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位頗為洋氣、甚講派頭的演員, 曾如此劃分人群:
吃大蒜的, 喝咖啡的。
這位先生自居喝咖啡的一族, 對吃大蒜的, 似乎無甚好感;大約他先生洋氣得很, 會覺得大蒜與咖啡, 應該涇渭分明, 道不同不相與謀。
我都懶得論爭咖啡與大蒜本身的問題。 只就洋氣這一點論起。
地中海沿岸的歐洲人, 尤其是現代法國人聽了“咖啡比大蒜高雅”, 大概會覺得他這論斷, 著實莫名其妙。
在地中海沿岸歷史上, 蒜是上帝賜福的神物。
西方醫學的老祖宗希臘的希波克拉底先生, 認為大蒜無所不能:可以利尿, 可以通便,
古希臘人航海, 吃大蒜、橄欖油就魚, 勝似天堂。 妙在吃大蒜殺菌解毒, 不易生病, 還能當藥使, 神了。
十字軍時期, 西歐騎士健康狀況都差, 但吃上了大蒜, 防疫能力飛升, 一時百毒不侵。 於是中世紀末期, 大蒜流行西歐, 乃是防瘟疫治感冒的萬靈丹, 對付黑死病的殺手鐧;甚至有歐洲人掛一串大蒜在脖子上代替十字架, 還能對付妖魔鬼怪。
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之前, 地中海居民主要的人生樂趣, 便是將大蒜搗碎, 配上荷蘭芹, 蘸魚、蘸麵包、蘸烤肉, 無往而不利!
現在舉世嚮往的法國蔚藍海岸, 有普羅旺斯風味。
普羅旺斯風味為何呢?答:大蒜味。
19世紀時, 諸位在巴黎的大師,
沒到過普羅旺斯的人, 總想像普羅旺斯是薰衣草味、玫瑰味、晚香玉味。 然而對法國人而言, 普羅旺斯主要的動人處, 就是大蒜。
將大蒜搗碎, 與橄欖油拌上, 是任何普羅旺斯菜的基本調味風格。
蛋黃醬里加橄欖油大蒜, 與義大利乾酪絲一配, 往魚湯裡倒, 就是著名的馬賽魚湯。
一鍋貽貝, 用大蒜燜煮出來, 就是普羅旺斯風味。
烤得的麵包要蘸蒜蓉蛋黃醬, 吃鵝螺時店主如果體貼, 會端上蒜泥。
每年夏天, 尼斯有點門路的海鮮店, 會自製大蒜蛋黃醬:大蒜、雞蛋、芥末, 合理勾兌,
注意下面這碟, 尼斯海邊的馬賽魚湯, 那一頭蒜是必須有的;醬料則是芥末、蛋黃和蒜蓉調的。
非只普羅旺斯如此。 西班牙只要是靠海地界, 多愛吃蒜。
塞維利亞和巴賽隆納都有一道tapas下酒小菜,
這裡還有講究。 中國人講究熱油炒蔥薑蒜來熗鍋, 但西班牙人覺得不妥。 蒜的味道是多麼細膩有味, 怎麼能用熱油炒呢?要保持油溫平衡, 慢慢地將蒜味燜出來, 再來燜蝦, 如此才有鮮美的海味啊。
上道的老闆, 你等菜時, 先上一籃子麵包, 一碟大蒜, 大家立刻笑顏逐開。
哪位會問了:咖啡呢?
歐洲人也愛咖啡, 但咖啡在西方世界, 歷史實在不長。
咖啡源出阿拉伯世界, 從東往西傳播, 先是在義大利登陸。 所以, 至今咖啡裡的許多術語, 都是義大利詞。 比如濃縮咖啡espresso, 比如“拿鐵”, 義大利語寫作Caffè latte, 法語寫作Cafe au lait, 讀作“歐蕾”, 其實義大利語latte和法語lait, 都是牛奶。
在歐洲人概念裡, 咖啡是東方玩意兒,
咖啡剛到歐洲時, 許多人不滿意。 一是味道太怪異啦:1610年, 有位叫喬治·桑茲的先生寫道:“咖啡顏色如煤煙, 味道也和煤煙大同小異。 ”
最初賣咖啡的人們, 並不強調咖啡的美味香濃。 倫敦第一家咖啡館, 開在聖邁克爾·康希爾墳場——現在誰會把咖啡館開在墳場呢?
當時的咖啡館老闆帕斯奎·羅西先生, 對外打的口號是:咖啡可以治頭疼, 治感冒不通氣, 治腸胃氣脹, 治通風, 治壞血病, 防止流產, 治眼睛酸痛等, 您是賣飲料還是賣藥來著?
義大利人喝咖啡搶了先, 威尼斯1645年出現了街頭咖啡館。
就是說,歐洲第一家街頭咖啡館,是明朝滅亡那年之後。巴黎人後來居上,1672年巴黎新橋,也有了自己的咖啡館;又過一百來年,法國大革命前夕,巴黎的咖啡館突破兩千。
比如下面,著名的雙叟咖啡館——其實進去也未必是喝咖啡。雙叟的熱巧克力和煎蛋都挺有名。
您大概明白了:
相當於中國春秋戰國那時候,地中海沿岸居民就狂吃大蒜。
相當於中國清朝開國那時候,西歐人才開始喝咖啡。
大蒜在歐洲的歷史之悠久,在法國菜中的地位,都是極高的。
直到今時今日,依然如此:
2013年,法國每年人均吃掉一斤半大蒜;人均消費咖啡5.4公斤——當然,後一個算上了水的分量。
也就是說,法國人喝咖啡吃大蒜兩不誤,肚裡的大蒜不一定比咖啡豆少。越往南,比如馬賽、坎城和尼斯,人民越是離不開大蒜,對咖啡,怕還無所謂些——法國南部居民和義大利、西班牙人一德行,冬天短,陽光多,平日動不動就直接sangria之類酒精飲料了。
尼斯或坎城這種愛吃大蒜勝過咖啡的風尚,是因為他們不夠洋氣麼?
您想必已經明白,這中間的乖謬之處了。
以消費習慣來劃分不同群體,不算錯。但靠消費習慣來暗示群體的高下,就
可能不夠全面。
至於有人覺得“喝咖啡就比吃大蒜高雅”,那不是借著資訊不對等蓄意誤導,就可能是認知有限。
直白點說,企圖靠標榜咖啡比大蒜高雅,來凸顯本身洋氣的……要麼是本身見的世面有限,要麼就是把受眾群都想像得沒見過世面了。前一種是自己見識不廣,後一種就是把觀眾當笨蛋了。
如果在2017年,您跑去尼斯老城海邊的英國走廊,對就著大蒜喝馬賽魚湯的諸位大吼:“你們沒有隔壁喝咖啡的高雅”,南法人、義大利居民和來度假的英國人一定目瞪口呆,心想:
“神經病!”
就是說,歐洲第一家街頭咖啡館,是明朝滅亡那年之後。巴黎人後來居上,1672年巴黎新橋,也有了自己的咖啡館;又過一百來年,法國大革命前夕,巴黎的咖啡館突破兩千。
比如下面,著名的雙叟咖啡館——其實進去也未必是喝咖啡。雙叟的熱巧克力和煎蛋都挺有名。
您大概明白了:
相當於中國春秋戰國那時候,地中海沿岸居民就狂吃大蒜。
相當於中國清朝開國那時候,西歐人才開始喝咖啡。
大蒜在歐洲的歷史之悠久,在法國菜中的地位,都是極高的。
直到今時今日,依然如此:
2013年,法國每年人均吃掉一斤半大蒜;人均消費咖啡5.4公斤——當然,後一個算上了水的分量。
也就是說,法國人喝咖啡吃大蒜兩不誤,肚裡的大蒜不一定比咖啡豆少。越往南,比如馬賽、坎城和尼斯,人民越是離不開大蒜,對咖啡,怕還無所謂些——法國南部居民和義大利、西班牙人一德行,冬天短,陽光多,平日動不動就直接sangria之類酒精飲料了。
尼斯或坎城這種愛吃大蒜勝過咖啡的風尚,是因為他們不夠洋氣麼?
您想必已經明白,這中間的乖謬之處了。
以消費習慣來劃分不同群體,不算錯。但靠消費習慣來暗示群體的高下,就
可能不夠全面。
至於有人覺得“喝咖啡就比吃大蒜高雅”,那不是借著資訊不對等蓄意誤導,就可能是認知有限。
直白點說,企圖靠標榜咖啡比大蒜高雅,來凸顯本身洋氣的……要麼是本身見的世面有限,要麼就是把受眾群都想像得沒見過世面了。前一種是自己見識不廣,後一種就是把觀眾當笨蛋了。
如果在2017年,您跑去尼斯老城海邊的英國走廊,對就著大蒜喝馬賽魚湯的諸位大吼:“你們沒有隔壁喝咖啡的高雅”,南法人、義大利居民和來度假的英國人一定目瞪口呆,心想:
“神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