴蝶,是這三個女人害了張學良,還是張學良害了她們?

“趙四風流朱五狂, 翩翩蝴蝶正當行。 溫柔鄉是英雄塚, 哪管東師入瀋陽。 ”這首馬君武所做的打油詩, 在民國年間風行一時, 讓人讀之, 無不憤然。

當時傳言稱:“事變”之夜, 張少帥正在北平六國飯店抱著趙四, 摟著朱五, 挎著蝴蝶等一堆女人跳舞。 所以馬君武才做了這首詩, 進行諷刺。 詩的原型是李商隱的作品:“一笑相傾國便亡, 何勞荊棘始堪傷。 小憐玉體橫陳夜, 已報周師入晉陽。 ”馬君武改過之後朗朗上口, 表達出了時人對東北丟失的憤怒之情。

由於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把亡國原因歸罪於女子的“傳統”, 張學良丟了東北, 自然就會有人往當代“妲己”方向引導。 趙四, 五狂, 蝴蝶這三個女人, 就由於馬君武的詩, 暴露在了世人面前, 被貼上了“紅顏禍水”的標籤。

趙四當然不是亞洲舞王尼古拉斯趙四, 而是趙四小姐。 趙四小姐本名趙一荻(綺霞), 時年19歲。 16歲就已經與張學良相識, 她去瀋陽與張相會時, 家人發表了這樣的聲明:“四女綺霞, 近日為自由平等所惑, 竟自私奔, 不知去向……應行削除其名, 本堂為祠任之一, 自應依遵家法, 呈報祠長執行。 嗣後, 因此發生任何情事, 概不負責, 此啟。 ”

有人分析, 趙家之所以發表如此聲明,

並非絕情, 而是設了一個很精巧的局。 既可以掙得門庭清白, 也可以逼張學良不能後退。 說起來, 雖說愛情來了擋也擋不住, 但一個大戶人家的小姐給人當小老婆。 就算是在那個年代, 也不是很光彩。 “風流”二字, 還是適合的她。

朱五小姐又是誰呢?有人說她是趙四小姐的同學。 不過, 張學良晚年口述歷史時曾提到:“我最恨馬君武的那句詩了, 就是‘趙四風流朱五狂’, 這個朱五是誰呢?朱五就是朱啟鈐的五小姐, 她是我秘書朱光沐的太太。 他倆結婚的時候, 是我給他們主婚。 她小的時候, 我就認得她, 我同她的姐姐是朋友, 僅僅是一般的朋友關係。 她的四姐還嫁給了我的一位副官。 這首詩我最恨了, 我跟朱五不僅沒有任何關係,

我都沒有跟她開過一句玩笑。 ”

朱五小姐如果是張學良秘書的太太, 而且從小就認識的話, “沒有跟她開過一句玩笑”, 雖然是口述, 也未必可信。 以我們東北人愛開玩笑的習慣, 只要不是太醜的小姑娘, 少帥沒有理由連“逗”也不“逗”一下, 並不是很合常理。

有人說朱五小姐朱湄筠是被無辜捲進詩中。 不過, 據時人回憶, 她是張學良二弟張學銘的大姨子, 即張學銘太太的五姐, 經常與張學良跳舞。

朱五小姐後來是嫁給了張學良的秘書, 張學良既然宣稱他與朱五“沒有關係”, 那就信吧。

馬君武的“趙四風流朱五狂”看來是有根據的, 其實“風流”和“狂”, 也不一定要按貶義理解, 楊過不就是西“狂”嗎。 張學良和趙四朱五跳過舞, 應該是八九不離十。

“翩翩蝴蝶正當行”中的蝴蝶則被世人認為, 指的是當時的電影皇后蝴蝶。 據說, 蝴蝶在《申報》等報刊進行過闢謠, 明星電影公司導演張石川等人也在報上發表啟事為蝴蝶作證。 啟事說:胡女士闢謠之言, 盡屬實情實事。 不獨胡女士未嘗違犯公司罰規而外出, 更未嘗得見張副司令一面。今赴平之男女演職員同住東四牌樓三條胡同十四號後大院內,每值攝片同出同歸,演員中更未嘗有一人獨自出遊者。同人非全無心肝者,豈能容女演員做此不名譽之行動?

蝴蝶和張石川等人的聲明,當時人是不信的。不過,幾十年後,又被人翻了出來作為證據,蝴蝶晚年的回憶錄中表示,馬君武的詩是一段“莫須有的公案”。

資料顯示,蝴蝶等人9月中旬離開上海北上,從時間地點,還有人物性恪分析。如果遇到了蝴蝶,追著她跳舞,是符合少帥個性的。不過,蝴蝶表示,當時她才到了天津,還沒有到北平。這麼解釋還比較可信。還有一種說法,“蝴蝶在北平五十餘日,始終未與張學良謀一面。”這種說法想來普通人都不會相信。蝴蝶這樣的女明星在北平那麼多天,少帥會不見?你信嗎?當然,我是還信的。

據說,蝴蝶回滬後,母親痛駡,父親生氣,闢謠也沒有人信。有一次,張學良來上海,蝴蝶曾想求見,要他說清楚,不要把“亡國之舞”的髒水潑在無辜女性身上。張學良以那樣豈不更說不清楚為由拒絕,並沒有見她。

直到多少年後,張學良表示,當晚沒有追著蝴蝶跳舞,而是帶著趙四小姐,在中和戲院看梅蘭芳的《宇宙鋒》。由此可見,馬君武說人家跳舞是不對的,明明是在看戲嗎。

不過,儘管張學良最恨馬君武的詩,馬君武倒是不以為然, 反而對他的詩很是得意。這首詩的下半段是:“告急軍書夜半來,開場弦管又相催。瀋陽已陷休回顧,更抱佳人舞幾回。”

大千小評:無論趙四朱五,還是蝴蝶,都可以說是無辜捲入其中,被少帥害了。丟地的事,怪不到妹子頭上。

更未嘗得見張副司令一面。今赴平之男女演職員同住東四牌樓三條胡同十四號後大院內,每值攝片同出同歸,演員中更未嘗有一人獨自出遊者。同人非全無心肝者,豈能容女演員做此不名譽之行動?

蝴蝶和張石川等人的聲明,當時人是不信的。不過,幾十年後,又被人翻了出來作為證據,蝴蝶晚年的回憶錄中表示,馬君武的詩是一段“莫須有的公案”。

資料顯示,蝴蝶等人9月中旬離開上海北上,從時間地點,還有人物性恪分析。如果遇到了蝴蝶,追著她跳舞,是符合少帥個性的。不過,蝴蝶表示,當時她才到了天津,還沒有到北平。這麼解釋還比較可信。還有一種說法,“蝴蝶在北平五十餘日,始終未與張學良謀一面。”這種說法想來普通人都不會相信。蝴蝶這樣的女明星在北平那麼多天,少帥會不見?你信嗎?當然,我是還信的。

據說,蝴蝶回滬後,母親痛駡,父親生氣,闢謠也沒有人信。有一次,張學良來上海,蝴蝶曾想求見,要他說清楚,不要把“亡國之舞”的髒水潑在無辜女性身上。張學良以那樣豈不更說不清楚為由拒絕,並沒有見她。

直到多少年後,張學良表示,當晚沒有追著蝴蝶跳舞,而是帶著趙四小姐,在中和戲院看梅蘭芳的《宇宙鋒》。由此可見,馬君武說人家跳舞是不對的,明明是在看戲嗎。

不過,儘管張學良最恨馬君武的詩,馬君武倒是不以為然, 反而對他的詩很是得意。這首詩的下半段是:“告急軍書夜半來,開場弦管又相催。瀋陽已陷休回顧,更抱佳人舞幾回。”

大千小評:無論趙四朱五,還是蝴蝶,都可以說是無辜捲入其中,被少帥害了。丟地的事,怪不到妹子頭上。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