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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女子纏足是從何時開始的

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裝飾陋習。 其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袋, 將婦女的足踝緊緊縛住, 從而使肌骨變態, 腳形纖小屈曲, 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 在纏足時代, 絕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裹腳, 一直到成年之後, 骨骼定型, 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 直到老死之日。

中國古代的三大性畸形現象:一是娼妓, 二是太監, 三是女子纏足。 其中, 娼妓和太監在國外也有, 而女子纏足則是中國古代所特有的現象。 所以, 過去西洋人視中國人為“東亞病夫”的時候, 總以中國男人的長辮子和中國女人的小腳作為中國愚昧、落後的象徵。

一、女子纏足的由來

一說始於漢。 持此看法者的根據是《丹鉛總錄》引《雜事秘辛》漢保林昊峋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長八寸, 脛附豐妍的平趾斂, 約嫌迫襪, 收來微如禁中”。 《孔雀東南飛》中也有“足下躡絲履,

纖纖作細步, 精妙世無雙”的詩句。 認為這些都是對小腳的描寫。

二說始於六朝。 據《南史》載, 齊東昏侯為潘貴妃鑿金為蓮花以貼地, 令妃行其上, 日此步步生蓮花。 六朝樂府雙行纏說:“新羅繡行纏, 足膚如春研;他人不言好, 獨我知可憐!”唐代韓握的《屐子》中有:“六寸膚圓光致致,

白羅繡展紅托裡;南朝天子欠風流, 卻重金蓮輕綠齒”。 所以, 持此說法者認為六朝時期是纏足的開始。

三說始于唐。 伊世珍《琅環記》記載:“安史之亂”時, 楊貴妃在馬冤坡被縊死後, 有一老婦因拾得貴妃的襪子而致富。 其女玉飛還拾得一雙雀頭履;上面嵌有珍珠, 履僅長三寸。 玉飛將此視為異寶, 從不肯輕易給人看。 據《詩話總龜》載, 唐玄宗從蜀避難回來, 為懷念楊貴妃而作了《羅襪銘》:“羅襪羅襪, 香塵生不絕;細細圓圓, 地下瓊鉤;窄窄弓弓, 手中弄初月。

《群談采餘》中有詠楊貴妃羅襪詩一首:“仙子淩波去不還, 獨留塵襪馬嵬山;可憐一掬無三寸, 踏盡中原萬里翻。 ”清代《衛藏圖識》載:西藏燈具, 狀如弓鞋, 俗稱為公主履。 公主, 指的是唐朝文成公主, 文成公主曾嫁給吐蕃贊普棄宗弄贊。 據此有研究者認為這是唐代纏足的實證。 在唐代文人筆下, 也有對女人小腳的描寫, 如白居易《上陽人》中的“小頭鞋履窄衣裳, ...天寶末年時世妝”。

四說始於五代。 據陶宗儀《南村輟耕錄》記載, 南唐李後主有一宮殯叫窈娘,

身段纖小, 能歌善舞。 “後主作金蓮, 高六尺”, 令窈娘以帛纏足, 屈上為新月狀, 穿著白襪在蓮花中翩翩起舞, 迴旋飛轉, 就像淩雲踏霧般。 《道山新聞》也說:李後主窈娘以帛纏足, 令纖小, 屈足新月狀。 張邦基《墨莊漫錄》也稱弓足起于南唐李後主, 是為纏足之始, 出現後時人效之, 以纖小為妙, 自此纏足之風泛起。

到了宋代,女子纏足就逐漸從宮廷推廣到了民間,到了宋朝末年,社會上還興起了一股“以大足為恥”的風氣。到了明代,女子纏足的風氣更盛,都認為這是時髦,坊曲中的妓女無不以小腳為媚男子之具。

可是,到了清代,卻禁止女子纏足了,因為滿族統治者認為這是一種陋俗。順治元年(1644年),孝莊皇后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順治二年後,民眾所生女子禁纏足。以後,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卻對女子纏足開禁,於是纏足又風靡全國,不僅漢族女子纏足,連不少滿族婦女也紛紛學樣了。

女子纏足以後,她的三寸金蓮就變成了一個最隱私的部位,絕不可讓陌生男子看見。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體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還不大要緊,如果碰到小腳是萬萬不行的。中國古代有許多春宮畫,有的畫是男女雙方全裸交合,身體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從未見到女子裸露雙足的,即使在性交也穿著三寸金蓮鞋,可見這個地方是最大的隱私。

《金瓶梅》中描寫西門慶看上了潘金蓮,去求王婆拉皮條,王婆說:“她有沒有這個心思,實在不好說。你可到我家來吃飯,我請她也來,吃飯時你可以假裝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後俯身去撿,順勢捏一下她的小腳。如果她發作開來,老身也沒有辦法了;如果她不言語,這事就成了。”西門慶照此去做,結果成了。

女子纏足一直延續到20世紀的民國初年才逐漸禁絕,但是直到全國解放後,少數邊遠地區仍有存在。

到了宋代,女子纏足就逐漸從宮廷推廣到了民間,到了宋朝末年,社會上還興起了一股“以大足為恥”的風氣。到了明代,女子纏足的風氣更盛,都認為這是時髦,坊曲中的妓女無不以小腳為媚男子之具。

可是,到了清代,卻禁止女子纏足了,因為滿族統治者認為這是一種陋俗。順治元年(1644年),孝莊皇后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順治二年後,民眾所生女子禁纏足。以後,到了康熙七年(1668年),卻對女子纏足開禁,於是纏足又風靡全國,不僅漢族女子纏足,連不少滿族婦女也紛紛學樣了。

女子纏足以後,她的三寸金蓮就變成了一個最隱私的部位,絕不可讓陌生男子看見。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體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還不大要緊,如果碰到小腳是萬萬不行的。中國古代有許多春宮畫,有的畫是男女雙方全裸交合,身體的一切都可以裸露,但是從未見到女子裸露雙足的,即使在性交也穿著三寸金蓮鞋,可見這個地方是最大的隱私。

《金瓶梅》中描寫西門慶看上了潘金蓮,去求王婆拉皮條,王婆說:“她有沒有這個心思,實在不好說。你可到我家來吃飯,我請她也來,吃飯時你可以假裝把筷子掉在地下,然後俯身去撿,順勢捏一下她的小腳。如果她發作開來,老身也沒有辦法了;如果她不言語,這事就成了。”西門慶照此去做,結果成了。

女子纏足一直延續到20世紀的民國初年才逐漸禁絕,但是直到全國解放後,少數邊遠地區仍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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