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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朝如果父母健在,攢私房錢居然會被判刑三年

俗話說的好, 百善孝為先, 我們知道中國這個歷史文化悠久的古國, 自古以來就十分的重視孝道!

甚至在漢朝“孝”更是選拔官吏的重要科目之一,

而到唐朝, 孝文化也有了更大的發展和進步, 按照唐朝的法律規定, 但是不善待父母木、不聽從父母教誨、父母死後不舉哀的不孝子女更是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更令人吃驚的是, 為了防止子孫後代不盡心盡力的贍養老人, 唐朝法律更是規定,

只要是父母在世, 子女們是一律不能分家或者藏私房錢的, 一經發現更是會被官方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 在唐朝即使子女不孝或者子女身亡, 那些孤寡老人也會得到政府的贍養和派遣專人照料, 就比如唐朝的侍丁養老制度規定“患重大疾病者或男子七十五以上、婦人七十以上配一個人服侍;九十以上的配二個人服侍;百歲老人則會配五個人服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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