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有很多刑罰, 有重口味的比如說砍頭, 淩遲, 對待出軌的女性就像浸豬籠, 這些刑罰都是比較殘忍的, 今天我們來看一個不會流血的刑法, 而且聽起來還不錯的刑罰——“笑刑”
笑刑並不是在我國開始的, 而是流傳於歐洲, 在十七世紀的時候歐洲人發明的一種酷刑, 說其是酷刑是有根據的, 先把犯人捆的緊緊地, 然後在他的腳板上塗上蜂蜜白糖或者食鹽, 然後牽來一直羊, 讓它舔犯人腳板上的塗料。
這個刑罰的步驟聽起來還不錯, 但是人們往往受不了這個刑法, 因為羊的舌頭上面有倒鉤, 與犯人腳底板的接觸面積會很大, 這樣只能狂笑但是沒有一點辦法, 據分析人不斷地狂笑, 是真的能把人笑死的, 持續狂笑, 會使肺裡的空氣越來越少, 失去呼吸能力, 於是造成極度缺氧窒息而死。
二戰時期, 納粹曾拿著個做實驗, 受刑者一開始強忍著不笑, 但是最後還是會狂笑不止, 根本就停不下來, 最後不知道是笑聲還是哭聲了, 慢慢地開始嘔吐, 大小便失禁, 失去意識, 最終受刑者在癲笑中死去。
這種刑罰後來傳入我國, 用來懲治哪些不受貞潔的婦女, 這種刑罰看似不殘酷其實殘酷之極, 受刑者寧願一刀砍死也不願受這種刑罰。 遠比浸豬籠殘酷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