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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眼」迎春巷告別“煙薰火燎”賽罕區規範廣告秩序

“在全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中, 迎春巷終於告別了煙薰火燎的燒烤一條街!”現在走進玉泉區迎春巷, 很多人都會有一種“陌生”的感受:原本擺在人行橫道的燒烤攤不見了, 油膩汙黑的路面乾淨了, 寬敞整潔的街巷又恢復了往日的寧靜。

迎春巷是我市出名的燒烤街, 每到夏季傍晚, 這條巷子裡的燒烤攤點就會開始營業, 嗆人的油煙味兒讓附近的居民不敢開窗通風, 喧鬧聲吵得居民睡不著覺。 很多商家為了招攬生意, 有時還要用音箱放音樂來吸引顧客。 日積月累, 迎春巷的公共環境就這樣慢慢被“吞噬”。

“到了夏季, 我們這裡的居民總是睡不好覺。 大熱天, 居民們都不敢開窗, 因為太吵太鬧, 那日子過得苦不堪言。 ”在迎春巷附近生活十多年的居民梁大爺說, 以前在這條巷子裡做燒烤生意的商家居多, 夜間噪音大、油煙嗆、燈光亮是讓迎春巷附近居民最受不了的事情。 可自從全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開展以後, 迎春巷真的迎來了“春天”, 往日嬉鬧的街道變得安靜了, 油膩汙黑的路面變得乾淨了, 這裡的環境真是大變樣了!

拍手叫好的不僅有附近的居民, 還有負責清潔衛生的環衛工人。 從之前滿地的垃圾到現在乾淨的路面, 環衛工人逐日遞減的工作量又一次說明了這條巷子的變化。 “以前那些燒烤攤留下的垃圾非常難打掃,

一般都要清晨來徹底打掃一遍, 清理一條巷子最少也要花上三四個小時的時間。 現在經過環境整治後, 露天燒烤攤已經搬進店內, 垃圾、路面油漬幾乎沒有了, 我們的工作量明顯減少。 ”負責迎春巷的環衛工人這樣說。

曾經的露天燒烤占道經營, 不僅污染環境還會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 記者注意到, 迎春巷內的燒烤攤被請進屋裡後, 寬敞的馬路上, 相向而行的車輛可以從容地錯車通行, 行人和電動車也是行動自如。 “我覺得這樣真好, 路變寬敞了, 車子就不會堵在這了, 我們居民和商戶再也不是敵對關係。 環境變好了後, 給我們雙方帶來的好處真是不少!”市民郭先生說, 之前一到傍晚, 整條路都被燒烤店擺滿塑膠桌椅,

使得本就人流量很大的路段更難通行。 也因此, 玉泉區多部門協同配合, 在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中, 對商戶進行勸導, 讓其轉型經營, 目前, 這條街的絕大部分商戶已經轉型, 家常菜、燒賣館、小超市、理髮店不同類型的商鋪在迎春巷開始經營。 同時, 對於不具備轉型條件的商戶, 規範經營, 要求燒烤攤主採用電、氣等燃料, 杜絕煙塵彌漫, 取得了實效。

玉泉區石東路街道辦事處武裝部部長陳海瑞說:“石東路街道辦事處管轄範圍內的迎春巷共有78家商鋪, 其中燒烤店就有26家, 不僅污染環境, 還嚴重影響了周邊居民的日常生活。 就在今年初, 為進一步推進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 不斷提升轄區城市市容環境,

石東路街道辦事處聯合轄區城管、食藥、公安、交警等部門, 對迎春巷大型看板匾進行了集中拆除, 並大力勸說商戶改變經營性質, 同時對整條街進行街景整治, 共更換牌匾78塊, 共計約600平方米, 粉刷牆體立面1327平方米, 使整條迎春巷煥然一新, 受到了老百姓的歡迎。 ”

“剛剛噴塗一新的捲簾門, 幾乎在一夜之間被商家噴上了某某安防的廣告, 下方還留下了服務電話, 影響市容的同時, 也讓捲簾門變得不整潔……”近日, 有群眾向賽罕區工商分局反映了這樣的問題。

得知此事後, 賽罕區工商分局高度重視, 第一時間部署轄區金河工商所, 對此事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 金河工商所執法人員就此事與涉事安防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溝通,

對方表示, 願意配合工商部門工作, 儘快將捲簾門上的廣告全部消除。 同時, 記者也瞭解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 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 也不得以電子資訊方式向其發送廣告”。 據此, 工商部門對該隨意噴塗廣告的的某某安防公司作出了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賽罕區工商分局商標廣告股股長於鴻介紹, 我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開展以來, 賽罕區工商分局會同賽罕區相關單位對小廣告進行綜合整治, 對大型社區、寫字樓等一些人口密集區域亂張貼、亂散發、亂噴圖的行為以及非法廣告進行集中整治, 責令改正580餘次, 約談160多人次,立案11起,結案7起,罰沒款近13萬元。

於鴻表示,下一步,工商部門將進一步規範經營主體的廣告行為,結合目前廣告經營活動中容易出現的虛假違法廣告、廣告用語和文字使用不規範等問題對《廣告法》進行宣傳,增強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對不符合《廣告法》內容的戶外廣告立即整改。同時,加大與城管、衛生、食藥等部門協調配合,互通資訊,聯合執法,合力監管,對輕微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對屢不改正者依法查處,有效規範轄區戶外廣告市場秩序。

約談160多人次,立案11起,結案7起,罰沒款近13萬元。

於鴻表示,下一步,工商部門將進一步規範經營主體的廣告行為,結合目前廣告經營活動中容易出現的虛假違法廣告、廣告用語和文字使用不規範等問題對《廣告法》進行宣傳,增強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對不符合《廣告法》內容的戶外廣告立即整改。同時,加大與城管、衛生、食藥等部門協調配合,互通資訊,聯合執法,合力監管,對輕微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對屢不改正者依法查處,有效規範轄區戶外廣告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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