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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和雍正都反腐,朱是誅身,雍正是誅心

朱元璋出身貧苦, 當上皇帝後深知吏治腐敗對百姓傷害之大, 決心嚴懲貪官, 雍正做皇帝後發現國庫虧空, 官員腐敗嚴重, 也下定決心準備懲治貪腐, 但兩人採取的措施卻大不相同, 從效果來看, 雍正的誅心之策更有效果。

一、朱元璋反腐, 貪官剝皮實草

自明朝開國以來, 貪污不斷, 朱元璋殺不盡殺, 據統計, 因貪污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 到洪武十九年(1386), 全國十三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 大部分都被殺掉了。 在當時當官未必是件好事, 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經很不錯了,

完全可以自豪的說一聲阿彌陀坲。

朱元璋就制定了三部律令, 其中的《明大誥》就是專門懲治貪官的。 誥令規定:凡貪污受賄銀子60兩(一兩銀子約合現在的150元)以上者, 立斬。 為了增強震懾作用, 後又規定對這些貪官施行“剝皮實草”的刑法, 也就是將貪官處死後, 剝皮塞上稻草, 懸掛於公堂之側, 用以儆告後任官吏, 不再重犯。


剝皮實草

朱元璋死後他的子孫們就沒有這麼大魄力和能力了, 官員又開始貪腐, 直到李自成打進了北京城, 崇禎上吊自殺……

二、雍正皇帝反腐, 死了都要罰

雍正的前任康熙親手創造了一個“太平盛世”, 也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吏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 雍正接手時, 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 而虧空的數字卻大得驚人。 雍正說:“歷年戶部庫銀虧空數百萬兩, 朕在藩邸, 知之甚悉。 ”又說, “近日道府州縣虧空爭糧者正複不少”, “藩庫錢糧虧空, 近來或多至數十萬”。 如此看來, 則堂堂大清帝國, 竟是一空架子。 外面看強盛無比, 內裡卻空空如也。

在雍正時代, 貪污犯們連“死路一條”都沒有。

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過他!雍正四年, 廣東道員李濱、福建道員陶範, 均因貪污、受賄、虧空案被追查而畏罪自殺。 雍正下令, 找他們的子弟、家人算帳。 雍正說:“這些人自知罪大惡極自身難保, 就想一死抵賴, 借死保住財產, 讓子孫後代享用, 這是萬萬不行的。 ”


雍正重寶

雍正還有一番高論:殺貪官不能只叫老百姓看。 要叫當官的去看, 一人也不許不去, 朕就是要讓他們好好看看, 看得心驚肉跳, 看得筋骨酥軟, 看得魂消魄喪, 看得夢魂不安!這樣, 以後他們的黑眼珠盯著白銀子時, 就會有所驚覺, 就得掂量掂量, 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絕, 就得想法給自己留條後路!朕告訴你們, 這些當官的, 都自稱是孔子和孟子的門徒, 讓他們見一見這血淋淋的場面, 比他們關在房子裡去讀一百部《論語》、《孟子》還管用得多呢!雍正反腐倡廉僅僅五年, 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 更重要的是, 社會風氣改變了。 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 也許誇張了點, 卻是對雍正治理腐敗的肯定。

雍正筆跡

朱元璋和雍正都有懲治腐敗的決心和能力, 雖然都有一定的效果, 但從產生的影響來看, 雍正採取的反腐措施更加有效, 因此當時雍正皇帝有了“抄家皇帝”的封號, 可惜兩位明君所處的時代所限, 反腐經驗沒有形成法律和制度, 導致自己死後,政策得不到繼續執行,讓貪官繼續“前仆後繼”,最終掏空了自己的王朝。

導致自己死後,政策得不到繼續執行,讓貪官繼續“前仆後繼”,最終掏空了自己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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