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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婚夫妻鬧分居 調解排憂享晚年

近日, 一位70多歲高齡的老太怒髮衝冠地來到冀州區“和為貴”調解室, 還沒等接待人員請其坐下, 就聽到她滿腔怒火的埋怨:我不跟他過了, 這日子過不下去了, 老了老了, 我們兩個要散了!

原來, 這位老太是張王老太, 王老太與張某系夫妻關係, 近幾年來, 兩人見面如仇人說話就吵架;大小事不能協商各執己見;互相猜疑, 互不信任;在同一單元樓內居住, 各居各室, 各鎖室門。 王老太覺得都這個年紀了, 本想相互扶持到老, 歡度晚年, 卻沒想到鬧到這種地步, 瞭解到基本情況以後, 調解員劉元章、徐民根據王老太反映的情況進一步作了詳細調查,

並與張某取得聯繫, 說明情況並請其陳述個人見解。

同月, “和為貴”調解室工作人員全員出動, 親自登門調解, 面對面就夫妻不和讓二人發表意見。 調解員耐心勸解並疏導, 總結二人不和的原因, 面對現實作了大量的工作。 案件看似簡單, 調解過程卻舉步艱難, 因為案件的背後還另有玄機。 原來, 王老太是張某的第二任妻子, 張某與前任有一子並支付撫養費, 張某與王老太共生育四女一男, 兒子因車禍夭折。 過去的這些年因張某前妻兒子的存在, 又因家中有老宅閒置, 二人的心思不在一起, 繼而發生很多矛盾。 多年來二人同床異夢, 又不及時溝通解決, 才有了現在的局面。

在瞭解到二者的矛盾根源之後,

調解員根據《繼承法》對王老太進行勸說, 即:《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 這裡的“子女”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隨後, 調解員繼續對王老太解釋到:張某與前妻的兒子與王老太的的女兒, 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繼承權利, 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最後, 調解員從情理角度疏導二人今後要相互溝通、諒解、關心。 經調解員耐心勸解, 二人同意和解並自願達成和解協議。 看到兩位老人洋溢的笑容, 調解室的工作人員也為其感動。 “和為貴”調解室工作人員從法律與情理的角度, 雙管齊下, 耐心勸解, 使兩位老人打開心結, 坦誠相待, 得以安詳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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