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起, 新修訂的《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就要正式實施嘍!
《辦法》明確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聘用合同中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或縮減產假;女職工要有“痛經假";產假結束後還能有30天的獎勵假……
《辦法》中有這麼一條:經本人提出, 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經期女職工保護, 經醫療機構證明, 患有重度痛經、或者經量過多的女職工, 給予1至2天的帶薪休息。
看本文的女同學和女同學的男友老公們, 注意了哈, 下面可都是知識點, 怎麼證明你或者你女票“重度痛經”或“經量過多”可是個技術活。
先說享受帶薪休假的條件1:重度痛經。 有大夫說, 痛不痛、有多痛, 只有女人自己知道啊!從醫多年了, 從來沒有來開“重度痛經”的證明。
所以, 要想證明“重度痛經”比較難, 萬一老闆說“還有力氣去開證明, 真疼還是假疼啊~”, 這不是讓女職工打臉麼~
至於“經量過多”, 從醫學的偉大角度來說, 一般女性的月經量在20-50ml, 當月經量超過80ml, 就算是月經過量啦!
可是, 怎麼證明月經量超過80ml呢, 難道用量杯測量不成?噗, 就連測量, 恐怕也是個世紀難活兒吧。
有記者採訪醫生, 問如何判斷“經量過多”,
不過話說回來, 有《辦法》總比沒《辦法》好, 真是太痛沒法上班, 還是請假吧!
親愛的讀者, 你如何看待“痛經假”呢, 歡迎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