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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貼|要想保費不翻倍,這幾點理賠技巧你必須知道

如何理賠最划算?

要想知道如何理賠最划算, 首先我們要先明確兩個概念

交強險和商業險

交強險|商業險

⊙交強險是我國強制的保險, 賠付協力廠商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人身傷亡最高賠120000, 財產損失最高賠2000元

⊙商業險險種比較豐富, 三者是交強險的補充, 賠付保額更高, 車損負責彌補自身損失。

車主出險次數會影響商業險和交強險的價格, 車主出險次數越多, 保費就越高, 車主出險次數越少, 保費越低。 但商業險和交強險在購買中分別享有不同的費率。

商業險基數大, 折扣係數漲幅大, 所以出險次數對於價格的影響就比較大。

我們以商業險6000元為例

駕駛習慣折扣係數最終保費上年未出險0.855100連續2年未出險0.74200連續3年未出險0.63600上年發生1次賠款16000發生2次賠款16000發生3次賠款1.16600發生4次賠款1.27200

而交強險基數低, 折扣係數漲幅較小, 因此出險次數對交強險的影響不是很明顯。

我們以5座車/交強險950元為例

駕駛習慣折扣係數最終保費上年未出險0.9855連續2年未出險0.8760連續3年未出險0.7665上年發生1次賠款1950發生2次及以上賠款1.11045發生死亡事故1.31235

由此可以看出車主要想少花錢, 就不能總出險, 但是萬一出了險, 怎麼修車最划算?要理賠還是要私了, 懂一些小技巧很重要。

一:合併報案可以減少出險次數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有些網友就提出可以通過合併報案的方法, 減少出險次數, 也可以延期至保費到期再決定是否理賠。 畢竟決定保費是否上漲在於出險次數, 不在於出險金額。

舉個栗子

假如一輛商業險5000元的車, 三次小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刮蹭。

①如果分三次報案, 一次修理費用100元, 那麼保險公司會計算其為三次出險。 第二年保費就會上浮10%, 5500元。

②如果合併為一次報案, 修理費用總計300元, 保險公司計算為一次出險, 第二年保費保持不變, 5000元。

由此可以看出合併報案更划算。

二:事故造成協力廠商2000元以下的財產損失(保險杠受損、劃痕等)交強險先行賠付

保險公司的賠償原則是先交強險, 再商業險。

只走交強險進行理賠, 不會影響商業險的出險次數,

同時在無人員傷亡的情況下, 交強險價格最高上浮10%, 也就是從原來的950上浮到1045元, 貴了90元。

所以當車主造成協力廠商財產受損時, 2000元以內可以利用交強險來理賠, 並不影響商業險的費率。

商業險折扣係數辣麼高, 如何評估什麼時候需要使用商業險進行理賠呢?

事故造成雙方受損時, 可根據賠償金額, 決定要不要使用商業險

舉個栗子

一輛商業險保費5000元的車, 追尾了協力廠商, 本車受損。 4S店給出修理價格500元。

① 如果車主走理賠流程, 那麼車損險會賠償車主損失, 但會被計算為一次出險, 第二年商業險保費沒有折扣, 5000元。

② 如果車主沒有走理賠,

第二年商業險打8.5折, 這時車主的保費是4250元。 節省了750元, 對比出險後修車的500元, 相當於賺了一部分。

但如果修車費用在1000元以上, 第二年的保費折扣不足以彌補車主墊付的損失。 走正常理賠就更划算了。

駕駛技術決定要不要理賠

對於剛開車的新手, 風險是無法預知, 如果沒有把握下次投保前不出險, 建議車主走出險流程, 進行理賠。

對於駕駛習慣好的車主, 出險只是偶然事件, 就可以根據賠償金額選擇私了還是理賠

駕駛環境決定要不要走商業險

對於駕駛環境較好, 開車比較規律的車主來說, 偶爾出點小事故, 不建議使用商業險。

但對於經常跑長途, 省內省外來回跑的車主來說, 風險係數更大, 建議使用商業險, 也可以延長索賠期限,等保險到期前,綜合考慮出險狀況,再決定索賠。

【值得注意的是:(敲黑板,劃重點)

1.當無法評估自己出事故後的賠償費用時,可以先走理賠、定損流程,這樣可以避免維修過程中修理廠和第三者的漫天要價,但暫時不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等保險週期快結束時,可以綜合考慮全年的出險情況、損失金額、次年保費上漲幅度,再決定要不要索賠。

2.當事故發生後,員警判定車主無責任時,雖然接受了協力廠商的賠償,但並不構成一次出險,不影響來年保費

3.選擇理賠和私了,應根據車主的出險次數,理賠金額來決斷,不要盲目選擇賠或者不賠

4.當事故導致人受傷或死亡,應立即報警,按照保險理賠的正常流程走,切記不要私了,以防被訛詐

5.車主理賠之後第二年換一家保險公司,並不能打折,各家保險公司的理賠資訊是聯網共用的,如果車主頻繁出險,理賠金額大,還有可能承擔拒保的風險

也可以延長索賠期限,等保險到期前,綜合考慮出險狀況,再決定索賠。

【值得注意的是:(敲黑板,劃重點)

1.當無法評估自己出事故後的賠償費用時,可以先走理賠、定損流程,這樣可以避免維修過程中修理廠和第三者的漫天要價,但暫時不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等保險週期快結束時,可以綜合考慮全年的出險情況、損失金額、次年保費上漲幅度,再決定要不要索賠。

2.當事故發生後,員警判定車主無責任時,雖然接受了協力廠商的賠償,但並不構成一次出險,不影響來年保費

3.選擇理賠和私了,應根據車主的出險次數,理賠金額來決斷,不要盲目選擇賠或者不賠

4.當事故導致人受傷或死亡,應立即報警,按照保險理賠的正常流程走,切記不要私了,以防被訛詐

5.車主理賠之後第二年換一家保險公司,並不能打折,各家保險公司的理賠資訊是聯網共用的,如果車主頻繁出險,理賠金額大,還有可能承擔拒保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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