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 字載之, 號日新, 又號逸仙, 被國民黨認為是“國父”, 但是人們往往習慣稱呼他為孫中山, 中山這個名字又是怎麼來的呢?
事情從1895年說起,
當他於11月12日在神戶登陸時, 閱報才發現自己已成為支那的“革命黨”。 經日本報紙這一宣傳, “孫文”已躋身為國際人物, 中國近代史上也多出了“革命黨”這一詞語。
中山在日本待了不久之後, 就剪掉辮子、改穿西服, 並在第二年年1月東渡檀香山。 此時他的母親子女均在檀香山避難。 而他在檀香山住了幾個月之後, 便拋妻撇子, 跑到美國去了。 中山先生游美的目的, 自然是想籌款和組織興中會。
所以1896年夏秋之間, 孫公在美國只待了幾個月。 9月下旬他就從紐約搭船到英國去了。 他去英國的目的, 顯然是繞道歐洲回遠東去。 因為他的根據地畢竟還是在香港、日本一帶, 那兒有他大批的夥伴和同志。 他有推翻清朝的堅定的決心。 在那兒他可再次組織暴動和起義。 可是他絕未想到在倫敦卻突然被清廷駐英使館所綁架。 這一出發生在倫敦的歷時兩周(10月11日至23日)的事變, 卻幫了中山一個大忙——孫文在國際上原無籍籍之名, 可是這次聞名世界的“綁架案”, 卻使他從一個大清帝國的逋逃犯, 一躍而為世界一級的革命家和政治家。
孫中山在倫敦住了九個月, 他於1897年7月初離英赴加拿大。 再穿過加拿大至溫哥華, 搭船於8月中旬抵日本橫濱, 投宿于老友陳少白寓所。
日友平山周在無意中為他又取個日本名字曰“中山”。 孫公自己在“中山”二字之下加個“樵”字。 其後便偶用“中山樵”作為他的日文“化名”。 後來在同盟會時代, 黃興、胡漢民等對外界通信, 都尊稱孫總理為“中山先生”, 結果弄假成真, 全國上下都叫起“孫中山”來, 真的名字反而不用了。 其實孫公從發命令到簽遺囑, 一直都只用“孫文”二字, 他在公文上函劄上, 向未用過“中山”的諢號, 而國民政府的官書和國民黨的傳記作者, 卻偏偏喜歡叫他“孫中山”, 實在是有些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