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監察部網站消息, 日前, 經中共中央批准, 中共中央紀委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旭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 陳旭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作為黨組織主要負責人, 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 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大搞以案謀私, 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等等。 (5月25日中國網)
身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的陳旭, 應該是一個“法律通”, 是法律上的專家和行家, 應該知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的嚴重後果。 可他卻權力尋租, 大搞以案謀私,
陳旭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力, 嚴重損害了司法人形象, 是司法隊伍中十足的敗類。 曾經不可一世的他, 終於被反腐風暴給吞沒, 也屬咎由自取。
近些年來, 曝出不少司法腐敗的案件, 既有司法者本人的“監守自盜”, 也有地方行政長官的“長袖亂舞”。 每一個司法腐敗案的背後, 都影影綽綽著官場小丑, 他們以權力任性肆意妄為的破壞司法公正。 英國哲學家培根曾說:“一次不公正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 因為犯罪是無視法律, 好比污染了水流, 而不公正的裁判則毀壞了法律, 好比污染了水源”。 可見, 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的危害有多甚!
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
打造司法公正, 就要旗幟鮮明的向司法腐敗說不, 對司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實行零容忍。 陳旭這匹“司法野馬”, 因為橫衝直撞, 因為狂奔亂跳, 終於跌下懸崖, 摔得粉身碎骨。 這再次說明:誰敢褻瀆法律、誰敢玩弄司法, 誰就在作死。 (錢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