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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簽馬關條約細節:談判談到討要路費

李鴻章簽馬關條約細節:談判談到討要路費

李鴻章遇刺後, 中日之間的談判並沒有中斷, 反而因李鴻章受傷而加快。 雙方就日本原案和李鴻章的修正案進行多次書面爭議,

李鴻章也向朝廷多次請示, 商量對策。

朝廷在這些天對日本議和草案進行了詳細討論, 吵得一塌糊塗, 皇太后堅持遼東半島和臺灣皆不可棄, 即便談判決裂再戰, 也在所不惜。 根據這個精神, 朝廷於4月8日電報指示李鴻章, 強調奉天乃陪都重地, 密邇京師, 根本所關, 豈宜輕讓?臺灣則兵爭所未及之地, 人心所系, 又何忍轍棄資敵?至於賠款, 萬萬以上, 中國肯定付不出來, 日本如果不肯多減, 中國也沒有辦法。 至於通商一條, 朝廷已與赫德密商, 尋求解決辦法。 增加通商口岸七處, 重慶、沙市、梧州可以答應, 京師、湘潭不太方便, 蘇州、杭州均系內河, 亦多不便。

稍後, 朝廷又指示, 南北兩地,

朝廷視為並重, 不到萬不得已, 都應竭盡全力駁斥對方。 萬一實在頂不住, 那麼談判底線就是讓地應以一處為斷, 賠款應以萬萬為斷。 這就是朝廷的底牌。

此前, 由於李鴻章意外負傷, 中方亦擔心因此而耽擱正常會談, 經秘密協商, 由中國政府補充任命李經方為欽差全權大臣, 隨同李鴻章與日本派出全權大臣商議和約, 並於4月6日照會日本政府。 於是, 比較正規的談判, 也就沒有因李鴻章無法赴會而中斷。

4月8日, 伊藤博文派人邀請李經方至寓所, 提出質問, 強調日方的媾和條件在一個星期之前就已經提交, 而中國使臣何以到現在都不給予明確答覆呢?現在休戰時間只剩下十一天了, 如果因此浪費時日, 以致再動干戈, 恐非中日雙方所願見到。

伊藤要求中方明天即9日為期, 對日方條件給予明確答覆。

李經方回到行館, 向李鴻章報告了談判詳情, 他們籌思良久, 苦無對策, 因為朝廷先前的指示要他們頂住, 要他們堅持不讓步, 現在日本方面如此態度, 他們實在有點頂不住了, 但是, 李鴻章心中也非常清楚, 朝廷不讓他們讓步, 而他如果堅持讓步, 這個政治責任將來只有他個人承擔了, 這不是他能否承擔得起的事情, 而是事關重大, 必須由朝廷來做主。

當天(4月8日), 李鴻章給朝廷發了一個電報, 詳細報告這些談判要點和細節, 以為時迫事緊, 如果不能適當滿足日本方面的要求, 談判勢必破裂, 戰火必將重燃。 他建議朝廷適度讓步, 可以考慮將奉天之鳳凰廳、安東、寬甸、岫岩四處邊境割讓, 海城等地等到將來再說, 這樣較之日本所劃經緯線界已減少大半。 至於澎湖列島, 既然已被日軍佔領, 只能暫時同意允讓, 因為即便我們不同意, 日軍也不會退出。 關於賠款, 李鴻章答應按照朝廷先前指示, 以一萬萬這個標準進行談判。

他只是請示, 假如日方實在不答應, 始終堅持, 那麼他李鴻章是否能夠答應適度增加點呢?李鴻章最後還不忘提醒朝廷, 談判前景不容樂觀, 還是及早命令前敵各將帥做好重新開戰的準備吧。

李鴻章給朝廷的電報只是備案性質, 因為當時的形勢根本不容許他在馬關靜候朝廷進一步指示, 更不要說朝廷是否能夠給他一個明確無誤的指示了。 4月9日, 李鴻章在日方不斷催促下, 擔心如果繼續拖延, 可能會導致談判破裂, 為彌縫一時之計, 向日方提交了一個修正案。

如果說日本人的媾和條件是漫天要價, 那麼李鴻章的這個修正案, 就是就地還錢。 這個修正案的要點, 就是李鴻章告訴朝廷的那兩點, 一是同意割讓遼南的安東縣、寬甸縣、鳳凰廳和岫岩州及澎湖列島,二是同意賠款一萬萬兩。

日本方面對這個修正案極不滿意。日本方面認為,他們最初的提案,本來是作為會談基礎而提出來的,並不是毫無修改餘地。但中國的修正案內容與日方的要求相距太大。

鑒於如此分歧,日方蠻橫地以為中國沒有講和的誠意,遂向中國提出一個反修正案,對李鴻章的修正案予以駁斥,重申日本的要求,並嚴厲聲稱,中方對這個和約修正案只有允或不允兩個選擇,其他也就不必囉嗦了。

日方的這個和約修正案的提出在4月10日下午,地點就是春帆樓。這是中日雙方第四次正式會談,李鴻章深知事關重大,因而立即赴會。

下午四時,伊藤博文與李鴻章稍事寒暄,直接進入正題。伊藤表示,現在已經停戰多日,留給我們談判的時間已經很有限了,和約必須從速定奪,否則難免戰火重燃。日方現在準備了一個改定條款節略,以免彼此辯論,空耗時光。日本此次提出的和約草案仍為十一款,內容上更加集中在割地、賠款和通商條約修改三個方面。

關於割地,日本方面在這個新的和約草案中堅持臺灣及澎湖列島仍依原案;關於奉天南部之地,減為從鴨綠江口起,溯該江以抵安平河口,又從該河口起,通至鳳凰城、海城及營口,劃成折線以南地方,所有各城邑,皆包括在界線內。此外,凡在遼東灣東岸及黃海北岸屬於奉天的島嶼亦在割讓之列。

關於賠款,減為二萬萬兩。

關於通商條約修改,日本不容變更其原案,但是,其一,新開商港可減為沙市、重慶、蘇州、杭州四處;其二,日本國輪船的航線可修正為:(1)由長江上游湖北宜昌至四川重慶;(2)由上海入吳淞及運河,以至蘇州、杭州。

在提交這個和約草案的時候,伊藤博文強調:這個方案實為日方最後讓步,希望中國使臣對此只要給予接受或不接受的答覆,其他的就不必囉嗦了,留給我們的時間不多了。

李鴻章將日方要求向朝廷作了彙報。4月15日一大早,李鴻章收到朝廷的最後指示:先前指示,原本希望能夠掙得一分是一分,不料日本人竟是這樣不可理喻,不通人情不給面子,那麼就這樣吧,你李鴻章可以參照先前的指示與日本人定約吧。

有了朝廷明確指示,李鴻章於4月15日下午兩點半至春帆樓與伊藤博文舉行第五次會談。這個時間較伊藤的約定早了一個半小時。

儘管有朝廷充分授權,李鴻章在這次談判中仍做了最後奮鬥與努力。他表示:李某現在確實拿到了朝廷的禦旨,有權酌量辦理。只是這個事情實在棘手,我也不知道怎樣酌量,還請貴大臣替我酌量。

伊藤對李鴻章的請求不為所動,他強調:李大人的處境不妙,我伊藤的處境也與中堂相似,各為其主,大家都很難。中堂在中國位高望重,無人可以動搖;而本國議院權重,我伊藤做事一有錯失,即可被議。李鴻章說:我去年在國內被滿朝言官彈劾,大家都說我李鴻章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交好。想想也是,他們的說法也是對的,今天我有幸與伊藤首相議和立約,這不就是交好的明證嗎?李鴻章想盡辦法希望伊藤再作讓步。

伊藤說:你就任他們罵吧。這麼大的事情,相信他們也沒有人擔當得起,堂堂中國,大約也只有中堂一人能夠擔此重任。說便宜話的人到處都有,我伊藤在日本的處境與中堂相似。

李鴻章至此回歸主題,坦言:我並不是怕輿論批評,只是皇上讓我來議和,授權我酌定,如能將原約酌改數處,方可擔此重任,也算是我酌改了,請貴大臣替我想想,何處可以酌讓?比如賠款、割地兩端,總要少許讓些,讓我有個面子,即可定議。

對於李鴻章的請求,伊藤博文毫不退讓,他勸李鴻章別像在菜市場買菜那樣討價還價,日方如有可讓之處,早就讓了,何必等到現在?

對於伊藤的堅持,李鴻章也不為所動。他說:前此會議結束時,我曾請你再讓我五千萬。當時貴大臣似有同意的意思。現在,如果貴大臣兌現這個承諾,那麼我們二人立馬定約。

伊藤說:如能少讓,我肯定讓了,何必等到這個時候?

李鴻章再說:五千萬不能,那就讓兩千萬吧。現有貴國一份報紙說日本此次戰爭的總兵費只用了八千萬。這個說法或許不足為憑,然非無因。李鴻章說著將這份報紙遞給了伊藤博文。

伊藤細看報紙之後表示,這種報紙全是道聼塗説,專與政府作對,萬不可信。

李鴻章說:我也沒有說就依這個報紙的說法為依據,我只是希望貴大臣再減去若干。

伊藤博文說:我日本此次用兵費用遠多於八千萬這個數字。

李鴻章說:究竟是多少數字我不管,我只希望你能夠再讓少許,即可定議。現在只等你一句話。李鴻章甚至以古稀之人向伊藤哀求,以此少許讓步,作贈他回國的旅費。此種舉動,如果從李鴻章的地位來說,不無失態,但可能是出於“掙得一分有一分之益”的意思,也算是他盡心盡責的表示。

他們二人你一句我一句,唇槍舌戰,毫不相讓,說了用兵費用,又說割讓的土地將給日本增加多少財政收入,又說臺灣礦產資源,但說來說去,李鴻章就是要讓伊藤再讓步,而伊藤則堅守不讓。

眼見賠款數額不讓,李鴻章又說到利息,希望伊藤能夠免除利息。他們在這方面也有很多討論。此外,他們還討論了遼東割讓的邊界、割讓境內居民的安排、換約手續、日本繼續駐軍的費用等非常瑣碎的細節。此次會談時間最長,結束時已到上燈時分,而其後果並無任何改變,李鴻章完全接受了日本方面的要求。雙方定於後天(4月17日)上午十點鐘簽字。這個條約因在日本馬關簽署,史稱《馬關條約》,或稱《中日講和條約》。

這個條約承認朝鮮脫離與中國的宗藩關係,承認朝鮮成為日本的附庸;日本獲得中國臺灣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中國賠償日本庫平銀二萬萬兩;兩國間此前所定所有約章均自作廢,俟《馬關條約》批准互換後,重新談判新的通商行船條約及陸路通商章程;日本臣民可在中國通商口岸城邑,任便從事各項工藝製造,又可將各項機器任便裝運進口,只需交納所定進口稅;中國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本可派領事官于各口。

一是同意割讓遼南的安東縣、寬甸縣、鳳凰廳和岫岩州及澎湖列島,二是同意賠款一萬萬兩。

日本方面對這個修正案極不滿意。日本方面認為,他們最初的提案,本來是作為會談基礎而提出來的,並不是毫無修改餘地。但中國的修正案內容與日方的要求相距太大。

鑒於如此分歧,日方蠻橫地以為中國沒有講和的誠意,遂向中國提出一個反修正案,對李鴻章的修正案予以駁斥,重申日本的要求,並嚴厲聲稱,中方對這個和約修正案只有允或不允兩個選擇,其他也就不必囉嗦了。

日方的這個和約修正案的提出在4月10日下午,地點就是春帆樓。這是中日雙方第四次正式會談,李鴻章深知事關重大,因而立即赴會。

下午四時,伊藤博文與李鴻章稍事寒暄,直接進入正題。伊藤表示,現在已經停戰多日,留給我們談判的時間已經很有限了,和約必須從速定奪,否則難免戰火重燃。日方現在準備了一個改定條款節略,以免彼此辯論,空耗時光。日本此次提出的和約草案仍為十一款,內容上更加集中在割地、賠款和通商條約修改三個方面。

關於割地,日本方面在這個新的和約草案中堅持臺灣及澎湖列島仍依原案;關於奉天南部之地,減為從鴨綠江口起,溯該江以抵安平河口,又從該河口起,通至鳳凰城、海城及營口,劃成折線以南地方,所有各城邑,皆包括在界線內。此外,凡在遼東灣東岸及黃海北岸屬於奉天的島嶼亦在割讓之列。

關於賠款,減為二萬萬兩。

關於通商條約修改,日本不容變更其原案,但是,其一,新開商港可減為沙市、重慶、蘇州、杭州四處;其二,日本國輪船的航線可修正為:(1)由長江上游湖北宜昌至四川重慶;(2)由上海入吳淞及運河,以至蘇州、杭州。

在提交這個和約草案的時候,伊藤博文強調:這個方案實為日方最後讓步,希望中國使臣對此只要給予接受或不接受的答覆,其他的就不必囉嗦了,留給我們的時間不多了。

李鴻章將日方要求向朝廷作了彙報。4月15日一大早,李鴻章收到朝廷的最後指示:先前指示,原本希望能夠掙得一分是一分,不料日本人竟是這樣不可理喻,不通人情不給面子,那麼就這樣吧,你李鴻章可以參照先前的指示與日本人定約吧。

有了朝廷明確指示,李鴻章於4月15日下午兩點半至春帆樓與伊藤博文舉行第五次會談。這個時間較伊藤的約定早了一個半小時。

儘管有朝廷充分授權,李鴻章在這次談判中仍做了最後奮鬥與努力。他表示:李某現在確實拿到了朝廷的禦旨,有權酌量辦理。只是這個事情實在棘手,我也不知道怎樣酌量,還請貴大臣替我酌量。

伊藤對李鴻章的請求不為所動,他強調:李大人的處境不妙,我伊藤的處境也與中堂相似,各為其主,大家都很難。中堂在中國位高望重,無人可以動搖;而本國議院權重,我伊藤做事一有錯失,即可被議。李鴻章說:我去年在國內被滿朝言官彈劾,大家都說我李鴻章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交好。想想也是,他們的說法也是對的,今天我有幸與伊藤首相議和立約,這不就是交好的明證嗎?李鴻章想盡辦法希望伊藤再作讓步。

伊藤說:你就任他們罵吧。這麼大的事情,相信他們也沒有人擔當得起,堂堂中國,大約也只有中堂一人能夠擔此重任。說便宜話的人到處都有,我伊藤在日本的處境與中堂相似。

李鴻章至此回歸主題,坦言:我並不是怕輿論批評,只是皇上讓我來議和,授權我酌定,如能將原約酌改數處,方可擔此重任,也算是我酌改了,請貴大臣替我想想,何處可以酌讓?比如賠款、割地兩端,總要少許讓些,讓我有個面子,即可定議。

對於李鴻章的請求,伊藤博文毫不退讓,他勸李鴻章別像在菜市場買菜那樣討價還價,日方如有可讓之處,早就讓了,何必等到現在?

對於伊藤的堅持,李鴻章也不為所動。他說:前此會議結束時,我曾請你再讓我五千萬。當時貴大臣似有同意的意思。現在,如果貴大臣兌現這個承諾,那麼我們二人立馬定約。

伊藤說:如能少讓,我肯定讓了,何必等到這個時候?

李鴻章再說:五千萬不能,那就讓兩千萬吧。現有貴國一份報紙說日本此次戰爭的總兵費只用了八千萬。這個說法或許不足為憑,然非無因。李鴻章說著將這份報紙遞給了伊藤博文。

伊藤細看報紙之後表示,這種報紙全是道聼塗説,專與政府作對,萬不可信。

李鴻章說:我也沒有說就依這個報紙的說法為依據,我只是希望貴大臣再減去若干。

伊藤博文說:我日本此次用兵費用遠多於八千萬這個數字。

李鴻章說:究竟是多少數字我不管,我只希望你能夠再讓少許,即可定議。現在只等你一句話。李鴻章甚至以古稀之人向伊藤哀求,以此少許讓步,作贈他回國的旅費。此種舉動,如果從李鴻章的地位來說,不無失態,但可能是出於“掙得一分有一分之益”的意思,也算是他盡心盡責的表示。

他們二人你一句我一句,唇槍舌戰,毫不相讓,說了用兵費用,又說割讓的土地將給日本增加多少財政收入,又說臺灣礦產資源,但說來說去,李鴻章就是要讓伊藤再讓步,而伊藤則堅守不讓。

眼見賠款數額不讓,李鴻章又說到利息,希望伊藤能夠免除利息。他們在這方面也有很多討論。此外,他們還討論了遼東割讓的邊界、割讓境內居民的安排、換約手續、日本繼續駐軍的費用等非常瑣碎的細節。此次會談時間最長,結束時已到上燈時分,而其後果並無任何改變,李鴻章完全接受了日本方面的要求。雙方定於後天(4月17日)上午十點鐘簽字。這個條約因在日本馬關簽署,史稱《馬關條約》,或稱《中日講和條約》。

這個條約承認朝鮮脫離與中國的宗藩關係,承認朝鮮成為日本的附庸;日本獲得中國臺灣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中國賠償日本庫平銀二萬萬兩;兩國間此前所定所有約章均自作廢,俟《馬關條約》批准互換後,重新談判新的通商行船條約及陸路通商章程;日本臣民可在中國通商口岸城邑,任便從事各項工藝製造,又可將各項機器任便裝運進口,只需交納所定進口稅;中國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本可派領事官于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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