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的監獄, 大都是給男子建的, 女子監獄雖然有, 但是很少, 一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 犯罪的女子遠不及男子多, 二是古代女子犯罪, 一般是不用關監獄的。 女子監獄雖少, 但是卻很可怕, 一般的女子寧願進行自我了斷, 也不想被關進去。
在明朝, 有律法明確規定:女子只有在犯了死罪跟行為不軌罪才會被收監, 若只是一般的坑蒙拐騙, 是不用進牢房的。 雖然不用進監獄, 但是懲罰依然是有的, 一般由家人代替執行, 不過相對于死罪跟行為不軌罪來說, 都不算個事。
一旦進了監牢, 這個女子的一生便算是毀了。 古時候的監獄不像現在一樣實行人性化管理, 女人要是到了那種地方, 基本上就跟進了地獄一般, 沒有從頭再來的機會跟可能。 獄中雖然有女監員, 但也會有男監員, 也許他們就會利用手中的權力, 對女犯人做一些欺侮之事。
此外, 進了牢房免不了會受刑罰, 打板子是最輕的, 但這也依舊會讓人很丟臉。 因為行刑的時候是在公開場合, 有百姓圍觀, 最主要的是還不能隔著褲子打, 必須脫去, 這樣的恥辱, 在古代恐怕沒有幾個女子受得了。
打完板子後, 還會進行遊街, 犯人的衣物會被脫去,
在古代, 冤假錯案還是比較多的, 尤其是對於女子所犯行為不軌罪, 判案的時候寧可錯判也不會放過。
因此, 古代的女子一般不會進牢房, 但是一旦進去了, 等待她們的可怕的刑罰與各種折磨。 因此犯了死罪和行為不軌罪的女子, 一般都會選擇自我了斷, 而不願被關進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