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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監考,一種可疑而不必要的“創新”

考試不需老師監考, 如果一人作弊, 全班的成績都要作廢……這樣的反作弊考試辦法, 如今正在東莞一本土民辦院校——東莞理工學院城市學院一個班級施行。 該校機電工程系2014級機械設計製造及自動化創新班, 從本學期初開始醞釀, 學生自願寫下不作弊承諾書。 如今三場考試下來, 暫沒發現一人作弊, 儘管考場無監考老師, 但學生都自覺上交了手機等設備。 (5月24日《廣州日報》)

無人監考這些年在各地都有出現, 到底肇始於何時何地, 已經難以考據。 但其出發點似乎都是與誠信掛鉤, 以無人監督來倒逼學生的誠信。

在社會誠信不足的今天, 這種創新做法確實不啻為一種另類的誠信教育。

相較於此前各地出現的無人監考, 發生在東莞的這個無人監考有個不同, 那就是這一做法是由學生自願發起, 而非學校強制執行。 在這個角度說, 只要學生自願, 那就更無可非議。 不過, 其提倡“一人作弊, 全班的成績都要作廢”, 卻仍值得商榷。 法治社會, 這樣的做法, 誰都知道存在問題, 那麼是否只要學生自願就可以?學校對此是否應該作出價值層面的積極引導?

而事實上, “連坐”法幾乎是所有無人監考的一個重要輔助條件。 不管是學校強制執行的, 還是這次學生自願, 都是如此。 由此也就引申出一個問題, 無人監考的目的說是要宣導誠信,

但以“連坐”為結果導向, 學生所表現出來的誠信到底是系于無人監考的自覺, 還是說憚于讓同學連坐、給集體抹黑的心理在起作用?若是後者, 恐怕就很難稱為是真正的誠信。

此外, 類似的無人監考, 很多其實是名不副實, 比如現今多數學校教室都安裝了監控, 即便監考老師不到場, 也可以在監控室實現監考。 所以, 無人監考與有人監考, 到底有多大的差別, 仍是個存疑的事, 其對學生所起到的誠信教育效果, 也待具體論證。

除了效果存疑之外, 此類無人監考還往往釋放出某種道德標榜的意味。 比如, 這個案例中, 無人監考的班級是該校的“創新班”, 也就是通俗上所講的“尖子班”。 當初學生之所以會在老師的引導下推行這個做法,

一個很重要的“底氣”便是, 班上同學的成績一般都比較好, 所以沒必要作弊。 這個心理動機至少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 既然肯定成績好, 沒必要作弊, 那再搞無人監考的誠信教育, 又有多大的必要?二是, 成績好就不會作弊, 其潛臺詞是否就成了成績不好就會作弊, 如此一來, 是否隱含了某種歧視?如果無人監考最後變成了某種誠信的證明, 而有人監考的同學則被視為誠信不夠, 這種對比帶來的道德傷害, 恐怕比獲得的正面教育效果要大得多。

教師監考其實不能等同於一般的監督, 其並不是天然的把每個學生都設定為不誠信, 然後防止他們作弊, 而是說在老師的監督下, 幫助學生獨立完成考試, 這個過程也是教師和學生互動的一種方式,

本身也一種教育程式。 從這個意義上講, 監考環節其實是不應該輕易被省去的。 一來, 無人監考, 省不了多少人力成本;二來, 不僅誠信教育的效果存疑, 也取消了一個必要的教育環節。 如果說無人監考真的能夠解決作弊的事, 又能夠起到很好的誠信教育效果, 那大可全面推行這種方法。 但事實上, 這只能是少數地方的所謂“創新”。 這樣的理想與現實之差, 已足夠說明很多問題。

不只是無人監考, 近年來也非常流行“無人商店”、“無人超市”這樣的誠信檢測, 結果一次次試驗出社會誠信的低下。 其實這種測試本身就是存在問題的, 誠信靠的從來不是無緣無故的人性自覺, 而是良好的配套制度和行為環境的改善。

所以, 無人監考, 至少是一種可疑而不必要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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