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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部署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 著力打擊影響市場穩定等違法案件

鄧舸介紹, 一是事關市場風險防範的案件。 包括借助結構化資管產品、利用多種融資管道包括場外配資、使用大批帳戶, 多點聯動,

嚴重影響市場穩定運行的惡意操縱行為, 債券市場和私募基金資管業務中具有風險外溢性的違法違規行為, 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行、轉讓證券的行為等。

二是市場和輿論關注的重點、熱點案件。 包括在重組、舉牌過程中不依法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刻意隱瞞一致行動人、利用杠杆資金違法交易的行為;公司股權轉讓及減持過程中編題材、講故事, 實施資訊操縱的行為;非法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活動、編造傳播虛假資訊等股市“黑嘴”以及仲介機構喪失執業操守的行為。

三是影響市場改革發展的案件。 包括在多層次市場建設、發行融資和並購重組制度改革、期貨和衍生品市場創新以及市場對外開放過程中違規經營、規避監管、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

四是其他重大欺詐案件。 包括公司在發行上市、再融資、並購重組、資訊披露等環節進行財務造假、違規披露的行為, 多次從事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或持續炒作題材非法牟利等慣犯、累犯行為。 據悉, 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在總結執法經驗的基礎上, 證監會稽查部門將重點強化以下工作:一是拓寬違法線索發現途徑。 在常規監控的基礎上, 針對市場熱點定向發現線索;有效利用各種資訊系統篩查、分析可疑資料;繼續鼓勵市場人士提供重大違法線索。

二是強化調查組織工作模式。 通過交叉辦案、聯合辦案和重點督辦, 形成集團作戰、密切協同的執法格局。

三是優化執法協作工作機制。

強化與其他金融監管機關、工商稅務、公安司法機關的執法協作, 發揮監管合力。

四是發揮執法宣傳警示功能。 通過經常化的執法資訊通報, 在立案、處罰等各個環節及時公開相關重大案件的進展, 及時傳導監管執法信號, 強化市場正面導向。

編輯 王兆寰 主編 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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