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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借錢卻不提還錢的事,這錢還要嗎?怎麼要呢?

今天有位朋友向我訴苦, 說一周前他和某位領導(非直接領導)一起外出, 領導臨時有事, 需要用錢, 我這朋友就爽快的把身上600元的現金給了領導, 領導承諾當天晚上就還。 可是一周的時間都過去了, 領導對這錢是提都不提, 裝作沒事人一般, 好像根本沒發生過這件事。 畢竟借錢之人是領導, 我這朋友怕提醒領導會使領導難堪, 從而得罪了領導;再加上朋友覺得這錢金額也不多, 就算是賄賂領導了, 將來有求于領導的時候, 也好說話。 因此, 我這朋友原打算就不再提這事了。

對於我這朋友職場上給同事或領導借錢的事情, 我相信, 職場上好多人都遇到過。 同事間撇不開臉面, 不願意為借錢這種事撕破臉皮, 有時確實很難開口。

但是, 針對此事, 我們應該換種角度思考, 所謂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如果對方在乎同事間的關係, 那麼他應該主動還錢, 否則破壞關係的人就是對方,

而不是我們!

最後, 我給了朋友幾個參考建議:

1、先暗示一下或者提醒一下, 看是否是領導忘記了, 畢竟是領導, 事情多, 萬一是真忘了呢;

2、原本屬於我們自己的東西, 就應該光明正大的要回來, 不需要糾結, 如果暗示不起作用的話, 就可以直截了當的要了, 不管你是領導還是普通同事;

3、同事間借錢這事, 真的要看關係了。 理由正當, 事情緊急, 伸出援助之手沒問題, 否則, 這種事情還是少做為妙。

各位老鐵們, 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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